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

近年来,贵州省环境监控中心以“建、管、用”为根本遵循,着力提升自动监控监管能力,建成贵州省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通过严厉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规范自动监测设备运行,为生态环境部门非现场执法和精准执法、排污单位科学指导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提供了依据,初步实现了科学治污、精准治污。

构建智能监控体系,破解监管难题

过去,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因设备复杂、数据真实有效性存疑、时效性强无法回溯、违法证据发现难、固定难等因素导致监管难、应用难。

为破解难题,2021年,由贵州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平台、智能监控仪、视频摄像头、门禁系统等组成的智慧化的贵州省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成,监管模式由传统的现场检查提升为集样品采集、自动监测数据分析过程、自动监测设备参数、自动监测站房人员进出及站房内人员活动情况为一体的远程智慧化监管。

贵州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调度指挥大厅。

以智能监控仪为监控切入点,直接上传排放数据、设备参数、设备状态,有效杜绝了篡改参数、虚报维护等作假手段。结合智慧门禁和监控摄像头,当违法行为发生时,形成由异常数据、监测仪器参数、运行状态、人员进出情况、人员操作视频等信息组成的完整证据链并实时报警。

依托智能监控体系汇聚的大数据,开展异常数据分析、报警、通报,建立排污单位超标异常数据报警处理机制。借助系统平台监控分析结果,系统实时推送报警信息,出现报警信息后,由省级部门统一指挥,属地部门现场核实,初步形成了“互联网+统一指挥+综合执法”的非现场监管模式。

目前,全省累计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排污单位1512家,站点共2175个,自动监测设备8440台(套),主要监控因子废水为COD、氨氮、总磷,废气为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实现全省重点监管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全覆盖”。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贵州省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向各级生态环境局发出超标报警信息33467条,自动监控异常报警信息88519条。自2019年以来,共查处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违法行为100多起,涉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严重违法案件30起,共处罚款425.5万元。

智慧化监管促进智慧化服务

依托贵州省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智慧化监管和智慧化服务正在逐步实现,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双提升”。

目前,已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联网传输的排污单位,在贵州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平台上均开设有账号,实行一企一账号原则。一方面解决了排污单位查看自动监测数据不便的问题,排污单位人员可在电脑端查看本企业自动监测数据,不必再到自动监测站房查看就能知晓,便于其实时掌握污染物的排放情况,适时调整自身的生产工艺,进而实现达标排放和控制成本的多重效益;另一方面实现了信息化办公,解决了以往纸质版信息逐级上报生态环境部门的境况,排污单位的信息变动情况、生产运行情况、设备故障情况等,可通过平台实现“三级”同时报送,节约了企业的时间、人力和金钱成本。

智能监控人员操作视频截图。

为提升自动监测设备的运维管理水平,贵州省环境监控中心建成贵州省污染源培训网站,提供自动监测设备运维管理线上培训。截至目前,共培训约500名运维人员,极大提升了自动监测设备运维管理能力。同时网站提供咨询、留言板块,排污企业、第三方运营公司、运维人员、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之间可进行业务交流和业务咨询。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

同时,在全省重点排污单位施行自动监测设备“运维三制”(运维电子台账制、运维承诺制、运维方案报备制),规范排污单位和运维服务商的运维行为。通过运维承诺制、运维方案报备制强化运维服务商责任意识,提升运维质量。利用信息化技术施行电子台账制,将台账信息与智能监控上传信息相结合,一方面变单一运维结果监管为“运维过程+运维结果”监管,查找数据异常、数据超标、数据缺失的原因,初步判断是否因设备质量、因运维水平或因人为干扰问题导致,推动精准执法和非现场监管工作。另一方面排污单位和运维服务商能随时清楚掌握运维工程师运维质量,帮助其节省了时间和管理成本。

贵州省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成以来,被中国环境报社主办的2021年全国环境互联网会议评选为2021年度智慧环保创新十大案例,被贵州省委网信委评选为2021年贵州省“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案例。(图/文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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