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正德时期,是一个“正道捐弃而邪事日长”的非常时期。正因为是正道捐弃,不但士大夫们开始不讲道德了,即便是圣贤的后代也抛弃了道德。
正德三年(公元1508年),在婺源县居住的朱熹第十代孙朱熿,因为自己是圣贤的子孙,得以上奏皇帝,提出他们家祖先的坟地被富家侵占了,还有一些人因同姓的缘故,假冒朱熹后代以逃避赋税差役,希望朝廷能予以禁止,并追回坟产。
为什么朱熹的后代没有官职却能直接上奏皇帝呢?朱熹的后代在当时能享受什么特权,以至于同姓都争称是朱熹的后代呢?正德帝又是如何看待朱熹十世孙的奏请呢?
朱熹是家喻户晓的人物,祖籍徽州府婺源县。在元代以后,朱熹的思想被统治者所推崇,成为科举考试唯一的标准,朱熹也被尊称为朱子,得以配享孔庙。
朱熹自祖上离开了婺源县后,在那里就没了什么祖产,但在统治者尊奉朱子的情况下,朱熹的后代也得到优待,不但朝廷免去他子孙后代的赋税差役,他的子孙后代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官生,并且世世代代享受这样的特权。特别是作为嫡传的子孙,可以享受与孔子后裔一样的待遇,有世袭罔替的特权。
景泰六年(公元1445年),朝廷批准在婺源县建立朱熹祠堂,朱熹的后代则自第九世起,回到了祖籍。然而朱熹一脉已经过去九世,历经三百余年,不可能在婺源县有什么产业,即便是有,也早就已经易主。
朝廷为朱熹建立了祠堂,拨给朱家一些土地,毕竟朱家祖上的产业不能复归,更何况也无法确认这些产业就是朱家的。朝廷优待朱熹的后代,不但让朱家的嫡长世袭翰林院五经博士,嫡系的子孙也可以不经过考试,直接进入国子监读书,其宗族也享受朝廷免去赋税劳役的待遇。正因为如此,如果能与朱熹一族攀上亲戚,就能获得很高的政治与经济待遇。
因此在婺源县居住的姓朱的,都愿意说自己是朱熹的后代,他们大多不是要得到什么政治待遇,只是为了能免去赋税劳役。正德初年,传到了朱熹的十世孙朱熿,他以收不回祖上的产业为恨,更不希望婺源县所有姓朱的都说是朱熹的后代,使自己的地位得不到凸显,因此常常抱怨。
却说婺源县有个姓沈的财主,祖业传下来的时候,家里只剩下沈刚这一根独苗了。沈刚不学无术,从小就成了一个泼皮无赖。十三岁那年,沈刚开始准备县里的童生考试,沈刚的父亲沈老财高薪请来一位先生教他读书。教书先生知道谋得这个教书的位置不容易,所以沈刚写不出来文章,他就捉刀代替撰写,哄得沈老财说他儿子学问见长,每年都说一定能考上生员。然而沈刚却一连五年也没有考中,转眼已经十八岁了,沈刚没学会读书,却学会了吃喝嫖赌,可以说是样样精通。
沈老财不知道儿子所作所为,考不上生员就埋怨教书先生教不好,说连个生员都考不上,将来如何光宗耀祖呢?教书先生为了保住饭碗,便说:“应该是你沈家的祖坟不好,尊府富而不贵,就是因为你家祖坟的官星不显,所以后代进取艰难,得不到功名。要知道我们婺源县是出圣贤的地方,朱熹的祖籍就是婺源县的,他不但学问为世人称道,子孙也因为他享受荣华富贵,至今绵延不断。我看了朱熹家的祖坟,那可是龙真穴正,水抱山回,亥龙落脉,真水到堂,就是出状元、宰相、高官的地方。朱熹从父亲那辈就离开婺源县了,祖坟早已经荒废了,那块地也已经数易其主,如今在张老财名下。张老财如今已经破落了,日子过得艰难,你若找他把这块土地买下来,迁葬你先祖于此地,我想沈刚不但会考中生员,或许还会考个状元呢!即便是沈刚考不上,他的子孙也会考上的,到那时沈家高官满门,说不定还会出个宰相呢!”
