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大家都知道当欧洲人于15世纪末“发现”美洲后没多久,在美洲人数较少的他们就开始了想尽办法补充劳动力发展殖民地,扩张地盘掠取财富了。一开始欧洲殖民者们将目光看向了自己口中的“低等民族”,即当地的土著——印第安人。
北美印第安人但是印第安人在自己的土地上非常“桀骜不驯”,欧洲殖民者很难大规模的压服,而且印第安人的身体素质还比较一般,在进行长时间的体力劳动时非常容易出现损耗,人口消亡严重,以至于当时的欧洲殖民者称自己奴役的印第安人就好像是干旱沙漠中的玉米一样经常“枯萎”。
阿兹特克人还有许多良心未泯的欧洲人,比如著名的西班牙神父——巴托洛梅·德拉斯·卡萨斯(Bartolomé de las Casas)认为印第安人太过可怜,欧洲殖民者带给他们的罪恶和强加给他们的劳役太多,致使印第安人大量死亡,因此对美洲印第安人充满了同情,这些人建议自己的同胞放过可怜的印第安人,然后当实在是缺少劳动力时,那就出于“人道主义”,去奴役非洲黑人好了。毕竟在当时欧洲白人的眼里,即使“红皮肤”的印第安人比白皮肤的白人低等,但是黑色皮肤的黑人却要比印第安人还要低等:
“为了拯救不适合进行体力劳动的印第安人,我们可以用黑人进行替代,因为黑人在身体和精神方面都能承受由西班牙人控制的热带地区的掘金工作。”
坐着的就是巴托洛梅·德拉斯·卡萨斯因此当自己活动范围内的印第安人大量死亡后,欧洲殖民者就开始将自己的主要劳动力来源之一定为了身体素质更好,奴役起来更听话的非洲黑人。而相比于在美洲土生土长的印第安人,黑人虽然来自非洲,但对美洲环境的适应能力却很强,身体素质更是不可同日而语,生活在16世纪的西班牙人费尔南多·德·赫雷拉如此写道:
“他们(黑人)的生命力很顽强。有人认为,除非被吊死,否则黑人永远不会死亡,因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黑人因体弱去世。”
在欧洲殖民者的眼中,黑人奴隶能够忍受热带和温带气候,对一些疾病也有更高的抗性和承受能力,并且许多黑人都已经掌握了农耕技术,对农事素来娴熟,当他们远离乡土孤立无援时,更容易接受奴役,最重要的是黑人奴隶并不难获取,只要用一些廉价货物就能从西非等地购买很多,于是欧洲人将黑人一船船的从非洲贩卖到美洲进行奴役。
而看到这里,不禁要问在当时(16世纪)的欧洲人眼里,中国人的种族地位如何呢?
欧洲白人眼中的中国人
其实在欧洲人的眼里,中国人的种族等级地位是一直变动着的。最早中国被欧洲人知道,还是在古罗马时期,当时的古罗马人非常追捧汉朝产的丝绸,认为丝绸制作的衣物是所有衣物中的上品,是地位的象征,其轻薄的款式和鲜艳的色彩让古罗马人大为惊叹,他们还认为中国生产优良的铁器(即著名的赛里斯铁)。
不过因为地理和空间上的限制,当时的古罗马人并不知道汉朝的真实名称,也不知道汉朝具体在哪里,对于中国人,古罗马人基本都是凭靠自己想象和从其他东方民族口中得到的只言片语。
古罗马人称中国为赛里斯(拉丁文:Sinae、Serica、Seres),意为丝国、丝国人,说中国人:“身体高大近20英尺,过于常人,红发碧眼,声音洪亮,寿命超过200岁。”
人们对于古罗马人口中的“赛里斯”指的到底是不是中国其实是有争议的,不过综合来看,大多数学者都认为“赛里斯”一般指的就是与古罗马同时代的中国或中国附近地区。而有意思的是,对于古罗马,汉朝也青眼有加,汉朝人称古罗马为“大秦国”。在汉朝的一些史学家看来,罗马疆域广大、军事力量强盛,或许是唯一一个能与自己相提并论的国家。而且还认为罗马人的长相似乎也与自己很相像,在《后汉书》中,作者范晔这样写道:“(古罗马)其人民皆长大平正,有类中国,故谓之大秦。”
汉朝生产出口的精美丝绸让古罗马人对中国产生了无限遐想,真就出现了一批“精中人士”,公元1世纪的古罗马地理学家庞蓬尼·麦拉,对中国人的诚信充满了赞誉:
“(中国人)这是很公正的民族,他们把货物放在旷野中,购货的人,在卖主不在时来取货,这种经营方式是很著名的。”
古罗马人而随着时间的发展,欧洲人与中国的联系更加的“紧密”,对中国的认识也更多了,其中的代表人物就是著名的威尼斯旅行家——马可·波罗(Marco Polo,1254年9月15日~1324年1月8日)。
