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高勤荣。
出狱当天,高满强被打成重伤致残。
今天仍残存在山西运城乡间的假渗灌池。
晋中监狱。资料图
在过去10多年里,对自己的案件能够出现另一种可能性,高勤荣从没像现在这样自信过。
曾在新华社山西分社《记者观察》杂志社做记者的高勤荣,因揭露出曾经轰动全国的山西运城“假渗灌”之后,在1998年12月被逮捕,1999年4月被判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罪名是受贿、介绍卖淫和诈骗。高勤荣失去自由长达8年零4天时间,直到2006年12月7日才出狱。
高勤荣声称自己是“被打击报复”,即便服刑期间,也从没放弃过申诉。算起来,他的申诉至今已长达18年,但一直未获回应。
直至2015年10月,他与律师去法院复制出了全套案卷,律师阅卷后发现,“该案据以定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特别是有的询问笔录“存在伪造可能”。
2016年2月,律师向运城中院提交了关于高勤荣一案“应予再审的律师意见”。目前。其再审意见书已被中院受理,高勤荣说,“会上审委会研究决定是否启动再审。”
尽管是否能够立案再审尚有诸多不确定性,但这仍旧是该案在申诉18年之后,再次进入法院的司法程序,这已经足够使高勤荣感到振奋了。
“以前我只是一天天喊冤,说是被打击报复,”高勤荣说,“第一次从案卷本身去研究,通过阅卷,就发现问题了。”
高勤荣申诉阶段的辩护律师王大瑞也说:“如果再审申请理由充分,法院是应该启动再审程序的。”
往事:揭开运城“假渗灌”
在决定揭露山西运城的“假渗灌”之前,高勤荣已做记者14年了。
高勤荣是运城万荣县人,其母是个基层老干部,干了一辈子妇女工作,当过万荣县妇联主任,其父当过万荣县民政局长。1984年,高勤荣自山西文学院毕业,进入《山西青年报》工作,1991年,广东深圳要新办一张《开放日报》,高勤荣便到了这家报社,但该报在创刊不久即因故停办,高勤荣返回山西,1993年到新华社山西分社主办的《记者观察》杂志社任政法部主任。
早在《山西青年报》工作时,高勤荣就已开始写有关地方官场的监督报道,其中典型的一例,是原太原市委副书记仝某之子仝晓某强奸妇女案。线索是从太原市公安局一位局长处得到的,高勤荣被告知,他们抓了仝某的儿子仝晓某,仝晓某当时是北城分局刑警,涉嫌强奸多名妇女,但是,“人家老子分管政法,抓了三次,仝某打电话来,都只能放人。”高勤荣着手采访,关于此事的报道后来以《逮捕令发出之后》为题刊登在当年的《人民日报》上,署名之一就有高勤荣。在山西政界,仝某资历非常深厚,高勤荣的报道获中纪委重视,仝某旋被开除出党,仝晓某也获刑14年。
由于出身运城,信息资源多,题中应有之义,运城也就成了高勤荣的“主战场”。1997年,他发现运城在搞“假渗灌”。
高勤荣向界面新闻介绍,他是在某次去运城的火车上,听到来自运城的乘客在谈论当地大兴渗灌工程的事。“他们编了顺口溜:美国卫星在侦探,发现运城在备战;日本走了五十年,运城炮楼又出现。‘炮楼’就是说的渗灌池,那些池子修得像炮楼一样,都立在地头。”高勤荣回忆,乘客说修的渗灌池子是造假,是劳民伤财的东西。
查询公开资料可知,渗灌技术是农田灌溉中的一种节水技术,它最早起于国外,通常做法是修建一个蓄水池,从池中引管道到农作物的根部,管道有细孔,水从细孔中渗到农作物根部,从而起到节水省工之效。但是,细孔极易被堵塞,这是世界性难题,因此无论国内国外,此项技术一直没有大面积推广开。