教书先生的一席话,说得沈老财心动。朱熹先祖的坟地在一处荒山里,他的子孙直到第九世才回到过婺源,坟山早就不归朱家所有了。如今坟地数易其主,张老财又破落了,因管理不善,那里已经是荒废不堪了,最多也就值几十两银子,教书先生却从中说合,让沈老财用三千两银子买了下来,不知道他与中人们到底赚了多少钱。沈老财在坟山开石造坟,还打下金井,在里面埋上一只大乌龟,说是可以保佑子孙富贵延万载。
朝廷在婺源给朱熹建祠堂的时候,当时九世嫡长孙朱梴也没有想到将祖上的坟山要回来,可到了十世孙朱熿的时候,他才想到了祖上的坟山,而此时沈老财已经去世,沈刚因为嫖赌成性,已经沦落为破落户了。
想当初沈老财是花三千两银子买来的坟山,如今朝廷尊奉朱熹,子孙世袭罔替为五经博士,属于大富大贵的人物。朱熿想收回坟山,可想不到沈刚狮子大张口,要狠狠地敲上一笔,开口便是五千两银子。
这样大的价钱,朱熿不能忍受,于是利用自己的身份让婺源知县替自己收回祖山。婺源知县认为这是民间的买卖,朝廷也没有下令将朱家祖上的坟山收归朱熿所有,便婉言拒绝了。
朱熿见知县不管,就来到京城活动。那时候宦官刘瑾专权,在打击不服他的朝臣的同时,也会拉拢一些文人为自己服务。朱熿是朱熹的十世孙,为圣贤的后代,因此刘瑾颇为看重朱熿,也刻意与他来往。朱熿借机提出要回祖上坟山的要求,刘瑾就让他写成奏章,答应替他呈递给正德帝,要皇帝亲自批准。
如果仅仅提出要回祖上的坟山,则未免显得太自私,所以朱熿在提出祖上坟山被富家侵占的时候,又提出婺源县姓朱的都冒充朱熹后代以逃避赋税劳役的问题,所以恳请皇帝下诏予以禁止。
奏章写好之后,交给刘瑾。刘瑾这个人狡猾凶狠,善于观察政治风向,他绝不会为任何人背上替人说情的罪名,便让礼部按照朱熿的意思上奏,自己则在正德帝旁边吹风。
正德帝朱厚照以其出奇的荒唐放荡,心态异常,禀性离奇而烙印史册。虽说他很任性,但并不糊涂。在看了朱熿的奏请后,他并没有完全听信朱熿的一面之词,而是批示道:
“朱子坟产,既年久芜没,令府县官查处禁约,毋容富豪侵占。凡佥差役,须审其果为后裔,乃如例复之。”
也就是说,朱熹祖先的坟产,既然已过了三百多年,肯定是荒芜了,那么就让该地的府县官进行调查处置,然后再行禁约,不容许富豪们侵占。凡是官府佥用差役,都应该进行审查,如果真是朱熹的后裔,就按照朝廷原来的规定,免除劳役,否则不允许。
朱厚照这样的批示,是很客观的。已经过去三百余年了,连朱熹都不是在婺源县出生的,其子孙历经九世才回到婺源县,即便是有坟山,也很难说是朱姓所有。既然已经不是朱姓所有,能算别人强占吗?当然了,如果真的是富豪强占,则另当别论。
从朱厚照的批示来看,他只是要府县官进行调查,在查明朱熹祖先坟山的情况以后,再做处置。如果是荒芜了,或者已经易主了,是否可以修复或收回,还要请旨定夺。不过一句“毋容富豪侵占”,似乎又定下了基调,那就是收回朱熹祖先的坟山,由朱熹子孙世代拥有。
可是朱厚照批示的前半段并没有得到执行,就“是否可以修复或收回,还要请旨定夺”这一项还是被刘瑾给刻意略去了,如此一来,这道圣旨就变了意思。
有了皇帝的“圣旨”,府县官找到沈刚,要他将坟山归还朱熹子孙。沈刚以沈家祖先已经埋葬此处多年,而且是花三千两银子买下来的,契约俱在,不能说归还就归还。便说自己绝对不想借此赚钱,只要能收回本钱,得到祖先坟墓迁走的费用,就可以把坟山让出。
