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世纪初至新中国成立前的曹操形象研究
这一时期的《三国演义》研究逐渐经历了从古典形态向现代形态的转型,这种转型涉及了文学观念、思维方式、研究方法,以及表述方式等诸多方面;表现在对曹操形象的研究上,学者们虽承传统批评之余绪,尚不脱比经附史式的道德评点模式,但已开始尝试运用西方的美学理论来分析、评价曹操等人物形象。例如,冥飞的《古今小说评林》即以现实主义的美学原则为依据,指出《三国演义》“极力尊崇关云长,然写来不免有刚愎自用之失;写孔明亦是极力推崇,然借风、乞寿、袖占八卦、羽扇一挥回风返火等事,适成为踏罡步斗之道士,殊与贤相身份不合矣。……综观全书,倒是曹操写的最好。盖奸雄之为物,实在是旷世而不一见者。刘先主奸而不雄,孙伯符雄而不奸,兼之者独一曹操耳。……书中写曹操,有使人爱慕处,如刺董卓、赎文姬等事是也;有使人痛恨处,如杀董妃、弑伏后等事是也;有使人佩服处,如哭郭嘉、祭典韦,以愧励众谋士及众将,借督粮官之头,以止军人之谤等事是也。又曹操之机警处、狠毒处、变诈处,均有过人者;即其豪迈处、风雅处,亦非常人所能及者。盖煮酒论英雄及横槊赋诗等事,皆其独有千古者也”。这段评论就通过关云长、孔明与曹操形象塑造的得失比较,较为具体地揭示了曹操形象的真实性、典型性和复杂性,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受。胡适也指出《三国演义》并没有将曹操简单化:“平心而论,《三国演义》之褒刘而贬曹,不过是承习凿齿、朱熹的议论,替他推波助澜,并非独抒己见。况此书于曹孟德,亦非一味丑诋。如白门楼杀吕布一段,写曹操人品实高于刘备百倍。此外写曹操用人之明,御将之能,皆远过于刘备、诸葛亮”。
鲁迅则指出《三国演义》的缺点之一是将人物简单化、绝对化了,它“写好的人,简直一点坏处都没有;而写不好的人,又是一点好处都没有。其实这在事实上是不对的,因为一个人不能事事全好,也不能事事全坏。譬如曹操他在政治上也有他的好处;而刘备、关羽等,也不能说毫无可议,但是作者并不管它,只是任主观方面写去,往往成为出乎情理之外的人。”不过,鲁迅又指出,从客观效果上讲,“作者所表现的和作者所想象的,不能一致。如他要写曹操的奸,而结果倒好象是豪爽多智”。显然,鲁迅也是基于现实主义的美学思想,以真实性、典型性等审美标准来评论曹操等人物形象,才作出这些精辟的论断的。
而李辰东则针对胡适《三国演义序》对《三国演义》所作的否定性评价,围绕着人物塑造,以曹操等为例,通过《三国演义》与《三国志》的比较,指出作者在塑造人物时采用了歪曲、改正、选择、增加、夸张、捏造、附会史实等多种手法,并没有“拘守历史的故事太严”,“想象力太少,创造力薄弱”,当然也不是“搜罗一切竹头木屑,破烂铜铁,不肯遗漏一点”。此外,李氏还探讨了罗贯中改塑历史人物性格的动因,指出作者是站在平民的立场上来写作的,“他的同情心当然也放在平民身上,于是平民建立的帝国自然成了正统,而贵族出身的曹操孙权必然成了奸贼”。这些评论无疑是切合实际的,也较富有启发性。
二、新中国成立后至70年代的曹操形象研究
建国以后,《三国演义》的研究,则比较侧重于探讨作品的思想内涵。学者们多以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为指导,致力于探讨作品中对人民有认识和教育意义的东西,而分析和评价曹操形象,也是旨在发掘其所包含的思想意蕴和认识价值。例如,顾学颉即认为,《三国演义》中的曹操是一个“有权谋,多机变的“奸雄”,他多疑善忌,口是心非,奸诈凶残,损人利己,集中地表现了反动统治阶级欺诈残暴的特性。