在1995年前,运城万荣县的一个果农无师自通地在自家果园里使用了这种灌溉方法,效果良好。情况汇报到当时的运城地委和行署,1995年7月,运城地委和行署提出在1995年内,投资2.8亿元,以这种方法完成100万亩的渗灌面积。运城地区迅速刮起一场大兴大建渗灌池子的“龙卷风”。
一位来自芮城县的农民于2016年6月26日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回忆:“那一年,我们每家都要求修一个‘炮楼’,是我们自己拉砖来修的。‘炮楼’两米多高,全修在地头,而且要修在马路边。”
为什么运城地区要“大跃进”式地大举修建渗灌工程,并且一定要把渗灌池修在马路边呢?原来,山西省已决定当年的全省农业节水现场会在运城召开,在太原召开的全国农田基本建设现场会的代表也要安排到运城参观节水渗灌工程。这被运城地区的某些主政官员视为一个“政治利好”。
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各级政府层层下压,运城各地的渗灌池迅速地修建起来。高勤荣回忆,这些渗灌池“假得不能再假了”:修在马路边,在马路上坐车经过,看上去矗立在地头上的是一个完整的圆池子,其实有的只是修了半边,背向马路的那边根本就没有修;有的池子修起来了,没有什么用,里面种着向日葵。
因为渗灌工程的这种弄虚作假,提起来,当地人都称之为“假渗灌”。高勤荣说:“这么搞,是有人想升官,把这当成政绩。”
1998年5月,高勤荣署名的一篇题为《山西运城搞假渗灌浪费巨额资金》的文章刊登在《人民日报》读者来信内部版。
高勤荣除了把了解到的情况向《人民日报》社反映外,还曾向中央各部门举报,其中一份材料获得时任运城地区行署驻京联络处副主任的高满强的帮助,得以递送到中纪委一位副书记手中,这位副书记做出批示:山西省纪委先行查处!
从被调查到被抓
1998年4月5日,因为母亲去世,正在运城奔丧的高勤荣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是山西省纪委的工作人员燕某打来的,问他在哪里,要找他谈一谈。
高勤荣回忆,中纪委副书记是在1998年3月做的批示,他被省纪委谈话,距此还不到一个月。
很快,山西省纪委的燕某与孔某乘火车到了运城,他们住在运城纪检委下属的一个宾馆里。此前高勤荣已获知中纪委领导批示的事,知道省纪委的人来了,很高兴,便兴冲冲地找过去。高勤荣回忆,当时他坐在燕某他们所住房间的床上,等着他们收拾行李。
收拾完行李,燕某说:“高勤荣,咱们谈吧。”
“行啊。”高勤荣说。
“你在运城有什么违法乱纪的问题吗?”燕某问。
“听他这么问,我一下子就懵了。”高勤荣回忆说,“我原以为他们是来查假渗灌,没想到是来调查我。我说没有。他说你要老实交待,他们可是代表组织来的。”
高勤荣仍说没有。燕某让他好好想想。高勤荣在他们的房间停留三四十分钟后就回去了。五六天没有动静。之后又被找去,高勤荣回忆,这一次,他被问他的BB机与手机是哪里来的,高勤荣说是他自己买的,而且有发票。
到了那一年的7月份,在太原,燕某与孔某又找到高勤荣,问了几个问题,包括为什么要写发表在《人民日报》上的那篇文章,以及是什么人提供的线索。高勤荣说他写那篇文章是为了维护党的形象,是为了反腐败。
出于“对组织的信任”,在这次谈话中,高勤荣曾提及时任运城地区行署驻京联络处副主任的高满强。
同年9月16日,高勤荣被叫到省纪委,燕某、孔某又问了三个问题:1、到运城采访,住在运城大酒店,为何不掏房钱?2、运城煤运公司副总经理孙太平说给了你四条烟,是不是真的?3、你作为党员,是不是在运城大酒店的歌厅唱过歌?高勤荣一一回答。他被要求写一份书面材料。高写好后,于次日送了过去。
