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想,决定将宋代直觉体系下的很多官职[1]分为四大类(等级、职位、有实际价值的称号、几乎没有实际价值的称号)来说明。那样会更容易帮助读者理解。(大卫亚设)。

注1:本系列将略去内侍(宦官)及伎术官(如医官、天文官等)的相关内容不提……

宋代职官,采取的是典型的“职级分离”模式。也就是说,一名宋代的官员既有级别【2】,又有职务,两者并不需要严格对应。可以由较低级别的官员,出任地位较高、较重要的职务;亦可以由较高级别的官员,出任地位较低、较不重要的职务。当然了,宋代官员也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而在一定时间里不担任任何职务。但是,一名官员却不能失去他的级别,因为一旦失去的话就几乎不能被称之为“官”了。

注2:宋代官员的级别(取决于本官或寄禄官),决定了其“本品”(官员本身真正的品级),也决定了其最基本的薪酬、福利、待遇、地位。

往前追溯——自南北朝时期萌发的职级分离趋势,于北周、隋代,以至唐初,在勋官(北周称“戎秩”、隋代称“散实官”、唐代称“勋官”)、文散官、散号将军之间经历了复杂的争夺与演变。最终,于唐高祖武德七年(624年)与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年)两次改制中,形成了完整的文武散官体系。唐代就此确立了职(文武职事官)级(文武散官)分离的模式。散官是为一名唐代官员的“本官”,散官的品级是为其的“本品”。

然而,具体制度是为了在现实社会中发挥作用而存在的,必然也就得随着现实社会的不断发展而不断变化。到了安史之乱前后,散官的贬值已经相当明显。由是,原本作为实际职务存在的“职事官”开始了“本官化”的进程。这一进程经中唐、晚唐、五代,以至宋初,彻底完成。一部分职事官与实际职务完全脱离,变成了标志北宋(元丰改制前)文臣级别的“本官”(或称“正官”“阶官”)。

另一方面,由于安史之乱爆发后,对武臣酬奖的需要居高不下,于是不光武散官贬值迅速,因应武散官贬值而本官化的武职事官,在中·晚唐时也不断在贬值。这样一来,经过五代,在宋初所形成的标志北宋(元丰改制前)武臣级别的“本官”,就以与实际职务脱离的使职(唐代称“使职”、宋代称“差遣”)为主了。

要命的是,并不是所有的职事官(更别说使职了),都变成了本官。有些完全没有本官化,譬如御史中丞;有些则部分转化成了本官,譬如监察御史【3】。这种情况当然会引起职官制度的紊乱。

注3:北宋元丰改制前,既有以“监察御史”为职务者,即在台(御史台)的专职监察御史,也有以“监察御史”为本官担任其它各种职务者。

北宋前·中期职官制度上的种种问题,促使宋神宗在元丰三年(1080年)至元丰五年(1082年)进行了一连串的官制改革。其中,以新制定的“寄禄官”取代了部分“本官”。之后,寄禄官体系分别在北宋哲宗朝、徽宗朝,南宋高宗朝、孝宗朝,不断增减、完善,最终建立了完整的体系,彻底取代了原先的本官体系,直至宋朝灭亡。

具体而言:

文臣的本官、寄禄官,分为选人、京官、朝官三个群体。

选人的本官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由唐代藩镇、幕府的使职(例如判官、推官、掌书记之类)演化而来的。而朝官中最高的一些本官,在唐代也不是职事官,而是加衔(例如三公、三师,下表中省略了)。

左为本官,右为寄禄官

武臣的本官、寄禄官,大致分为正任、遥郡、横行、诸司使副、三班使臣、无品杂阶六个群体。其中“遥郡”较为特殊,遥郡官本身没有品级,需与横行官或诸司使副官叠加存在。【4】

注4:例如北宋哲宗元符二年(1099年)三月初,王舜臣的本官为崇仪使(正七品)+成州刺史(无品),他的这个本官即属于遥郡(具体为诸司使+遥郡刺史)。他此时的本品虽然同普通的崇仪使(正七品)一样都是正七品,但普通的崇仪使属于诸司使副群体,地位大大不如遥郡。

左为本官,中、右为寄禄官

左为本官,中、右为寄禄官

以上图表均出自龚延明先生的《宋代官制辞典》(中华书局,1997年)。图表本身可能有省略,亦可能有讹误、错漏,故而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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