陈涌亦认为,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成功地表现为一个有着无穷的贪欲和权势欲的封建阶级的阴谋家和野心家,他是一个在文学上不朽的否定典型,可以归入世界文学中最成功的典型人物的行列。周立波则进一步指出,虽然“曹操在罗贯中眼里是个否定的典型。他在许多篇章里,把曹操写成了一个偏狭、自私、凶狠和毒辣的暴君”,但是“曹操的才略,在小说里,还是特别鲜亮地显露出来了”。顾肇仓(即顾学颉)还特别强调了曹操形象具有的认识价值:“作者把这些统治阶级的罪恶,形象地、概括地集中在曹操这个人物身上,把他塑造成为一个统治阶级的化身,以便更明显更有力地揭露和鞭笞他们;以便人民更清楚地认识和憎恨他们。人民在曹操这个典型人物的身上,认识了统治者的重要方面”。
这样的分析、评论,可以说代表了当时学术界对于曹操形象研究的主要思路和价值取向;尽管在今天看来这一研究思路和取向未免狭隘了,研究模式也较为单一(主要是社会政治批评模式),但是它们对于正确地把握曹操形象的精神实质,还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富有成效的。到了1959年春天,学术界就如何评价曹操,还展开了热烈的争鸣。争鸣是由郭沫若借新编历史剧《蔡文姬》和新编京剧《赤壁之战》为曹操翻案引起的。1959年1月25日,郭沫若在《光明日报》发表了《谈蔡文姬的胡茄十八拍》,称曹操是民族英雄,但是“自《三国演义》风行以后,差不多连三岁的小孩子都把曹操当成坏人,当成一个粉脸的奸臣,实在是历史上的一大歪曲。”1959年2月19日,翦伯赞也在《光明日报》发表了《应该替曹操恢复名誉》一文,认为《三国演义》作者在否定曹操的过程中可以说尽了文学的能事,“他知道曹操并不如他所说的那样坏,那样愚蠢无能,但是为了宣传封建正统主义的历史观,他就肆意地歪曲历史,贬斥曹操。他不仅把三国的历史写成了滑稽剧,而且还让后来的人把他写的滑稽剧当作三国的历史”。1959年3月23日,郭沫若又在《人民日报》发表了《替曹操翻案》,承认《三国演义》是一部好书,但认为“它所反映的是封建意识,我们更没有办法来否认。艺术真实性和历史真实性是不能够判然分开的,我们所要求的艺术真实性是要在历史真实性的基础上而加以发扬。罗贯中写《三国演义》时,他是根据封建意识来评价三国人物,在他并不是存心歪曲,而是根据他所见到的历史真实性来加以形象化的。但在今天,我们的意识不同了,真是‘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了!罗贯中所见到的历史真实性成了问题,因而《三国演义》的艺术真实性也就失掉了基础”。引人注意的是,郭文之中引用的“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的诗句,乃本自于毛泽东《浪淘沙·北戴河》词的下片:“往事越千年,魏武挥鞭,东临碣石有遗篇。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该词对曹操的文治武功显然是肯定的。
实际上,早在郭沫若、翦伯赞为曹操翻案之前,毛泽东主席于1954年就已说过:“曹操是个了不起的政治家、军事家,也是个了不起的诗人”,“说曹操是白脸奸臣,那是封建正统观念所制造的冤案,还有那些反动士族,他们是封建文化的垄断者,他们写东西就是维护封建正统。这个案要翻。”1958年11月,毛泽东在武汉召开的座谈会上还指出《三国演义》与《三国志》对曹操的评价不同,前者是把曹操当作奸臣来描写的,而后者则把曹操当作正面的历史人物来记述,说曹操是“非常之人”和“超世之杰”。可是因为前者通俗、生动,加上旧有的三国戏多是以《三国演义》为蓝本编造的,所以曹操在旧戏舞台上就是一个白脸奸臣。“说曹操是奸臣,那是封建正统观念制造的冤案”,“现在我们要给曹操翻案,我们党是讲真理的党,凡是错案,十年、二十年要翻,一千年、二千年也要翻”。由此可见,郭、翦为曹操翻案,与毛泽东欣赏曹操并要求为曹操翻案是有着直接关系的。