高勤荣以为此事到此就结束了,并没有。1998年12月4日,正在北京反映问题的高勤荣在如约去探访一个住在某酒店的朋友时,在楼道里被突然而至的三个陌生人扑倒。后来他才知道,此三人是来自山西运城的警察。高勤荣先被带到北京六里桥,租车连夜拉到太原,在山西省公安厅门口转坐警方的车,又连夜被带往运城。到运城时,已是次日上午九时了。
原来,对高勤荣的调查非但没有停止,而且突然升级,后来高勤荣了解到,省纪委工作人员曾长期包住在运城的建设宾馆里,对他再次展开调查,而且这次调查“由公开转入地下”。高勤荣判断,这和1998年9月18日《南方周末》在头版头条报道“假渗灌”有关,高勤荣配合了该报的采访,并且该报同时披露了山西省纪委对高勤荣的调查。
紧接着,同年10月,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与《焦点访谈》节目对运城“假渗灌”一事联动播出。
在高勤荣被抓前,运城“假渗灌”事件已轰动全国。
“同伙”高满强
早于高勤荣,1998年9月29日,原运城地区行署驻京联络处副主任高满强就被刑拘了。对高满强的处理很迅速。同年11月3日,他被逮捕。同年12月15日,运城市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和伪造印章罪判处高满强有期徒刑九年,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
今年66岁的高满强现在生活在运城的永济市,界面新闻记者见到他时,他已经是个残疾人。2003年4月18日,他刑满释放,刚走出晋中监狱大门,即遭三个蒙面人的致命痛殴。
那是个上午,高满强记得,他走出监狱大门不到100米,三个人蒙着面持钢管扑过来,其中一人把他抱住,另两人挥钢管朝他头部猛击。高先是下意识地用右手护住头部,打来的钢管落在他的右手上,致使右手重伤;再一钢管打来,重击右颅,高满强倒地,卧于血泊之中。行凶者匆忙离去。此凶案至今未破。
“他们是想置我于死地!”2016年7月15日,当高满强在山西运城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回忆起当时仍心有余悸,“他们知道我知道很多事情,而且在北京有门路。”
被打后,昏迷不醒的高满强先是被送往邻近的祁县医院,“右颅的骨头被击碎了,取出的骨头渣装满了一小碗,”后来,他又被送到河南治疗,2005年前后在北京做了颅部修复手术。由于右颅严重受伤,导致他左胳膊与左腿都失去了正常功能,他坐了多年轮椅,现在虽然不坐轮椅了,但走路仍需要人来搀扶,生活不能自理,即便是穿衣服也得要人帮忙。
高满强回忆,他与高勤荣认识就是在高勤荣揭露“假渗灌”期间,那时高勤荣正在北京往各部门送材料,住在团中央招待所,距离运城行署驻京联络处很近。经人介绍,二人结识。高满强在京多年,跟很多部门的人都熟络,据高满强回忆,正是他把高勤荣所写材料送到了中纪委办公厅一位他认识的主要负责人手中,这才有了后来中纪委副书记批示山西省“先行查处”的事。
“假渗灌”一事被揭发时期的运城官场,据高满强回忆,由于正处于大换届前后,波谲云诡,情形复杂。这当中还有一个情节。高满强回忆,当时他手中有运城行署某高官写的一张便条,是写给高满强与当时的驻京联络处主任屈某的,内容是:请给xxx 5万元甲鱼款、10万元零花钱。xxx是山西省里的一位高官,当时正在北京治病。据高满强说,这张便条当时就在他的办公室里,高勤荣看到了,拿去复印了几十份,之后在每份上送的关于假渗灌的材料中都附上这张便条,“这就惹怒了那些人,声称挖地三尺也要找到高勤荣这帮人。”
高满强认为他是由这些事情惹祸上身。1998年9月底的一天,他在北京丽泽桥被运城警方抓获,带回运城。
