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从胡宗宪的仕途、人脉以及其行事风格等方面,来解析这位集功过于一身,却“满盘皆输”的大明重臣。
胡宗宪
金榜题名 步入仕途
正德七年(1512年)九月二十六日出生于绩溪县龙川村。嘉靖七年(1528年)成为了绩溪县庠生,嘉靖十三年(1534年)参加乡试中举,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进士,从此登上政坛。
胡宗宪故居
这次金榜题名,胡宗宪也结识了一位影响其人生命运的一人—严嵩。这一年胡宗宪进京参加考试时,礼部尚书严嵩和大学士李时等人同为会试主考官和殿试读卷官,当时 “进士登科录” 的“玉音”部分就出自严嵩之手,里面记载有“嘉靖十七年三月初九日,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臣嵩等于奉天门奏为科举事,会试天下举人,取中三百二十名,本年三月十五日殿试,合拟读卷官及执事等官少傅兼太子太傅李时等六十四员。其进士出身等第,恭依太祖高皇帝钦定资格。”这一年戊戌科殿试金榜,第一甲赐进士及第共3名,第二甲赐进士出身 共95名,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共222名,胡宗宪位列第三甲中,其名次前是许东望,后面是萧轼。应该说,这是胡宗宪与主考官严嵩的第一次人生交集,只不过在三百多名中榜进士中,胡宗宪还只是一名新人,也不是严嵩的嫡系门生。因此,严嵩对他还没有太深刻的印象。
严嵩
胡宗宪的仕途前期比较稳定,比较扎实,在行事过程中,也处处显示出其才华与胆识。
在其中得进士之后,胡宗宪开始历任益都(现在的山东省青州市)、余姚(浙江余姚)知县(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上任),这是其从政的第一阶段。两任知县前后累计大约五年的时间,期间还有一段时间丁忧在家,不再考虑。据嘉靖《青州府志》卷十三中记载,胡宗宪当时在任上是严信赏罚,以宽济严,针对地主豪强偷逃赋税的行为进行了整治,当时是“民且畏且感,输辄倍之”,不仅完成了税收,还使的政府财政有了富余,缓解百姓临时差遣之苦,受到百姓称赞,“宗宪储措有术,敛不及民……而民服之”。其在余姚知县任上虽然时间较短,但在任期间仍然是主动替地方百姓考虑,化解地方矛盾。《余姚县志》中记载他是“为人魁岸彭硕,不屑簿书筐箧之务,民间有大利病,辄以一筹先之”。
到了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十一月,胡宗宪被提拔为了湖广道试御史,此后,又历任湖广道监察御史、宣大(宣府和大同的合称)巡按御史、北直隶巡按御史等职务,这应当是其从政的第二阶段。这时的胡宗宪已经从南方来到了北方,紧临明朝边地。嘉靖时期,正是蒙古军队对明朝北部边境侵扰最为严重的时期。俺答屡屡率兵内犯,而大同、宣府之地正处在两军对垒的一线。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六月时,胡宗宪作为宣大巡按御史积极平息了当时宣府守军和大同左卫军的哗变事件。在深入调查基层状况之后,胡宗宪总结出了造成大明边地残破局面的原因,认为边将贪佞,法令不严,后勤不畅,装备落后,士气不高。决定要重振宣府和大同的边务工作。他还在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四月向嘉靖皇帝写了一道奏疏,题为《陈愚以裨边务事疏》,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八大改革建议,这也是胡宗宪在军事指挥领域第一次显现出的自己的指导思想。