根据马可·波罗亲身经历所写的《马可·波罗游记》记述了他在东方最富有的国家——中国,以及东亚其它国家的所见所闻,虽然书中的部分内容是吹牛的,把中国等东亚、南亚国家描写为了一个遍地都是黄金的富裕国家,但《马可·波罗游记》却在欧洲广为流传,是当时以及之后几百年中真正最为著名的一篇西方了解东方的重要著作,激起了欧洲人对东方的热烈向往,对以后欧洲人开辟新航路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而在此时的欧洲人眼中,中国人的形象空前高大了起来,是一个伟大且善于创造财富的民族。
不过随着欧洲大航海时代的来临,越来越多的欧洲人走出欧洲前往世界各地探险,非洲、美洲和亚洲都出现了欧洲人的身影,而凭借着先进的火药武器和战术战法,欧洲人在这一时期总是能够击败数量众多的原住民,因此欧洲殖民者们奴役着印第安人、黑人和其他地区的原住民,在此过程中,欧洲人的种族观念也开始逐渐“确立”了起来,中国人的形象在他们眼中也逐渐下落,不过却也高于黑人和印第安人。
臭名昭著的人类等级论
1588年,西班牙著名传教士何塞·德·阿科斯塔(José de Acosta,1539年~1600年,下文简称阿科斯塔),写了一本影响深远的书,名为《论印第安人的得救》,在这本书中,阿科斯塔按照当时欧洲人的种族观念习惯将不同地区不信仰基督教的人种、民族进行了分类,即臭名卓著的“人类等级论”。
阿兹特克人在阿科斯塔和许多欧洲人的种族分类中,最低等的人种是非洲黑人和美洲的游牧民族(南北美洲的印第安人),声称他们几乎不算是人类。比之高一级的是南美洲和中美洲的阿兹特克人和印加人(都是印第安人),而比这这些“文明”印第安人更高一个等级的就是中国人和日本人了。阿科斯塔认为中国人和日本人的文明程度与欧洲人相当,只是在信仰上却低了白人一头,因此将其列为非基督徒中的第一等。
西班牙人袭击印第安人显然,“阿科斯塔们”是按照文明程度和宗教信仰来划分人类等级的,在他们心中,那些文明程度低,又不信仰基督教的非洲黑人和游牧的印第安人“他们几乎不算人类”,按照这一理由,他们用武力和酷刑奴役黑人、印第安人就不会有任何心理负担。
印第安人而对于那些文明程度较高的印第安人,如阿兹特克人、印加人这样曾创造过辉煌文明的印第安人,“阿科斯塔们”则认为其是可以说服拯救的对象,因为这些印第安人有自己的社会和宗教,但“宗教仪式掺杂了对自然法则的丑陋背离”,文明程度也比欧洲人低,因此“阿科斯塔们”认为可以让这些印第安人理解并皈依基督教,必要的时候甚至可以使用暴力“拯救”、“开化”他们,显然这是为自己的殖民找理由,给自己披上了一层文明的外衣。
至于中国人和日本人的文明程度因为和欧洲人差不多,因此其文明程度和理性完全可以理解并实践基督教,所以在阿科斯塔当时所“建立”的人类等级阶级中列为第一等。
而在阿科斯塔以及一众欧洲人心中最高等的人种就是基督徒(主要是指信仰基督教的白人)了,但这所谓的人类等级划分也不过是当时那些白人种族主义者们的一厢情愿罢了。
有意思的是,在16世纪以后,因为欧洲与中国的联系越来越多,中国的一些信息传到了欧洲,再加上文艺复兴和人文主义的传播,欧洲又涌现出了一大批“中吹”,比如法国文学奖伏尔泰等人,他们非常推崇中国的一些思想和君王,甚至还出现了“中国热”,此时的中国人形象又无比高大了起来,起码是可以与欧洲白人平等的人种。但是后来18世纪末期随着更多的欧洲人访问中国(如马戛尔尼来华),以及鸦片战争的影响,中国人在欧洲的形象又一落千丈,变成了被歧视者。
有种族歧视的绝大多数白人是不会使用自己的理性的,“阿科斯塔们”只是想办法给自己的群体涂脂抹粉,给自己罩上一层华丽的外衣,设计个自圆其说的逻辑激起他们的自尊心,把自己标榜成高等人,然后他们好能毫无心理压力的欺压、奴役其他种族的人,其本质不过是一堆恶臭难闻的玩意儿罢了,而种族歧视流毒后世数百年,他们的“功劳”不容忽视。
种族歧视(racial discrimination)是指一个人对除本身所属的人种外的人种,采取一种蔑视、讨厌及排斥的态度,并且在言论行为上表现出来。种族歧视要不得,这是早就应该扫进历史垃圾堆里的东西,但即使到了现在,在欧美等国的社会里,种族歧视还深植在一些欧美人的观念里,凌辱着人类尊严,希望他们以后能够进步一些吧,早日明白阶级矛盾才是问题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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