被判刑后,高满强不服,一直申诉。2002年7月,山西省高院再审高满强一案,2003年12月,判决高满强不构成伪造印章罪,“犯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免于刑事处分。”
“巧妙设计”的庭审
1998年12月5日,高勤荣被运城公安带回运城,先是在夏县看守所关了一晚,次日就被关到了芮城看守所。同年12月26日,高勤荣被逮捕。运城市检察院指控高勤荣犯了介绍卖淫罪、诈骗罪、受贿罪。1999年4月29日、30日,运城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同年5月4日宣判,以前述三项罪名判决对高勤荣执行有期徒刑12年。
高勤荣的辩护律师是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的李肖霖、尹正友。2016年7月4日,李肖霖律师在北京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回忆说,印象深刻的还是“假渗灌”,他说,“当时开车在公路上走,公路两边全都是渗灌池,跟炮楼子似的,没多远就有一个,但这些东西没有用,全是假的。”
因为高勤荣被指控犯了介绍卖淫罪,法院以可能涉及个人的隐私权为由,决定不公开审理。高勤荣回忆,当时法庭上没有任何旁听者,连直系亲属都不得入内,赶去声援的报社同事也都只能站在院子里,他当时带着手铐,透过玻璃窗看到他们,打了个招呼。
直到开庭的当天上午,李肖霖看到围观者与记者被拒之庭外时,才知道本案是不公开审理,开庭前虽然与经办法官谈过话,他从未被告知这一情况。李肖霖认为这是有关机关的“巧妙设计”。随即他表示抗议,提出对另外两项指控罪行的审理实行公开审理,但被法院拒绝。
选择的开庭时间,李肖霖也认为“是精心设计”,他说,“4月29日与30日开庭,之后马上是’五一’小长假,有些记者就不来了。”
李肖霖在法庭上说,“本案中所指控的问题都是几年前所发生的,没有任何人主动报案的一些不构成犯罪的事情,但为什么几年后却又都被翻了出来呢?这是因为被告人曾揭露了一起本地发生的重大丑闻。”
李肖霖说:“本案的立案不能排除打击报复的可能,这是因为,被告人是揭发和首先报道本地区的一个经众多媒体曝光的耗资2.7亿元的虚假工程的人。”
而在当年的庭审中,高勤荣只要说到“假渗灌”一事,就被审判长制止。
三宗罪之“介绍卖淫”
律师给高勤荣做的是无罪辩护,最后法院还是“照单全收”地确认了对高勤荣的所有指控。
关于介绍卖淫罪,起诉书的指控涉及两个行为:其一,1996年6月,高勤荣到太原市河东大酒店看望在太原联系业务的深圳意盛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肖xx、总经理张xx时,提出为他二人找一个卖淫女,高通过电话联系到一叫明生的人找来一个卖淫女,肖、张二人用其所带的摄像机录制了其二人嫖娼的全部过程。
其二,1996年7月20日,高勤荣在运城行署国税局职教中心向深圳意盛实业有限公司经理张xx介绍了该职教中心招待所卖淫女王某某,在运城鑫源歌厅向肖xx介绍了该歌厅卖淫女杨某。张xx、肖xx分别带王某某、杨某先后两次在运城华厦大酒店嫖宿。同年7月30日凌晨被运城市公安局巡警队查获。
高勤荣向界面新闻回忆,他在深圳短暂工作期间,认识了做酒店一次性小牙膏、小牙刷生意的张xx,1996年的一天,张与其生意同伴肖xx到太原联系生意,跟他联系,次日上午九时前后,他带着他的九岁小女儿到他们所住酒店拜访,敲了一会儿门门才开,他走进去才发现,“张与肖正在嫖娼,床头还摆着一个摄像机,自拍自录。”高勤荣赶紧把女儿往门外推,他不知道的是,他与女儿的身影被拍进了摄像机镜头里,高勤荣判断,这应该是当时房间里的女性匆忙往卫生间跑时碰到了摄像机,才拍到了他们父女。后来,经高勤荣介绍,张、肖二人又到运城联系生意,就在运城期间,他们因再次嫖娼被抓。
