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记者的问题
中国工会十七大秘书处负责人就中国工会十七大通过的《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答记者问。(中国工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工会章程的决议(修正案))
权威发布:《中国工会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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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请您谈谈中国工会十七大修改工会章程的意义?
答:《中国工会章程》是中国工会的规范性文件,是处理中国工会内部事务的基本准则。十六大以来,各级工会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把握工人运动时代的主题,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忠于党的事业,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进入新时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积极适应新时代、新任务,适应广大职工群众的新变化、新要求,对现行《中国工会章程》进行适当修改,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工会章程的规范性和指导性作用,开创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新局面。
做好中国工会章程修改工作,是深入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期实习工作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的重大举措;始终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坚持工会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是内在要求;保持和提高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把工会组织建设得更有活力、更强有力,团结和引导职工听从党的领导,是现实需要。工会组织牢牢把握中国工人运动时代的主题,团结和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国梦、赢得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贡献,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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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修改的一般要求和原则是什么?
答:工会章程的修改把握了以下总体要求: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新时期习近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贯彻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中央党群工作会议精神。 它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战略思想和实践成果,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党中央对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要求, 十六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工会工作和工会改革实现了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深化创新发展、开创新时期工会工作新局面提供了科学有力的指导。
具体把握以下原则:一是突出政治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精神,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贯彻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第二,体现权威。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工会章程作为规范性文件和处理中国工会内部事务的基本准则,其严肃性和权威性应予保持。第三,关注群众。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全会智慧,尊重基层首创精神,体现基层工会和职工创造的新鲜经验。第四,把握规律性。围绕新时期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努力将工会工作的规律性和前瞻性要求体现在工会章程中。第五是保持稳定。本着能改不改、准确改需改、不做重大修改的原则,工会工作实践中成熟的工作和制度应适当增加,以保持工会章程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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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谈谈修改章程的特点。
答: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全会智慧,突出改革创新,是这次修改章程的鲜明特色。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章程修改工作的首要政治要求。在修改章程的过程中,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党小组工作会议精神, 按照修改党章和党章的精神,坚持政治方向,把握正确原则,对工会章程进行适当修改,确保章程修改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
党中央非常重视中国工会章程的修改。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王沪宁主持中央书记处办公会议,听取专题工作报告,对如何筹备十七大,特别是修改工会章程提出明确要求。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总工会主席王东明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在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李玉福的直接领导下,全国总工会党组和书记处认真贯彻中央书记处的重要指示, 专门成立了中国工会修宪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对修宪工作和修宪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了修宪工作的正确方向。
章程修订启动后,中国总工会修订小组赴各省(区、市)进行专题调研,并召开由各级工会干部和一线职工群众参加的座谈会,广泛深入地征求意见和建议。各省工会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研究收集修改意见。同时,专门征求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各方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对章程修正案进行了认真修改和完善。经第十八届主席团会议和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九次执行委员会审议通过,向中国工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提交的章程修正案已经形成。在中国工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期间,全体代表认真讨论和审议了章程修正案,并提出了一些修正案。基于这些意见,中华全国总工会章程修改小组对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10月26日,大会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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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修正案确立了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中国工会的指导思想?
答: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确立了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党的指导思想,党的指导思想再次与时俱进。在征求修改章程意见的过程中,各级工会组织和会员一致建议将习近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写入工会章程,作为中国工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章程修正案采纳了这一建议,将习近平新时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一起确立为中国工会的指导思想。这次修改,是中国工会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习近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地位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方向、原则和道路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根本举措。坚持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也是中国工会的一项根本举措。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确保工会工作的政治方向正确,是中国工会积极适应新时期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开创新时期工会工作新局面的基本要求和科学指南,充分体现了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群众的热切期待和共同愿望。同时,为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学习和理解,在第四条会员义务和第三十二条工会干部基本任务中增加了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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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的修改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有什么丰富?