对于郭、翦二老的意见,当即就有不少学者表示异议。刘知渐即认为罗氏并未完全歪曲历史上的曹操,“历史人物的曹操,本来就是一个残暴的、自私自利的极端利己主义者,陈寿《三国志》没有替他掩饰;裴松之《三国志注》所引用的材料,也没有替他掩饰;魏晋以至北宋的‘帝魏寇蜀’派论者都没有替他掩饰”。因之,民间艺人在平话和戏曲中就根据一些历史事实,按照“抚我则后,虐我则仇”的观点把曹操的残暴、阴险、狡诈加以夸张,以表达人民对暴君的憎恶,而罗贯中则“吸取了平话和戏曲的艺术养料,参考了更多的历史素材,写出了曹操的军事才能,写出了这位极端利己主义者心灵深处的丑恶本质,更典型更集中地暴露了统治阶级中所谓‘雄才大略’的英雄的真实面貌”。李希凡也指出:“对于替历史人物曹操翻案,我没有什么意见,作为一名杰出的封建统治者,曹操在三国时代确实起了历史上的进步作用,应该使人们认清曹操在历史上的真面目。但是,对于把作为文学形象的曹操和历史人物的曹操径直地等同起来,以至扩展到全盘否定《三国演义》……我是不能同意的。”因为,文学作品的历史真实,“并非指的是历史事实的内容,它是更为广泛地包括着作者本人生活时代的历史内容”,《三国演义》中的曹操固然与历史人物曹操不大一致,“却并不违背他所处环境的真实,在这一形象里,作者进行了广泛的概括,集中了封建阶级政治家的多方面的品质特点……。为曹操翻案的同志,尽可以为历史人物的曹操翻案,却不可能为《三国演义》里这个反映了、概括了封建政治家多方面品质特点的作为艺术形象的曹操翻案。因为他已经不是那个真实的历史人物,而是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概括性的艺术典型了。”袁世硕也认为替曹操翻案,“这就把作为历史人物的曹操的评价问题和作为艺术形象的曹操的评价问题,完全混为一谈了”,“对于三国时代的曹操,应该还他以完整的本来的面目。但是,《三国演义》中的曹操,却有着另外的意义和价值。它是曹操那一类的人物——封建时代的统治者、政治家的品质和精神面貌的特定侧面的更概括、更集中、更本质、更典型的艺术反映”。因此,肯定历史人物曹操在历史上的进步作用,就不一定非打倒《三国演义》不可。另外,苏兴也指出:“历史真实不等于史实,站在史学家立场指责艺术作品违反史实,这本身就不科学”,“《三国志通俗演义》中的曹操是封建社会政治家的一种典型,典型化程度之所以高,是罗贯中艺术的笔锋创造的,一方面这曹操不是历史上的曹操,一方面正因为他不是历史上的曹操,才使得他成为封建社会政治家即剥削阶级阴谋家、野心家(奸雄)中具有最大代表性的艺术典型。”
这场关于如何评价曹操的争鸣,不仅有助于全面、正确地认识、评价历史人物,而且也促使许多学者对《三国演义》的材料来源、曹操形象的塑造,以及历史真实与艺术真实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引人思索的是,郭沫若一生写过多本历史剧,曾主张以“失事求是”为历史文学的创作原则,因此谁会真的相信他竟连历史与小说的区别都分不清呢?看来他当时为曹操翻案确有上述所言的非学术因素的影响;同时,恐怕也是基于现实的考虑,即《三国演义》在过去人民生活中的影响的确是太大了,而一般读者又多习惯于以读史的眼光来读《三国演义》,认为历史上的曹操就像小说中所写的那样,因此要使人们正确地认识历史上的曹操,就必须向人们指出《三国演义》中的曹操是对历史上的曹操的歪曲,应该恢复历史上的曹操的本来面目。当然,“翻案”也与郭沫若所持的“艺术真实须得跟历史真实合拍的原则”有关。