在庭审中,就第一个行为,高勤荣否认是其给肖、张介绍卖淫女,辩解他们嫖娼时是被其碰见。
“我带着我女儿过去,而且都被拍到了镜头里,如果像他们说的那种情况,不合常理。”高勤荣告诉界面新闻。
其辩护律师也认为仅凭肖、张的证言,不能证明高勤荣实施了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但法院认为“被告人高勤荣在张xx与卖淫女赤身裸体时进入房间,足以印证证人肖xx、张xx证明被告人为其介绍该卖淫女的证言的真实性”,因此“被告人与辩护人的辩护、辩解意见不予采信”。
关于第二个行为,高勤荣回忆:“1996年他们嫖娼被抓时,警方做了笔录,卖淫女王某某当时在笔录上说他与张xx是在运城大酒店经理办公室通过经理介绍后认识的,杨某则说是在唱歌时跟他们认识的,张、肖也是这么说,到了1998年我被抓后,又找张、肖和卖淫女王某某做笔录,他们就都说是我介绍的了。”
李肖霖在法庭上辩护说,这两项指控的证言都仅是出自这三个“人格有问题的人”,而且他们都在庭审中没有到场,他怀疑这些证言是否真的就是出自他们之口。
诈骗和受贿罪
起诉书对高勤荣涉诈骗罪的指控,亦有两个行为,其中一个是:
1996年3月,高勤荣向运城大酒店介绍了深圳意盛实业有限公司推销的一次性客房卫生用品,同年6月,意盛实业有限公司给运城大酒店发了价值122877元的货物,运城大酒店付货款50486.8元,尚欠72390.2元。1997年5月20日,高勤荣到运城大酒店见到总经理王志刚,谎称意盛实业有限公司欠他个人的钱,从剩余的货款中给其2万元,骗得王志刚信任,从运城大酒店提走现金2万元。
就这一情节,据高勤荣回忆,1996年,山西青年报社集资建房,他没有钱,便在其母亲处拿了4万元,回太原途中住在运城大酒店,房间失盗,这笔钱被盗,他还报了案,但此案未破。高勤荣与酒店总经理王志刚是老乡,他告诉王没钱给单位集资,向王借2万元。王同意,让高勤荣打个条,“他说你深圳那两个朋友在我账上还有7万货款呢,就从那里拿吧。”高勤荣就打了个借条,写的是“高勤荣代领”,王志刚也签了字:“同意”。
李肖霖在法庭上就此辩护说:“当时被告人必须交单位买房子的定金,情急之下,和王志刚商定使用该方法临时解决,王志刚无法使用酒店的款项,只好使用被告朋友在深圳公司的货款,这样既解决朋友的困难,又不让酒店受损失,为了符合财务的规定,出师有名,使用了借条的形式。这是一起明显的、双方都知晓的民事行为。”李肖霖不认为这是诈骗。
高勤荣是在1998年12月4日被抓的,界面新闻了解到,就在其被抓前6天,1998年11月28日,运城大酒店向警方报了案。李肖霖在法庭上就此辩说:“作为多年的老朋友,在深圳公司没有催要款项和大酒店没有向被告人追要的情况下,直接向运城市公安局报案,不合逻辑。”
关于受贿罪,也是涉及两个行为,其中包括:1996年7月,高勤荣受运城市公安局巡警大队副队长程建国之托,为其表弟王军学违法运输红塔山卷烟被河津市烟草公司扣押一事说情,在运城大酒店719房间收受王军学玉溪牌卷烟两条,价值720元,现金2.5万元。
高勤荣告诉界面新闻,程建国跟他是“拜把子兄弟”,高不在老家,程经常帮他的父母买煤买粮,关系很好。1996年盖房热,程向高母借过3万元。同年,程的表弟王军学往西安贩烟,在河津被该市烟草公司的人扣住,而这批香烟贩运“手续齐全”,他便带着程去找了运城市烟草局局长董某,让董某“在不违背原则的情况给予关照”,后来这批香烟被放行。后来,程建国他们给他送了2.5万元。高勤荣回忆:“当时我说不能收,但程建国说还欠咱娘3万块呢,等于还你了,还欠5000元,我这才收下了。”
