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颁布1)颁布:1912年3月11日,孙中山颁布了由临时参议院通过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2)目的:限制袁世凯,保护革命胜利果实。3)内容规定中华民国的主权属于国民主体;国民一律平等,并依法享有各种自由;国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纳税、服兵役等义务;采用三权分立的形式,参议院行使立法权。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员行使行政权,法院行使司法权;实行责任内阁制。
(3)历史意义1)性质: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2)意义:否定了封建专制制度,使民主共和国的思想深入人心。体现了中国资产阶级革命党人的施政原则,推动了中国民主化的进程,为以后中国制宪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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