问题

我公司是发电企业,煤炭储存损耗允许在0.4%以内收取。我们公司把这次损失的金额包括在当月的燃料成本中。问题一:这个会计业务处理的对吗?可以计入管理费用吗?问题二:7月份库存过剩万吨煤。会计科目怎么处理?是为了减少行政开支还是燃料成本?还是增加营业外收入?

专家回答

1.可以,储存期间的合理损耗要计入成本,进项税不用转出。不能计入行政费用。

2.库存盈余的会计处理如下:

盘盈先借记“存货”,贷记“待摊财产损益——待摊流动资产损益”,再借记“待摊财产损益——待摊流动资产损益”,按规定程序核定后,贷记“管理费用”。

政策基础

库存短缺的处理。如发生盘亏,应先计入待处理财产损益,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贷记“存货”。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根据盘亏或损坏的原因,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造成的盘亏,应从残值、可追偿的保险赔偿金和过失赔偿金中扣除,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因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存货毁损的,应当先扣除处置收入、可追偿的保险赔偿金和过失赔偿金,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库存剩余的处理。企业有存货盈余时,借记“原材料”、“存货”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的损失和溢余”。根据管理权限审批,借记“待处理财产损失溢余”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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