在申诉阶段,高的律师王大瑞就当年对高的这一指控说,王学军并没有通过高勤荣谋取不正当利益,因为按照当年的烟草管理规定,有证据证明王运输卷烟的手续齐全,不需要被处罚。
狱中之囚
一审判决后,高勤荣不服,上诉至运城地区中院,1999年8月,其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同年9月9日,高勤荣离开看守所,开始了漫长的监狱服刑。
第一站是永济监狱,这是一个分流监狱,高勤荣呆了一个多月,每天走队列,背监规,监狱里蚊子凶猛,“一群一群的,咬得受不了。”就在永济监狱,高勤荣遇见了比他先关进来的高满强。
“我进去后,看见高满强就在那里猫着呢,”高勤荣回忆。他找机会跟高满强聊了聊,高满强告诉他,在京被抓后,他被人拉着腿,倒拖到吉普车上,被拉到运城行署驻京联络处,“蒙着被子打,门牙都打掉了。”
接下来的分流,高勤荣去了晋城监狱,高满强去了晋中监狱。晋城监狱以前是个煤矿,家人担心高勤荣的安危,约一个月,就想办法把他也转到了晋中监狱。
晋中监狱是山西省第一监狱,这是一座国内为数不多的“百年监狱”。关押的主要是重刑犯,它也是座开放监狱,“允许外国人参观。”高勤荣说,这儿离太原也近,方便家人探视。
高勤荣回忆,在晋城监狱那一个月,狱方见其是记者,已准备分配他到监狱小报做编辑工作,转到晋中监狱后,他与新入狱的犯人一起先集训三个月,然后分到了监狱教育科直属队,负责编辑监狱小报。
在晋中监狱,高勤荣一直负责编辑《晋中监狱报》。小报每周一期,四个版,头版是监狱系统的新闻,二、三版是犯人的服刑与改造体会,最后一版发表犯人写的散文或诗歌。负责编辑工作的共有六七个犯人,由高勤荣统管。
编辑小报的时间是在每个周一至周五。每天晨六七点,高勤荣就跟其他犯人一起集体起床了,洗脸,刷牙,吃饭。早饭是馒头、稀饭与咸菜。饭后,犯人们拿个小板凳,坐在“号子”里等干警过来,报数,点名,排整齐队伍,由干警领着去各劳动岗位。高勤荣他们被带进“编辑室”,开始工作。
中午12点,干警再过来,点名,报数,排好队伍,高勤荣他们再被领回“号子”里吃午饭。午饭一般是大米、面条与大烩菜。下午重复上午的工作,五六点钟回“号子”。晚饭后是学习时间,写日记,写劳改心得,看新闻联播,22时前后集体熄灯睡觉。
监狱里没有周末。周六、周日不编小报了,高勤荣还要做其他劳动。晋中监狱有个铝制品厂,生产铝壶、铝锅等,高勤荣还做过制作铝器的活,后来铝产品生意不景气,监狱就在周边农村揽来一些活,让犯人摘辣椒,捡豆子,捣核桃。
高勤荣回忆说:“拉来的辣椒是从地里连根砍下的,犯人负责摘下上头零星的辣椒;收割机收上来的豆子,里面有土有石头,犯人就扒拉着把泥土和石头挑出去;有时候还要把核桃仁捣出来。”劳动有定量规定,如每人一天要捡豆子200斤,高勤荣也要完成这个定量。
这样的日子日复一日。回忆起来,高勤荣还会笑称他在监狱的这几年“新闻业务没有丢”。有一年全国监狱系统写作评比,高勤荣的两篇文章得了一等奖,一篇是报告文学,另一篇是评论,“等于给山西扛回两枚金牌。”
但刚进监狱的日子让高勤荣适应不了,剃光头,穿囚服,戴囚帽,约20个人挤在同一间“号子”里,“光管教那眼神就让你受不了。”高勤荣说刚进去那一两年“想死的心都有,”过了两年就“麻木”了。
监狱每年底都要填表,犯人要写对犯罪的认识和态度。高勤荣回忆,在监狱那几年,填表时他从没认过罪,都是写被人打击报复。教育科长与他关系不错,曾对他说:勤荣,你得认罪,不认罪不能给你减刑。虽然高勤荣一直没有认罪,但由于他在监狱里表现很好,最终仍被减刑四年。
