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2020年招生计划国家尚未下达,招生目录中各学院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后期由于正式招生计划或免试硕士生实际录取情况,各专业报考人数可能发生变化。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类型
(1)招生专业及相关说明详见《河北农业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类型:
1.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种。
(一)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录取方式,被高等学校或者其他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学习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年限内全日制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录取方式,被高等院校或者其他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教育机构录取,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的时间安排,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从事非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一般应当适当延长基本学习年限)。
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导向的员工。
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后,不转移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党务关系;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通过报名信息中的“学习方法”申请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按就业方式可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1)定向就业研究生根据定向合同,学校在录取前将与定向就业研究生及其人事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被录取后,他们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党派关系都不会转移。
(2)非定向研究生在自己和用人单位之间双向选择就业。非定向考生录取后必须将其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党组织关系等转移到河北农业大学。
三、申请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考研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术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和当时可以自考、网上教育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在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的人员。
(三)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证书满2年(从毕业到当年录取之日,下同)以上,以及具有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的本科毕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历要求的,按照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身份报考。
(四)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研究生申请前必须征得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供书面意见。
(2)建议豁免
具备免试推荐资格的考生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信息公开与管理服务系统推荐优秀毕业生免试考研”(网站: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接收办法按照《河北农业大学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考研章程》执行。被录取免试者不得报名当年考研,否则取消免试资格。
四.登记
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在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在其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a)在线注册:
1.网上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众网站: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站: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发布的《2020年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和河北农业大学网上公告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以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写报名信息,但一个考生只能保留一个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补报,注册信息不修改。
3.考生应准确填写自己所受到的奖惩,尤其是在普通和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全国考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全国教育考试中违纪作弊所受到的处罚。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全国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会在线查询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考生可以在线查询学历(学籍)查询结果。考生也可以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站:https://www.chsi.com.cn/)查询自己的学历(学籍)。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验证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验证。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并在少数民族地区申请定向就业。
7.河北农业大学2020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为5人。详见《河北农业大学2020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通知》。
具体要求参见《河北农业大学2020年招收退休大学生专项计划通知》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申请条件和相关政策的要求选择填报志愿。不符合申请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导致未能现场确认、参加考试、复试或受理申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9.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不正确、信息虚假而未能参加考试、复试或接受考试的,后果自负。
(2)现场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免考者除外)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核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报考。现场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组织情况确定并公布。
具体要求参见《2020年全国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申请条件和相关政策的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网上报名信息经考生现场确认后,不予修改。
(3)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采用A4格式白纸打印,使用过程中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将使用下载并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第一次和第二次考试。
报名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请参考《2020年全国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和《研招网》。
动词 (verb的缩写)资格考试
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对考生报名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综合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允许考试。
第六,初试
初试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初试的组织安排由报名点负责。详见《2020年全国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
七、复试
(1)复试是考研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等。是考研必经的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教育部根据一区、二区情况,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联考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目标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第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学业要求。
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下旬至4月上旬。复试包括外语考试(包括听说)、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等。具体程序和方法在复试前在网上公布。
(3)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籍验证结果、学生证、考生资格等原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复试。
对学历(学籍)信息核查有问题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查。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汇总表》为准。
(四)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和成人教育、自考、网络教育应届毕业生,复试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将额外选修其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课程,增加的科目由复试学院确定并公布。附加测试是笔试。
(五)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分。
(6)通过服务期并通过“西部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和“中国教师出国志愿者”考试的考生,将参加“大学生村官评选”项目。服役期满并经考试合格的考生有入伍和退出现役的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照教育部规定发放。
(7)考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教[2003]3号)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高等学校招生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厅[2010]2号)执行。体检结果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八、调整
生源不足时,接收转学学生(符合转学基本条件)参加复试;当所有学生都无法录取时,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整。接收调剂的具体实施办法和要求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评价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是保证新生素质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X.承认
1、河北农业大学根据教育部关于招生政策法规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考生名单。
2.我们学校统一报所有考生报上级录取检查。通过录取考试后,会发出录取通知书。
3.考生申请硕士学位及其所在单位出现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如果考生因此不能复试或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考生确认的申请信息在录取阶段不予修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录取。
5、录取新生,经考生申请并经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保留录取资格,工作1至2年,然后进入学校学习。被录取的考生保留录取资格,列入招生单位当年招生计划。
6.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考、网络教育考生,当时能毕业的,如果在招生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将被取消资格。
十一、收费标准、学习场所、学习年限和奖励制度
2020年,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
河北农业大学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术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类个人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等方式,建立了多项奖励制度,以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待遇水平。符合国家关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政策的规定。
十二.其他注释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研究生辅导班。
(二)本简报内容如与教育部最新政策有抵触,按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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