府县官们是何等人物?他们在官场打拼多年,既熟悉上峰的意图,又明白朝廷的制度与法律,若要寻沈刚的短处,岂不是易如反掌?他们要沈刚出示契约,发现契约是白契。
什么是白契呢?那就是没有经过官府核准而私自签订的契约,如果经过官府,则会加盖官印,就成为红契了。在证据效力上,红契高于白契,律例并没有说白契不能作为证据。不过,白契是没有经过官府核准的私下交易,就有偷税漏税之嫌了。如果该白契时间久远,官府可以不追究偷税漏税之事,并将白契当作证据。但此契约是十年前签订的,且没有经过官府认可,既可以追究沈家偷税漏税的责任,也可以不将该白契当作证据,因为这是土地转让,没有官府核准,属于私下交易。
府县官抓住这一点,说要治沈刚偷税漏税之罪。沈刚此时已经成为破落户,要钱没有钱,要势没有势,要是按照偷税漏税论罪,罚钱算小事,还要挨板子。
为了免于治罪,沈刚只好乖乖地把坟山交给官府,并且答应自己花钱迁坟。府县官能根据皇帝的旨意,将朱熹祖先的坟地收回即可,也没有想把沈刚逼上绝路,只是连哄带吓地把他打发走了。自此以后,朱熹祖先的坟山则堂堂正正地归朱熹子孙世代拥有。
府县官再张贴告示,严禁富豪觊觎朱熹祖先的坟山,圣旨交代下来的事情也就算是办完了。至于婺源县姓朱的都冒充朱熹后代之事,如何追究呢?毕竟当时朱熹已经去世三百多年了,其后代谁又能说清楚呢?想当初有大臣劝说朱元璋,让他承认是朱熹的后人,朱元璋没有答应,且以自己出身贫穷而拥有天下感到自豪。大臣们都希望朱家王朝能与朱熹有关联,更何况百姓呢?因此府县官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听之任之。
明人张应俞著有一部《骗经》,分为脱剥、丢包、换银、诈哄、伪交、牙行、引赌、露财、谋财、盗劫、抢劫、在船、诗词、假银、衙役、婚娶、奸情、妇人、拐带、买学、僧道、炼丹、法术、引嫖二十四类骗术,讲了近九十个事例,可见风水先生骗人技巧高超,很难让人察觉出来。大凡钱财、女色、房屋、官禄、父母、自身、后嗣,凡是与听信人关联的事情,风水先生都能大做文章。如果你的住处,前面是垃圾场,后面是化粪池,左面是海鲜市场,右边是煤炭基地,你如何居住?即便勉强居住于此,也不会有好心情的。若是背山面水,左右绿树花草葱郁,当然心情会好了。此案的教书先生是兼职的风水先生,为了骗取沈老财的钱,让他去买朱熹祖先的坟地,真够阴损的。既然是买,就应当堂堂正正到官府办成红契,将来也有凭证,至少不会让府县官挑出毛病来。
说起行骗,此案的朱熿、刘瑾、官员都在骗。朱熿明明知道祖先在三百多年前就离开了婺源县,祖上也没有留下地契,将土地交易说成富豪强占,明明是在骗人,朝廷上下也没有人敢质疑。
刘瑾在骗,骗朱熿自己能办妥此事,而自己却与此事撇开距离,只是在圣旨上稍作文章。
府县官也在骗,沈家固然是用白契进行的交易,可以治沈家偷税漏税之罪,但此罪在罚打之后,土地依然归沈刚所有,也没有理由将土地收回,连哄带吓也是骗,更何况他们还没有将实情上报,实际上是欺上瞒下。
刘谨一手遮天的正德朝,人人相欺,封建官僚主义下的弊病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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