在“狱友”张栋的记忆里,在晋中监狱服刑期间的高勤荣算得上是个“特殊”犯人。在高勤荣进晋中监狱时,张栋就已入监,张栋的刑期长,他陪着高勤荣度过了在晋中监狱的所有那几年。他们是老乡,都在教育科直属队服刑,张栋在篮球队打篮球。
2016年6月24日,张栋在运城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回忆,由于高勤荣是“名人”,被广为报道过,服刑期间,“吃住都一样,但对他的限制就多一些,比我们要严,怕他往外送信,比如在会见家人时,都是隔着玻璃打电话,对于我们的电话,管教听不听都无所谓,他与家人打电话,就被监控得严。”
也在晋中监狱服刑的高满强跟他们都不在同一个队,被抓前,高满强是高级厨师,他就在监狱食堂服刑。高勤荣回忆,他到各队去收集稿件,有时也能遇见高满强,“好家伙,他不服,天天写申诉,把手腕的骨头都写变形了。”
高满强出狱即遭致命殴打的事件风闻全监狱。张栋回忆说,“当时高满强是和一个姓曹的犯人一起出狱,刚出门口,就被几铁棍打烂了脑壳。在里面我们也都知道。”
在高勤荣出狱前夕,由于有了高满强的“前车之鉴”,他写了遗书和血书,还写信给山西省司法厅厅长和监狱管理局局长,要求狱方用车把他送回家,以保证安全。他的要求获准。
2006年12月7日下午,等同批出狱的犯人都走完了,高勤荣在监狱第二道门口坐上狱方安排的车辆,由狱政科的两位副科长陪同,回到了太原家中。
高勤荣回到家时,太原的夜灯已经亮起,由于离开多年,他都找不见自己的家门了。
渗灌“遗址”今犹在
在运城的某些地区,十多年前修建的渗灌池仍坚固地残存着。2016年6月底的一天下午,界面新闻记者从运城市区乘车出发,沿公路往东行驶约30里,即在路边见到两座渗灌池。
这里是夏县的裴介村。公路两边是农田,种着葡萄与向日葵。两座池子都在路边地头上,相隔约30米。走近看,池子高约2米,是用砖和水泥砌成的圆形建筑物,虽然都已垮塌了半边,残存的部分看上去仍然很坚固。
一个背着农药桶的农妇说,这两个渗灌池已在这里很多年了,“说是要埋个管管,地就不旱了,但都没用过。”
一位时任运城地委常委的政界人士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介绍,在“假渗灌”于1998年被揭露后,当年山西省派出调查组进行调查,由一位省委副秘书长带队。处理的结果是,运城搞“假渗灌”期间的地委书记与一位分管农业的副书记受到处分,而时任节水渗灌工程总指挥的行署专员却没受到任何处理。
高满强告诉界面新闻,在处理时,当时的地委书记已退休,他只是丢掉了省人大常委的位子,待遇降了一级。分管农业的副书记受到的是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而高勤荣一案,自发生至今,在运城官场一直都是经常被议论的话题之一。“到现在还都在议论呢。”前述不愿具名的政界人士说。这位人士后来分管运城市的政法工作,在高勤荣被判刑后,他曾把该案案卷要来看。
“我一看,明显有问题。”他说,“说高勤荣是诈骗,但案卷里还有借条呢,有借条怎么是诈骗呢?说他介绍卖淫,也都是那女的一面之词。”
让他印象深刻的,是案卷里“介绍卖淫罪”部分在录像带里截取的照片,“高勤荣和他女儿去看那两个人,都在那站着。”
新的希望
高勤荣自出狱后,慢慢融入他已陌生的社会,又曾经短暂做过一段时间记者,现在在太原一家软件公司任监事。他仍旧通过自媒体不断揭露山西特别是运城市个别官员的腐败行为,对自己案件的申诉,也一直没有放弃过。