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期工运和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的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章程修正案补充说,工人阶级是中国共产党最坚实可靠的阶级基础,并明确强调中国工会“坚持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承担团结和引导职工听党的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中国工会“保持和增强政治、 先进性和群众性”,并认为工会的基本职责增加了“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内容。 提出中国工会要“把握工人运动时代主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弘扬劳模、劳动者、工匠精神”等。,并明确了中国工会在贯彻新时期党的建设总要求中的具体内容。这些修改有利于各级工会深入理解和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有利于把握工会组织的新使命、新目标和新要求,立足于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方向、重大社会矛盾新变化、社会治理共建共享新格局、全面深化改革新阶段,在各项工会工作中充分体现和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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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的修改对工会坚持党的领导有什么强调?
答:在征求修改章程意见的过程中,广大会员和工会干部一致认为,“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原则应该在章程中得到更明确的体现。章程修正案采纳了这一建议,在总则第三自然段之后增加了一个自然段,明确了中国工会坚持的政治原则和责任,具体表现为:中国工会坚持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承担起团结和引导职工听党的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这些变化将有助于进一步突出中国工会的政治性质,提高开展工作的政治地位,强化履行职责的政治责任,确立衡量工作的政治标准,更好地完成党中央赋予工会的政治任务,更好地落实党对工会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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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修正案对中国工会贯彻党的建设总要求的强调是什么?
答:为了贯彻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强工会系统的党建工作,章程修正案在总则末尾专门增加了关于性质的一节。增加这一自然段,对于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加强工会系统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具有重要意义。保持和增强工会组织和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为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发展、开创新时期工会工作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帮助各级工会认真贯彻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导向,是一项重要举措。切实加强工会系统党的建设,全面履行管党管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工会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各级党组织和工会党组织建设得更加生机勃勃、更加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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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修正案如何修改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
答: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习主席的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体现了十六大以来中国工会在加强维权服务方面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章程修正案将“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纳入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
着眼于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修订中国工会基本职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同时,明确了中国工会以忠诚党的事业、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为己任,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期实习工作的重要举措,是贯彻以人为本发展思想的时代需要,也是新时期推进党的工运和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的应有之义。做出这样的改变,将有助于各级工会组织进一步确立以员工为中心的明确工作方向,增强责任,把工作重点放在广大员工身上,建立联系广泛、服务员工的工作体系,拓宽服务员工的领域。通过扎实的维权援助和安全服务,真心实意做实事,做好事,为员工解决难题;各级工会组织有利于适应新时期我国重大社会矛盾的变化,适应职工对美好生活的新期望,积极研究解决职工在劳动经济、精神文化、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多样化需求。,使工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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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的修改有哪些新的内容丰富了工会围绕中央服务大局的调整?
答:章程修正案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实践成果,丰富和完善了总则的相关内容。一、在《总则》第三款中,将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在原《总则》第五条中,增加了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观的内容。在总则第十三自然段中,对促进形成公平、合理、民主、和谐的国际劳工运动新秩序进行了修改,以积极参与“一带一路”的建设,增进我国工人阶级与其他国家工人阶级之间的友谊,并增加了对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发挥促进作用的内容。做出这样的改变,将有助于工会更好地以中心为中心,服务大局,开创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新局面。二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工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部署》,在原《总则》第五条中增加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技术技能、推进工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等内容。做出这些改变,将有助于工会更好地肩负起推动产业工人改革的责任和任务,积极动员和引导广大职工发扬工人阶级的伟大品格,推动改革计划的实施,加快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的建设。三、在原《总则》第六款中增加了维护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团结统一的内容。做出这样的修改,将有助于工会在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其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中的优势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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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修正案对中国工会加强自身建设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章程的修改贯彻了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群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党群改革的重要指导精神,充分体现了工会改革的创新成果,将相关内容充实到《总则》的相关自然段。一、总则第三自然段增加了保持和提高政治、先进性、群众性的内容。二是在原《总则》第十条中,明确了党中央关于群众组织改革的目标和职能定位,增加了构建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作体系、增强团结教育、维护权益、服务职工功能等内容。这些丰富将有助于工会改革始终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三是根据各级工会推进基层工会改革创新的实践经验和创新成果,增加扩大覆盖面、增强代表性、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维权能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保障水平等内容,明确坚持服务职工生命线,明确提出增强基层工会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标和方向,使工会组织更具活力、更强大。做出这些补充,是深入贯彻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工会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有利于更好地适应劳动关系领域新的发展形势,切实履行工会职责,确立抓基层的明确方向,坚持落实依靠基层的理念,不断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推动新时期基层工会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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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的修改对工会会员做了哪些调整?
