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企业年金办法》,对2004年出台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进行修订,时隔14年,新的《办法》已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

新《办法》的十大变化

人社部、财政部2017年12月18日印发《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以下简称《办法》),与2004年1月16起发布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相比,出现了多处改变,下面就为大家做一下梳理。

新的《办法》分为总则、企业年金方案的订立变更和终止、企业年金基金筹集、账户管理、企业年金待遇、管理监督、附则七个章节,共计三十二条内容。《试行办法》不分章节,共计二十四条。

具体来看,与《试行办法》相比,新的《办法》主要有十大方面的变化:

一是明确国家鼓励引导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并明确新的《办法》的目的之一是推动企业年金发展;

二是弱化企业年金的自愿性质,建立企业年金不仅应自愿还应自主。从2000年起,我国就开始试点建立企业年金,不过一直强调的是自愿性。

三是调低缴费比例上限。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8%,(《试行办法》为1/12),企业和职工缴费合计不超过年度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试行办法》为1/6)。

四是对企业缴费分配差距作出限制。企业当期缴费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最高额,不得超过平均额的5倍。

五是增加了企业年金方案变更、终止,以及中止和恢复缴费等内容。

六是明确了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的归属规则。说直白点,每个参保职工都将拥有一个“个人账户”,企业和个人缴费都将存入这个账户中,实行完全积累。

七是适当放宽了待遇领取条件。新增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八是完善了待遇领取方式。职工达到领取条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九是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年金统一集体协商机制。

十是扩大适用范围。新《办法》不仅适用于城镇各类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那么,很多人问,什么是企业年金?谁可以参加?参加有啥好处?钱由谁来缴纳?怎么管理?何时能领取?一系列问题备受老百姓关注,一起来看权威解读。

企业年金是什么

说到企业年金,很多人一头雾水。所谓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协商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简而言之,企业年金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险。如果你既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又参加了企业年金,那么退休后就能领取两份养老金了。

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年金并不是新生事物,而是一个已经实行了十几年的老制度了。这次发布的《企业年金办法》是对2004年《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修订和完善。

谁可以参加?

人社部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7.6万户,参加职工2325万人,企业年金基金积累额1.1万亿元。

相对于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普及率还不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表示,这主要是因为企业年金是自愿参加,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没有动力和能力参加。

这次发布的新规明确提出,国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表示,《企业年金办法》弱化了企业年金的自愿性质,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年金办法》不仅适用于城镇各类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参加有啥好处?

对于职工来说,有利于提高职工退休后收入水平。聂明隽指出,如果职工参加企业年金,和企业共同向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缴费,通过长期积累和投资运营,可以实现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的有效增值,有利于退休后在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另外增加一块收入,提高生活水平。

对于企业来说,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有利于完善职工薪酬体系,展现企业良好文化、增强人才吸引力、稳定职工队伍。

钱从哪里来?

根据《企业年金办法》,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职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以一个人缴费工资6000元为例,如果其所在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单位每月缴费8%,也就是480元,职工个人每月缴4%,也就是240元,合计起来就是720元;如果缴费工资是10000元,合计的缴费就是1200元。这些缴费可以从企业和个人的应税所得中扣除,也就是说都是免税的。

企业年金可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符合国家规定的缴费部分,企业缴费可以在税前扣除,个人缴费可以从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这笔钱如何管?

根据规定,企业缴费应当按照企业年金方案确定的比例和办法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费计入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企业年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下设企业缴费子账户和个人缴费子账户,分别记录企业缴费分配给个人的部分及其投资收益,以及本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企业年金基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投资运营,投资运营收益并入企业年金基金。

此外,企业可以根据职工岗位、责任和贡献等不同,在分配企业缴费时存在一定的区别,体现企业年金的激励作用;同时也应兼顾公平、控制差距,企业当期缴费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最高额不得超过平均额的5倍。

什么时候可以领?

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领取企业年金待遇?根据《企业年金办法》规定,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时,可以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其中,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领取企业年金是新增内容,这有利于进一步体现企业年金的保障作用,适当改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的生活。

领取方式有哪些?

养老金是按月领取,那么企业年金是如何领取呢?此次修订完善了待遇领取方式,一共有四种方式可以选择。

根据规定,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换工作了怎么办?

有人问,换工作了,企业年金该怎么处理?对此,《企业年金办法》规定,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新就业单位已经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应当随同转入新就业单位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

职工新就业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或者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暂时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也可以由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账户暂时管理。

社会保障专家、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教授刘昌平表示:《企业年金办法》的实施,一方面结束了试行周期,证明了企业年金是一项设计科学、保障合理、运行安全的社会保障项目;另一方面通过对试行办法的进一步完善,开启了企业年金新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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