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湘潭女子易子君发布微博称,在信访过程中被来访的警官李光学强奸,网友@诗人沙光和@超狂姐转发支持。11月18日,湘潭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湘潭市公安局称,上访妇女易子君因假新闻被国家上访警官李光学强奸。公安局经过调查,发现有充分、明确的证据证明不存在强奸罪。
湖南湘潭上访人易子筠易子君声称,早在2005年8月,她就去湘潭精一眼镜店配了一副框架近视眼镜,但由于验光师的配镜高了200度,她很快就患上了青光眼。2012年3月,她去眼镜店咨询意见,但当时的“精艺”眼镜店老板郑用钢凳将她的鼻子打成了粉碎性骨折。
当即,易子君报警,公安机关未立案。易子君说,郑石磊时任湘潭市眼镜商会会长、湘潭市人大代表。她认为是郑的身份导致了相关部门的不作为。于是,她走上了上访之路。
易子君说,2013年10月1日,她去北京上访,被送到湖南省驻京办。第二天,李光学,一名临时调到省信访办的来访民警,负责带领调查组派出25人集中在湖南省驻京办家中。在回家的路上,易子君声称自己被李光学警官强奸了。10月7日,她报警,玉湖派出所受理。
11月12日,湖南省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官方微博@岳塘公安局发布微博,公布了对“易子君强奸被采访干部案”的调查情况。据微博消息,10月2日,易子君在月塘区遇到了下城镇政府巡视员李光学,之后两人进行了互动。10月6日晚,易子君主动通过电话邀请李光学,两人当晚见了面。李开车带着他们沿着月塘区沿江景区带散步,然后回到车上发现性关系。
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不立案通知书
11月28日,湘潭市公安局月塘分局发出不予立案通知书,称易子君强奸案警方经审查认为不存在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
易子君不服,一直在微博讲上访被强奸的故事。最近@诗人沙光、@超狂姐等网友转发她的微博,支持她。
2014年11月18日,@湘潭公安发布微博称“上访妇女易子君被国家信访警官李光学强奸”与事实不符。湘潭公安出具劳动合同称,李光学不是国家信访警官,而是湘潭华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往湘潭市岳塘区下城镇政府的巡警。
公安机关处理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此外,湘潭市公安局还称,易子君自称被李光学强奸。经月塘公安局调查,有充分明确的证据证明没有发生强奸罪。2013年11月18日,易子君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易子君没有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也没有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
关于市人大代表郑打人事件,湘潭市公安局表示,玉湖市公安局的调查已经结束,有视听资料、证人证言、专家意见等证据充分证明没有违法犯罪发生。此外,微博上还附上了公安机关关于处理信访的回复意见,称事发时在场的证人和现场监控录像证实,易子君的伤并非他人殴打所致,郑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不存在,不予立案。
1.《易子筠 上访女子称被信访干警强奸 湘潭公安微博置顶否认》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易子筠 上访女子称被信访干警强奸 湘潭公安微博置顶否认》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keji/8285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