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建议判处陈世峰20年监禁有七个原因。具体细节将由边肖为您报道。
今天上午,留日女生江歌杀人案进入第六天审理。日本检方要求判处被告陈世峰20年监禁,案件将于12月20日宣判。
控方提出了20年监禁的量刑意见,理由有七点:
①陈世峰表现不好。江歌颈部有12处伤口,主要伤口由右向左贯穿,深度6.5cm-8cm;
②杀人动机强烈;
③陈世峰行为自私;
(4)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⑤陈世峰是有计划的杀人行为;
6如果刘鑫开门,检方推测也会强行开门杀死刘鑫;
⑦行为是报复性的,没有自责,道歉只是形式上的。
早期报告:
江歌案前五天庭审纪实
第一天|江歌案开庭第一天目击陈世峰说自己不小心刺伤了江歌
第二天|江歌案开审第二天分:就是这么一刀捅了江歌
第三天|刘鑫作证期间一直在哭。陈世峰静静地看着前方
第四天|陈世峰:江歌曾经告诉我,刘鑫为了怀孕拿了10万日元给江
审判记录的第五天|姜木:陈世峰道歉是一场促进法院严惩的表演
庭审第五天,江歌案各方关注度并未降温。就像前几天,黑压压的人群早早的聚集在东京地方法院前院,等着参加抽奖。
今天审判仍在426法庭进行。主审法官在晚些时候10点宣布了听证会。
江歌的妈妈穿着黑色西装,脸很瘦,略显苍白,但表情依然坚定。
被告陈世峰穿着深蓝色的套头衫和运动裤,又瘦又平又乱。当法警取下手铐时,陈微笑着向法警点了点头表示感谢。
主审法官简要宣布了今天的日程:庭审将只在早上举行。先是检方和法官询问被告,然后被害人母亲陈述自己的感受。
审判长特别提醒被告人回答问题要简明扼要,避免冗长,否则会给翻译带来困难,给法官理解原意带来障碍,要求被告人尽量冷静地回答问题。
检方首先质疑被告犯罪后的行为。
检查:你说你用刀过河后把刀刃埋了吧?
陈:是的。
检验:埋在哪里?
陈:我看不清楚。天很黑。我记得我被埋在离工地50米以内的一个建筑工地的瓦砾下。
为什么埋在那里?
陈:离开现场后,我完全迷茫,无所适从,四处乱走。不知道走了多久,看到一堆土就走过去埋了。
你在那里换了衣服,是吗?
陈:当时把刀片埋了之后,我在那里努力让头平静下来,坐了大概30秒。突然想到包里有衣服,就换了。
检查:是作案时背包里的衣服?
陈:是的。
检查:换的衣服洗了吗?
陈:是的。
检查:为什么要洗?
陈:因为有血。
检验:哪些衣服上有血迹?
陈:我根本没看,天很黑,看不清楚。我拿出衣服,直接扔进洗衣机。我都没看,就洗了。
检查:灰色套衫洗了吗?
陈:是的。。
检查:裤子和帽子呢?
陈:不知道当时洗的是什么。现在想不起来了。包里还有其他衣服。我都不记得了。当警察来搜查时,他们没有看到那件衣服。
检查:11月4号裤子帽子扔了?
陈:4号?或者。。。反正警察放我回家后,我就扔了。
检查:扔哪了?
陈:楼下有一个大垃圾场。
检查:作案时还扔掉了背包。
陈:是的。
检查:什么时候扔掉的?扔到哪里?
陈:那是11月5日,我在上野公园附近扔的。
检查:鞋子当时也扔了?
陈:是的。
检查:什么时候扔掉的?扔到哪里?
陈:在回家的路上。我家附近还有其他建筑,一个刚过就有个垃圾场,扔在那里。
检查:回家路上,是指当天作案后回家的路上吗?
陈:是的。
检查:你说作案时穿的套衫洗了挂在衣柜里。你为什么挂在壁橱里?
陈:是的。
检查:为什么要挂在衣柜里?
陈:我家完全被警察包围了。你觉得我能出去吗?
我挂在衣柜里是因为我不想让警察看到衣服,对吗?
陈:是的。
检查:转移话题,提问。你昨天在法庭上向江歌的妈妈道歉了,是吗?
陈:是的。
你也提到你之前写过道歉信吧?
陈:是的。
检查:什么时候写的?
陈:第一次写是去年12月,今年1月。然后5月写了一次,8月写了一次,11月写了一次。
检查:但是庭审前,你没有向江歌妈妈道歉吧?
陈:我一直想道歉。但是我的律师说如果你现在道歉,她不会接受的。江歌妈妈情绪不稳定,你道歉时机不合适。
t:听从律师的建议是另一回事。你想过早点道歉吗?
