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8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与共同被告人章雷贪污上诉案举行公开审理,当庭宣判。
二审维持了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宋兴初字第15号第一句对被告人李宁贪污罪的定罪和第二、三句,撤销了判决中对李宁的量刑部分。上诉人李宁因贪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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