后人在对这场“翻案”进行总结时即指出其局限性:“其一,客观上没有划清史学与非史学的界限”,“其二,郭老等人给历史文学定下了一个艺术真实须得跟历史真实合拍的原则”,并以此来苛求《三国演义》,这给《三国演义》研究带来了一定的消极的影响。[15]“文化大革命”中,在极“左”思潮的煽惑下,《三国演义》和其他古典文学作品统统被当作封建主义的“四旧”打入冷宫。1974年,“四人帮”为了篡党夺权,大搞所谓“评法批儒”,《三国演义》又被指责为有明显的尊儒反法的思想而再遭厄运。报刊上发表的近30篇文章,几乎异口同声地诬指《三国演义》有一条儒法斗争的线索贯穿着,《三国演义》之所以丑化、攻击、诽谤曹操,而仅仅在于曹操是个法家,等等。这些文章肆意歪曲《三国演义》,把曹操形象研究纳入了“四人帮”儒法斗争的轨道,致使《三国演义》研究特别是其中的曹操形象研究被引向了歧途。
三、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曹操形象研究
十年动乱过后,学术界为了清理“评法批儒”所造成的混乱,又重新探讨了对曹操形象的评价问题。一些论者继续就50年代后期为曹操“翻案”的问题展开了一些讨论;有的论者则发现了《三国演义》的不同版本中对曹操形象的处理是有所不同的,还有的论者则运用了新的理论视角对曹操形象加以诠释,都提出了不少富有启迪性的新见解。
(一)关于为曹操“翻案”的问题
程毅中指出,当年为曹操“翻案”,是因文史纠缠不清,《三国演义》不是史著,而是小说,故不应从历史角度否定它。《三国演义》中的贬曹倾向源头古老,揭露曹操的酷虐变诈,正是历代人民政治上反暴政、道德上反伪善的美学理想的体现,决不是为了宣传“封建正统主义的历史观”。黄钧也指出,当年一些史学家说《三国演义》“歪曲”历史,丑化曹操,这是为了模糊文学和史学界限,用历史评价来替代道德评价,用曹操在历史上的进步作用来掩盖他极端利己主义的本质。在《真假曹操辨》一文中,他还将《三国演义》中的曹操与郭沫若历史剧《蔡文姬》中的曹操相比较,认为从真实性和典型性两个方面来看,罗贯中塑造的曹操更符合历史真实,更能再现历史人物的阶级本质;而《蔡文姬》中的曹操则“超越历史的界限,竭力把曹操美化为古今少有的完人,甚至把他表现为种种美德的化身”,这既违背了历史人物的典型性格,也歪曲了特定时代的典型环境。因此,郭剧为曹操翻案实际上是不成功的。沈伯俊、胡邦炜也认为,“为曹操翻案”,从历史学的角度来看是不科学的,从文学艺术的角度来看也是片面的。因为历史上对于曹操的评价,本来就是有褒有贬,毁誉参半。对于这样一个人物,历史小说作者为何不可着重选择其某一性格侧面来加以描写呢?何况《三国演义》在描写其恶德劣行时,也突出地表现了他过人的胆略和才能,兼顾到他性格的各个侧面,总的来说是做到了把艺术真实建立在历史真实的基础之上。故而,“翻案”之说,是不能令人信服的。傅隆基也指出“翻案”犯了方法论的错误,并指出曹操由历史上一个英雄人物演变为小说戏曲中一个奸雄的典型,有着复杂的社会、历史、文化、美学等方面的原因,通过对这一演化过程的考察,可以更深刻地认识曹操这个艺术典型的审美价值及其所蕴涵的丰富的历史文化因素。这些讨论,可以说是进一步地确认和维护了《三国演义》的“小说”特性及其人物形象研究的独立的审美品格,这对于包括《三国演义》在内的历史小说研究的健康开展无疑是颇有裨益的。
(二)关于《三国演义》不同版本中曹操形象的差异问题
刘敬圻、陈铁民等人以嘉靖本描写的曹操形象为依据,认为嘉靖本中的曹操与历史人物曹操是相近的,其主导面,依然是东汉末年叱咤风云的地主阶级政治家、军事家,是有志于除残去秽、定乱扶衰、统一北部中国的英雄,不存在歪曲问题,而毛宗岗本却增添了不少贬曹的文句和诗词,删改了嘉靖本中对曹操的一些肯定性的描写,因而毛本的曹操与嘉靖本的曹操是不同的。对此,有人表示不同意见。如李庆西即认为,替嘉靖本中的曹操辩护和郭沫若当年替历史上的曹操辩护,思想方法是一致的,都是以史学观点代替文学观点。实际上,“评价一个文学形象最根本的是从认识标准上正确把握符合作品本意的美学原则。相反,以片面罗列材料,单纯着眼书中所反映的政治斗争和人物的‘历史贡献’而忽略道德个性的方法来研究曹操,只能导致学术上的偏致”。