陈:说实话,我去年12月跟我的律师说,我想跟她道歉。然而,我被禁止见面,没有机会。我让父母先替我表示感谢。但是那时候我的个人信息在国内互联网上到处都是,甚至我手机的内容都传到了网上。我父母不敢露面。
检查:你有想过给江歌家做货币补偿吧?陈:我想过经济补偿。当时,我的律师告诉我,我父母想向江歌的母亲寻求赔偿。但她不会接受。
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陈:我犯了这么大的罪。我当然说的是实话。真的不知道怎么会丢了性命。如果可能的话,我愿意尽我最大的努力,尽我个人的力量道歉。
陈:如果可以的话。。。陈:如果你能夺走我的生命。
公诉人向审判长申请被害人的律师就被告人杀害江歌时的情绪和时间顺序进行提问。审判长的允许。受害者代表律师询问被告陈世峰。
桥:你扎了江歌的脖子后,流了很多血,是不是?
陈:是的。
布里奇:当时想到了什么?
陈:我浑身发抖。我蹲下来,地上全是水,尿裤子了。
桥:那时候你想过找刘鑫帮忙吧?
陈:是的。
桥:你和刘鑫没有医学知识和急救经验吧?
陈:没有。
桥:除了叫救护车,你还想叫刘鑫。为什么?
陈:我控制不住自己。如果另一个人来了,他至少会注意什么的。
桥:你在刘鑫那里听到警察了吗?
陈:是的。
桥:你说刘鑫为什么报警?
陈:当时我们纠缠的时候,她已经看到了。门半开着。她把刀递给江歌。这么危险的事情,江歌又没声音了,她不报警,她能怎么办?
布里奇:你没想到她会叫救护车吗?
陈:没想到会剪。
桥:你跟警察说你很讨厌刘鑫。为什么?
陈:那是当时的心情。刘鑫的报警只是催化剂。要知道,一个人在慌张的时候,你一刺激他,他就彻底失去理智了。就是这个意思。
布里奇:你说,你有没有想过,你不想让父母承担沉重的医疗费用?
陈:我当时脑子里就有一个想法,就是,可以。
桥:你还有恨刘鑫的感情吗?
陈:我在哪里可以想到刘鑫?
桥:我还讨厌刘鑫?
陈:我只有一两秒钟。我真的没想那么多。
桥:你用刀扎江歌花了多长时间?
陈:我自己的感觉最多也就10秒。
布里奇:请描述一下你在过去10秒钟内在想什么。
陈:那时候我觉得世界很安静。我从未感到如此安静。我用耳朵听不见也看不见。不是我看不见。外界的一切都无法进入我的身体。感觉自己在飘。
接下来,辩护律师中岛康介补充提问
辩题:你听到江歌妈妈刚才说的话了吗?
陈:是的。
辩君:她说你要为自己的生命付出代价。
陈:是的。
辩君:这是你至死都要承担的罪过,你知道吗?
陈:
辩君:也就是说,直到生命的尽头,你才能偿还罪恶,你明白吗?
陈:
辩君:你只是在哭。
辩君:你被捕后,你的钱是由律师管理的吧?
陈:是的。
论点:律师告诉你,对方不接受金钱赔偿,对吗?
陈:是的。
辩君:之后,你可能要服刑。你只能做你能做的,对吗?
陈:是的。我会的。我会做任何事
主审法官宣布休庭,并要求所有观察员离开法庭。11点10分,开庭重新开始。
主审法官宣布,在被告的讯问结束之前,受害者的母亲不会出庭。结束后,虽然被害人的母亲进入法庭,但情绪陈述被被害人的律师宣读。
主审法官命令被告到法院中心继续接受法官的补充提问律师:相关证据显示你房间的小冰箱里有隐形眼镜盒。
陈:是的。
律师:这是谁的小冰箱?
陈:是刘鑫的冰箱。
律师:冰箱里有一个粉红色的水壶。是谁的?
陈:不知道是不是刘的。刘鑫来了之后,刘家的冰箱不是冰箱,是柜子。刘鑫把他没带走的东西留在里面。我什么都不知道。
律师:房间里有一个大冰箱。这是谁的冰箱?
陈:我的。
律师:刘鑫同居后,她带的冰箱一直在?
陈:是的。
律师:11月2日白天,你去大内公寓的时候,也想问问刘鑫冰箱怎么处理,对吧?
陈:是的。一开始打算用日本邮件发给她,什么的。
律师:昨天检方提到了谁的隐形眼镜盒?
陈:肯定不是我的。请鉴定,我相信这个东西肯定不是我的。
律师:你说你回家就把鞋扔在高道坪小区其他楼的垃圾堆里,对吧?
陈:是的。
陪审员:你把鞋子扔了,然后光着脚回家,对吗?
陈:是的。
陪审员:你说刘打110的时候,门是半开的。但是门应该关着。你看到门半开着吗?
陈:我先强调一点。当门打开时,刘还没有报警。而刘鑫,门一直都是。我真的很好奇门。11月3日晚,刘鑫被带到警车上告白时,明明写着听到门外门把手转动,使劲敲门。短短的时间过后,一定是最真实的。他说门是开着关着的,后来他说不记得了。为什么没人关注这么大的漏洞?!