到了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十一月,他被调到了北直隶担任巡按御史。再次向嘉靖皇帝奏疏,提出自己的军事改革指导思想,推广宣大经验。几年的北方边务一线工作,使得胡宗宪的军事思想日渐成熟,为其之后在东南沿海领导抗击倭寇战争取得胜利奠定了基础。
抗击倭寇 严胡交谊
嘉靖年间,倭乱日益严重,成为当时明朝政府一大心头之患。其间巡抚朱纨、提督军务王忬、徐州兵备副使李天宠、南京兵部尚书张经先后负责征剿浙江倭寇。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胡宗宪开始巡按浙江。面对倭寇的强大实力,明军当是沿海边务废弛,士气低落,破敌乏术,鲜有胜绩。彼时,负责前线督战的兵部侍郎赵文华(严嵩的干儿子)与总督浙江沿海防务的张经关系交恶(赵文华自恃与严嵩关第密切,目中无人,向张经索贿白银被拒),赵文华借机弹劾张经,说他按兵不动,贻误战机,浪费财力。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五月初一,倭寇徐麻叶声言进攻嘉兴、杭州。张经遣将分兵急进,胡宗宪同赵文华、卢镗等一起,数路明军与敌合战于王江泾。此役取得“斩倭首两千余级,坠溺水死者不可胜校”,这也是明朝抗倭历史上的一场重大胜利。而这块战斗之后,负有“察视江南贼情”的赵文华迅速将王江泾之役的战果上报了朝廷,并把胡宗宪举荐给了严嵩。这时的严嵩虽无宰相之名,却有相权之实,在看到赵文华的举荐后,引起了对胡宗宪的重视。并且在严嵩的煽动下,嘉靖皇帝把实际立有战功的张经、周琉和李天宠以抗倭失职为名问罪削籍。严嵩奏请嘉靖皇帝让胡宗宪接夫李天宠之职,并被嘉靖所采纳,敕命胡宗宪为右佥都御史巡抚浙江。
胡宗宪果然不负众望,坚持御敌于海上的“御海洋”策略,在这一年连续指挥明军取得节节胜利,骄人的战绩为胡宗宪赢得了更大的声誉。
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正月,由于总督杨宜在临阵指挥上督战失宜,屡遭败绩,被严嵩和赵文华抓住了机会,让同党趁机弹劾杨宜,此前犹豫不决的嘉靖皇帝终于将杨宜罢免。严嵩和赵文华意图支持胡宗宪,来成功杨宜罢职后的空缺,但遭到朝中其他势力的反对,吏部尚书李默则举荐了南京户部右侍郎王诰改任。李默本来就与严嵩、赵文华关系不睦,看到李默从中作梗,赵文华便借机揭发李默的一些劣迹,参了他一本。
左右不定的嘉靖皇帝考虑到“南贼一事,不宜坐视”,并且胡宗宪本人也屡经阵战,屡屡奏捷,朝野上下有目共睹,比起平庸的王诰显然是更合适的人选。就这样,在王诰提任了半月总督后,嘉靖皇帝出尔反尔,收回任命,王诰恢复原职,并由兵部左侍郎胡宗宪兼任左佥都御史,总督浙直福建军务。
就这样,在严嵩和赵文华的支持下,胡宗宪成了当时东南抗倭前线的最高指挥官,而且在严嵩的帮助下,又给予了他一些相机处事的权力,并给他写了一封情意深长的书信,“目今转祸为福之秋,恭惟执事受新命重任,当与诸君子戮力平贼,图奏肤功、区区至望”。这时是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二月三十日。之后不出数月,胡宗宪在敌强己弱的态势下,运用计谋与战术,扭转了战局,又利用同乡关系,对当时倭寇的两大势力徐海与王直“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分别予以剿灭。先是在是年八月直取徐海老巢东沈庄,取得大胜。严嵩亲自起草了嘉靖皇帝给胡宗宪的敕奖,称赞他们是“殚力竭忠,克平大憝”。后来,胡宗宪又升任右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
在诛杀徐海后,胡宗宪乘胜出击,于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十一月成功诱捕王直,随后处死。其后,明军在胡宗宪指挥下,又取得了舟山之捷、淮扬之捷等胜利,有力缓解了东南沿海倭乱之患。