胡振务也指出嘉靖本和毛本相比,虽然较多地保留了一些称颂曹操的论赞和评语,少了一些毛本直接贬斥曹操的文字,但这两个本子的曹操并无本质不同,曹操是作为仁德爱民的刘备的对立面而存在的,是一个“封建阶级的阴谋家、野心家,一个诡计多端的利己主义者”。唐富龄、王旻也认为嘉靖本中的曹操“在与十常侍、董卓等和刘备等的价值对比中,形成了独自的性格体系。当这种性格的有机组合体已经完成,并在作品结构中定位以后,后人对作为由无数情节与细节组合而成的性格发展史的点滴增删,不可能使之在实质上改变人物性格的主要导向,因而也不会出现两种版本、两个曹操的问题。毛纶、毛宗岗父子在对该书进行修改、评点时,没有改变罗本的结构框架,没有将曹操形象的基本性格因素进行变性处理。虽然强化了正统观念,但艺术逻辑始终置于首位。片面夸大个别改动对形象的实质性影响,夸大诗文评语对形象本身客观意义的干预作用,就难免失之偏颇”。
这一场讨论又从版本的角度引出了关于曹操形象的研究方法问题,这对于如何正确地认识和把握《三国演义》的主导思想倾向和人物形象的塑造方法等,自然是有启发意义的,并且它还由此引起了人们对《三国演义》版本研究的兴趣,使《三国演义》的版本研究也逐渐具体、深入起来。另外,还有的学者提出“《三国演义》中客观上存在着两个互相游离的曹操”:一个是明主和英雄,这是作者依据正史上的材料改写而成的;一个是奸臣和奸雄,这是作者根据民间传说和讲史艺术塑造出来的。如果将这两个曹操当成一个统一完整的艺术形象来加以评价,就势必会感到“混杂”,甚至“困惑”;只有将两个曹操区别开来,才可以顺利地从“困惑”中解脱出来。这一看法也是值得重视和进一步讨论的。
(三)运用新的理论视角来透视、解读曹操形象
这样的研究文章自80年代后期以来开始不断涌现。举其要者,如李厚基的《曹操——一个丑转化为美的不朽的艺术典型》,即主要从美学的角度来审视曹操,认为历史上曹操思想性格中的“丑”,经过作者“典型化”的艺术处理,融入其强烈的爱憎、鲜明的倾向,给人以真实、生动、可信的感觉,就由生活丑转化为艺术美的典型,具有了不朽的艺术力量。许建中《试论曹操性格的二重组合》则运用“性格组合论”,指出曹操是个有机的“二重组合体”,“批判蕴涵歌颂,矛盾暗合统一,雄才大略的英雄与奸诈凶残的奸雄集于一身”。不过,也有论者指出曹操身上“奸”和“雄”的性格元素,并未构成“相反相成”的“二重组合体”,因为“奸”是道德属性,“雄”是个人才能,二者并不“对立”、“相反”,实际上“雄”只是“奸”的强化剂,越具有雄才大略,就越奸,就越有危害性。也有的论者认为曹操身上的“雄”与“奸”是相辅相成的,“成雄”是其目的,“施奸”是其手段;不“奸”难以成“雄”,为了“成雄”则不择手段。刘上生的《曹操形象的成功奥妙》,则以系统论为武器来解析曹操作为“奸雄”的性格系统,指出“作者采取从心理、伦理、政治三个层次逐步展示而又综合整一的描写方法,出色地进行着这一性格系统的创造”,曹操性格的成功,就在于其性格结构的整体性、层次性、有序性和复杂性的高度统一。其他如张静河《从现代管理的角度论诸葛亮曹操决策之得失》(《海南大学学报》1988年第3期)、丘振声《论曹操的用人之道》(《海南大学学报》1988年第3期)、邓玉景《〈三国演义〉中曹操性格探析》(《郑州大学学报》1994年第3期)、雷勇《曹操形象的文化意蕴》(《汉中师院学报》1995年第3期)、李静《曹操生命价值得失浅探》(《湖北大学学报》1996年第2期)、王理《〈三国演义〉中曹操形象的再探讨》(《北方论丛》2000年第2期)等等,则分别从管理学、人才学、政治学、文化心理学等角度来对曹操形象进行多方位的观照和评价。总之,新的理论视角的广泛运用,极大地丰富了人们对于曹操形象之审美价值与文化内涵的深刻认识,同时也为曹操形象的阐释开拓出了无比广阔的审美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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