主审法官严厉警告:我现在不听你的陈述。不要回答那样的问题。你要回答问题。
陪审员:你曾经说过你的腿脚不方便。但是从监控录像和法庭上的表现,你看不出你的腿脚不方便。
陈:问题不大。有时候骨头会觉得卡住。有时好,有时坏。
陪审员:回到家就把裤子帽子鞋子扔了。你为什么不扔掉你的套头衫?
陈:我刚才说了,其他的不是选择性投掷。是警察没发现的东西,我就扔了。
法官:你的套头衫被警察没收了。
陈:是的。
法官:刘说她有喜欢的人后,你发信息说:“我不顾一切把你带回去。”。为什么要发这种误导信息?
陈:对不起,我不明白。法官:你为什么会发出“绝望”这样的误导信息?为什么这么说?
陈:有两个原因。一个是我在和我妈打电话,发短信给刘鑫。我认为措辞不合适。可能会有误解。
法官:你的视力怎么样?
陈:左眼250,右眼300。
法官:不戴眼镜能看多远?
陈:我现在能看见每个人了。如果表情很瘦,我看不到他们。
法官:你能看到你律师的脸吗?
陈:是的。
法官:你能看到细微的表情吗?
陈:是的。
法官:你能看到主审法官微妙的表情吗?
陈:我看得出他是不是在笑。
法官:你的陈述说刀是在胸口被刺破的。你扎到胸口了吗?
陈:是这样的。我和律师谈过,开始觉得是文化差异造成的。他总是说,“胸中之刺”。他指的是胸骨。我们中国人管这叫脖子吧?我觉得就是这么回事。
法官:你用手指检查你把它放在哪里。
法官:是卡在锁骨中间,还是碰到锁骨了?陈:我摸了摸锁骨。
法官:你拔出刀的时候,201的门开了吗?
陈:没有。
法官:你想过打开201的门吗?
陈:我想请刘鑫开车。但是我没有做。
法官:那是因为你知道刘鑫在报警,对吗?
陈:是的。
法官:你说江歌知道是你。依据是什么?
陈:我想她逮捕我的时候我戴着面具。面具掉了。我不知道她是否看到了我。我不确定。
法官:你当时和江歌谈过吗?
陈:是的。扎破她的下巴后,我挠了挠,于是压低了声音,叫她“把刀放下”。
法官:江歌除了最初的“啊”之外没出声?
陈:中间有一个树皮。不过,她什么时候打电话我也说不清。但她做到了。
法官:她说话了吗?
陈:我不这么认为。更多的是她“嗯”的声音。
法官:你知道锁骨的位置吗?
陈:是的。
法官:刀刃碰到锁骨就断了?
陈:我想是的。
法官:你是在连根站前面的便利店买的威士忌吧?
陈:是的。
法官:你想和江歌边喝边聊吗?
陈:是的。
法官:你们一起喝之前有没有开瓶靠着嘴喝?
陈:我还是趁热喝吧。我仍然试着那样做。
法官:你没喝到嘴吗?
陈:没有。
法官:那晚一定要去江歌家吗?
陈:是的。
法官:为什么不改天呢?
陈:我去看她了,但是我没有去看她。但首先,读研假期结束后,6号是我的论文投稿日。我会很忙,没有时间去找她。
法官:你和另一个女生要同居,这是紧急原因之一?
陈:是的。
法官:为什么急?
陈:我们打算住在一起。那一周,她给我发了很多房子的照片。让我一起看看房子。说那个周六要去看。
法官:你就不能等刘复合,放弃和另一个女孩生活吗?
陈:在日本租房子很麻烦。取消房租押金是浪费钱。
法官:你租的吗?
陈:没有。
法官:我突然去看江歌。你不觉得她肯定会拒绝你吗?
陈:我想她一定会见到我的。我和江歌没有冲突,也没有误会。即使那天下午她冲着我喊,她也很直白。她之前直接来过我家,也很热情。
法官:但是她说她那天要报警,又敲诈你了。
陈:她把我黑了,我晚上去之前就知道了。那天下午,她说:“你在这里干什么?如果你不离开,我就报警。但是我和她开了几个玩笑,她马上就正常了。很快就过去了。
法官:当你看到她勒索你的时候,你不觉得你会被拒绝吗?
陈:我不这么认为。是她把我黑了,让我觉得有必要打消这个误会。
法官:当你被卡在喉咙里的时候,你们是在抢对方的刀吗?
陈:是的。
法官:姜的手没有离开刀?
陈:是的。
法官:她右手握刀,左手握右手,对吗?
陈:是的。
法官:江歌崩溃的时候,你绑了好几次。她没发出声音?
陈:我会留在那里。
法官:江晕倒后,你有没有想过呼救或者叫救护车?
陈:是的。
法官:实际上,你没有采取任何救援行动。
陈:没有,我只是用袖子遮住了伤口。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法官:你想和刘鑫复合的时候,江歌总是夹在你们俩中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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