劳苦功高、权术过人,能而不廉、总督银山。
胡宗宪能够在当时阁部大臣斗争中,全身心投入到抗倭斗争中,与严嵩、赵文华的支持不无关系。从胡宗宪的为人行事中,可以看得出胡宗宪懂得如何经营人脉,能够运用灵活的政治手腕,来应对官场上复杂的人际关系。
赵文华、胡宗宪、阮鹗是严嵩当时在东南抗倭战争中的三张牌。胡宗宪、阮鹗二人在起初抗倭战争中关系不错,二人相互配合,取得了不少胜绩。但后来二人分歧严重,误会加剧。严嵩通过赵文华来斡旋二人之间的关系,并及时将二人调配开来,可谓用心良苦。而胡宗宪也很知会严嵩意图,对严嵩的书信指示也是积极响应。其次胡宗宪当时取得系列胜绩,与严嵩和赵文华的暗中协助不无关系,对胡宗宪举荐的人才也是给予了充分认可、支持,例如卢镗、俞大猷、戚继光、唐顺之、朱先等。而且几年间胡宗宪的升迁也是树大招风,面对朝廷内部的各种不利言论,都能被严嵩、赵文华等给予化解,确保了他专心抗倭。
而且胡宗宪本人做事也是亦正亦邪,行事风格不同寻常。当时朝政为严嵩所把持,而世宗又喜怒无常、深不可测下。胡宗宪与上位者关系良好,主动结好“严党”。《明史》记载,最初他为了攀附严嵩,不惜依靠赵文华,“岁遗金帛子女珍奇淫巧无数。文华死,宗宪结嵩益厚,威权震东南。”。在《明史·严世藩传》中也有其相关记载“好古尊彝、奇器、书画,取不遗余力,赵文华、鄢懋卿、胡宗宪之徒所到,或索之富人,,必得然后已。”,可见胡宗宪也随当时士夫风一样,投上所好。
严世藩
在对下方面,有人说,胡宗宪也是擅用权谋,《明史》中说他“所侵官帑、敛富人财物也不赀”,当时给事中罗嘉宾、御史庞尚鹏“上宗宪侵帑状,计三万三千”。有“总督银山”“侵盗军饷”之说,说他在浙江加派“提编”等额外税赋,来扩大搜刮民财,加重百姓负担,从而为自己聚敛了大量的钱财。但胡宗宪是极力否认,认为这些钱都是为筹措抗倭经费,并没有进自己腰包。
后来,有学界研究观点认为,所谓胡宗宪“征敛贪污”问题虽然不是子虚乌有,但多半也不真实。胡宗宪的区区三万两同赵文华在浙江“搜括库藏百万计”根本没有可比性,而且胡宗宪所掌控的这些钱财还是用在了战争开销和赏赐作战将士上。不仅如此,胡宗宪的为人却是礼贤下士,广罗人才为其所用,在由他主持下,由其幕僚郑若曾编篡的《筹海图编》一书中,明确将钓鱼岛等编入了“沿海山沙图”,将其纳入明朝海防范围,亦被清朝所沿袭使用。
筹海图编部分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后,胡宗宪由于抗倭功勋卓著,先后被加封太子太保、兵部尚书兼少保等职。功高盖世,也招致了同僚的嫉恨,如同《明史纪事本末》中所述“握权太重,勋臣总兵者由掖门通谒庭拜,巡抚悉听节制,如三边例。宗宪才得展,而祸机亦萌此矣。”
悲剧收场 自绝于世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严嵩被免职,由同为巨贪的徐阶出任内阁首辅。为了肃清政治道路,排除异己,重树新的政治网络,在徐阶的策动下,胡宗宪成了党争的牺牲品。他作为严嵩的死党受到参劾,罪名是“征敛贪污”和“党严嵩”,并于这一年十二月被逮捕入京。起初,因胡宗宪平定倭寇有功,只是受到了免职处分。
徐阶
胡宗宪本打算安守天年,回归故里安度晚年,但是当时的内阁首辅徐阶却并不罢手,这一次又给他加了一个“妄撰圣旨”的重罪,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十月,胡宗宪又一次被逮入天牢,起初还想辩解的胡宗宪后来气愤不过,于当年十一月三日自绝于世。
直到隆庆六年(1572年)时,明穆宗才为其平反,追谥襄懋。万历十七年(1589年)明神宗才下诏为其彻底平反,“复故官、予祭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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