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宗时期,藩镇监军体制化绝非偶然,而是来源于肃、代时期对藩镇的姑息,使其更加桀骜。如唐代宗时期,对藩镇叛乱之人一切不问,又命安史旧部李怀仙为幽州节度使、李宝臣为成德节度使、田承嗣为魏博节度使、薛嵩为相州节度使等。

德宗即位后,这些矛盾日益激化。于是,德宗正式颁受监军宦官以印信,进一步严密其组织,提高其地位,完善其制度,从而形成镇镇有监军、道道有中使、遍及全国的监军网。此后,宦官监军体制不断完善,直至朱温灭宦方才停止。

唐代宦官监军,由临时任命改为常设机构,在朝称之为监军院或监军使院,设有监军使和副使。监军院或是对地方监军体制的代称,或至少说明地方的监军使拥有独立的府院。

显然,监军使院是一个完全独立于节度使府院的地方,且钱镠所修监军使院,厢房长廊,方塘鱼鸟,花木异竹,无所不有,可谓“称为一绝”。由此看来,这一处监军使院绝不是临时搭建办公场地,而是久居之所。

监军院,有时亦可指代整个设立于藩镇的监军体制。监军由朝廷指派监视藩镇,节度使遇到上下任继承接替之时,需由监军向朝廷请节钺,而此处行军司马等人,告知监军以王镕知军府事却是向监军院请示,可见当时是存在一个和节度军将体系,相对应的监军体制,而一般对于朝廷或者军将,统称其为监军院或简称为监军,其长官即与节度使相对应则称为监军使。

唐代藩镇宦官监军自成体系,有专门的使衙监军院,其官署建置,两《唐书》无专门记载,但是其组织机构和佐官属吏,则零星散记于各种史料之中。监军使之下有佐官若干。

监军在藩镇内自成体系,以监军使为长,其下副使协助日常事务,判官分监各地,小使等临时往来于地方与朝廷,打杂跑腿,形成组织完备的监军体制。由于监军宦官没有专门的官职品阶,所以一般带品、勋出任监军,且原有品阶高低、受信任程度与其被委派的藩镇重要程度成正比。

监军与监军使一字之差并非勘误,而是有品阶职位高低之分。唐代监军一职,即使是在监军最活跃的时期,也没有专门为之制定一套品阶。即监军只是一个“差遣”性质的职位,但是可以确定的是,出任监军的宦官皆是有品阶之人。

监军宦官的品阶以及原本职事都不相同,监军宦官在朝中官职并不固定,任何宦官都有被派为监军的可能。一般来说,凡遇派将领镇守一方时,时间长任务重,均派遣监军随军,由于将领在地方常驻,监军也随之常驻和变动。

另一种情况,在情况不稳定,将领变动频繁的藩镇,若是将领遇到变故,如职位迁转、身亡或叛乱等,监军院监军驻守地方,不随将领变动而转移。除了一些暂时遭贬的大阉宦之外,宦官监军的职位轻易不会调遣变动。

而在地方战事中立功之人,也能得到相应的官品升迁,或转任朝中高品职位。对于在中央把持权柄的高品大宦官而言,被派到地方监军无疑是一种相当于流放的惩罚措施。

唐后期,针对极盛状态的宦官,皇帝和朝臣往往想方设法,将手握大权的宦官排出中央势力范围,手段之一便是将其发配或派遣为监军。

但是,有时监军也代表皇帝对低品宦官的一种肯定,对品级较低的宦官而言,相当于一种升迁式的奖励,如穆宗朝宦官乐辅政,任朝散大夫、行内侍省奚官局令、上柱国、赐绯鱼袋。可见,授以荆南监军一职,乃是皇帝念其劳苦所赐,与吐突承璀等出贬为监军截然不同。

监军宦官在任期间,若有立功,能收获由朝廷遥授的提升品阶的职事、散官勋、爵等。如宦官李辅光,德宗兴元初,迁正七品下阶内侍伯,在此职上外派至邕管带兵讨贼,后太原军乱,节度使李自良和监军王定远皆殁,李辅光转道太原安抚,继而任监军。

任职期间表现良好,朝廷遥授其从五品下的内给事,并赐金章紫绶。也有宦官多次担任监军,虽所领差事都是监军,但是其品阶职事已经发生了变化。

当然,除了终身在地方的监军外,还有部分监军宦官在担任监军后,辗转回到中央,这批人里也有不少回到朝廷后担任枢密使、神策军中尉等重要官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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