答:为了更好地反映新时代对会员的新要求,结合各级工会的工作实践,章程修正案对工会会员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和丰富。第一,根据各级工会在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积极努力和创新做法,在《会员权利》第三条第五项工会提供的服务中增加了互助保障的内容。第二,在成员义务第四条中,增加贡献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内容,将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改为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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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的修改对工会的组织制度做了哪些调整?
答:为了加强上级工会对下级工会的领导和服务,章程修正案增加了各级工会领导机关要加强对下级组织的领导和服务的内容,强调下级组织要及时向上级组织请示汇报工作。做出这样的改变,有利于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更好地维护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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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的修改对工会的地方组织建设有哪些修改?
答:根据建立地方工会组织、响应基层呼声的做法,章程修正案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直辖市、区总工会可以设立区级工会组织或者在区内设立代表机构,修改为直辖市、区总工会设立区级总工会。做出这样的改变,有利于规范区级工会的组织形式,完善工会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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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修正案有哪些内容丰富了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及其职能?
答:章程修改着眼于增强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作用,对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增加成立地区和行业工会联合会的内容,推进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建设。丰富和完善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基本任务,在第二十八条中增加在企业法人中实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组织职工进行技能培训,培养工匠人才,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指导和思想教育,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视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推进职工福利待遇的实施等内容。同时,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将第二十八条第六项中的劳动安全卫生修改为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将参与劳动安全卫生事故调查处理修改为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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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修正案对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着眼于建设一支忠诚、廉洁、负责的高素质工会干部队伍,并与党章中关于党的干部一章的修改相比较,章程的修改对工会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第三十二条增加学习政治、历史、文化、科学技术的内容,强调提高政治能力、增强群众工作能力的必要性,增加坚定信念、勇于承担责任、增强群众觉悟和感情的内容。第三十三条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和女干部的重点改为发现、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和女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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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修正案对工会经费和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有哪些规定?
答:为了严格规范各级工会经费和资产的使用和管理,章程修正案对工会经费和资产进行了修改。一、为切实保障基层工会自主使用和管理工会经费的权利,将原第三十七条第三款“具有法人资格的工会可以依法设立独立的经费账户”修改为“依法设立独立的经费账户”。第二,为了严格监督管理工会资产,保证工会资产的完整和安全,将原第三十八条“各级工会应当加强对工会资产的监督管理”修改为“各级工会应当依法加强对工会资产的监督管理”。第三,丰富基金审查监督制度的内容,在原第三十八条中增加下级审级的内容。同时,进一步明确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职责,在第十三条中增加经费审查委员会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监督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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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修正案还调整和丰富了哪些内容?
答:一是为了充分体现工会改革进程中积极推进“互联网+”工会包容性服务的创新做法,章程修正案在原《总则》第十条增加了建设智慧工会的内容。
二、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充分体现工会改革成果,突出和强化工会设立的企事业单位为基层和职工服务的职能,章程修正案在原《总则》第十一条增加了坚持公益性和服务性的内容。
第三,在关于工会经费来源的第36条之后增加一条,以明确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和支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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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会十七大对各级工会执行章程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明确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从众意识,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地位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的思想政治一致性。 在新的时代,高举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更加自觉地学习、遵守、执行和维护章程,加强自身建设,完成使命,集中力量、开拓进取,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国梦,取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新的时代的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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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告诉我们如何处理各级工会和会员对修改章程的意见和建议。
答:这次修改章程,广泛征求了各方意见,充分采纳了广大会员和工会干部对修改章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章程的修改虽然没有采纳一些意见和建议,但主要精神已经在中国工会十七大报告中有所体现;一些意见和建议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研究和探索;一些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将反映在其他工会的内部规章制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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