这宗案件一直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在2001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常委杨伟光、高占祥等人在提案中就曾指出:“这是一起明显的打击报复、有罪推定,甚至是涉嫌栽赃罪名的恶性枉法。”
从案卷中去找问题,这是高勤荣直到2015年才注意到的方向。他受到了朋友刘海勤的启发。刘海勤也是运城官场人士,曾任运城煤运公司经理、运城行署体委主任、劳动局局长,1999年以贪污罪和受贿罪被判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刘海勤声称自己是遭到政敌构陷,不停申诉。经立案再审,2010年,运城中院宣告刘海勤无罪,刘随后获国家赔偿及恢复待遇。
在申诉过程中,刘海勤曾复制出自己的案卷,“发现案卷中33-39编号的材料都不见了。”刘海勤告诉界面新闻,正是基于自己的经验,他一再提醒高勤荣说:“你必须在案卷里找问题。”
2015年10月,高勤荣与律师到法院复制出整套案卷材料。他的律师王大瑞通过阅卷,发现“该案据以定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
王大瑞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以“介绍卖淫罪”部分举例称,深圳商人张xx、肖xx在太原自己录制的录像带,并未经过庭审质证,根据法律相关规定,不能作为定案证据;检方在起诉书中已表明卖淫女“基本情况不详”,所谓由高勤荣联系的找卖淫女的叫明生的人也是“基本情况不详”,在卖淫女和中间介绍人都找不到的情况下,仅凭肖xx、张xx的证言认定高勤荣介绍他人卖淫,明显是定罪证据不确实、不充分。
特别是,王大瑞通过阅卷发现,运城市公安局于1999年4月15日对卖淫女王某某所做的讯问笔录上王的签名与1996年7月30日运城市公安局巡警机动队给王所做的讯问笔录上王某某的签名有明显差别,“一眼就能看出来就不是同一个人所写。”王大瑞认为,因为“不能排除该询问笔录存在伪造可能的合理怀疑,该笔录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而且,有新的证据证明,当年指证高勤荣诈骗运城大酒店两万元的关键证人王志刚做了假证。2009年4月,运城大酒店副总经理吴强前往海南探望总经理王志刚,高勤荣知道后,与吴一同前往。当着吴强的面,王志刚向高勤荣道歉,表示他作了假证。当时王已病重,不想留下遗憾,愿意重新给高勤荣作证。遗憾的是,王志刚不久即病逝。对这一情况,王大瑞取得了吴强的书证。
基于这些情况,2016年2月18日,王大瑞向运城市中院提交了关于对高勤荣一案的《应予再审的律师意见》。此前,高勤荣也再一次提交了申诉。很快传来“好消息”:运城中院受理了这些材料,表示会提交给审委会讨论是否立案。
出狱之后的这些年,高勤荣不知道有多少次为申诉的事到过运城中院了,2016年6月27日,界面新闻记者和他一起再次来到这里。立案庭庭长杨军表示,材料已“报上去了,在排队,等着研究”。分管立案庭的副院长王拂晓表示,“要上审判委员会,再看最后怎么定,现在案子非常多,还轮不上。”分管审委会的常务副院长董朝科也表示,是启动再审还是驳回,要提交审委会来讨论。
运城中院院长高文君是2016年初才从山西忻州调来任职的,他表示,现在市里正忙着换届,对高勤荣案的再审申请,要等到换届工作完成以后再来决定。
“法院是讲程序和实体的地方,会按程序办!”高文君对界面新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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