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生儿子送代孕女1100万元 妻起诉索回
丈夫送代孕女千万元费用,妻子向法院起诉全额索回,一审结果在这!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的共同享有所有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彭世民与陈小珍于八十年代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感情和睦。
彭世民家大业大,因受传统风俗的影响,一直想生个儿子。
2012年,彭世民经人介绍认识了年轻女性曾美丽。经过交谈得知,彭世民有生子之想,而曾美丽也有配合之愿。
后经协商,彭、曾两人就代孕生子一事达成了口头协议。
过后不久,两人共同在国外准备做试管婴儿手术,由彭世民提供精子,再选取国外卵子库中的优质卵子合成受精卵植入曾美丽腹中。经过多次试验,曾美丽成功受孕,数月后在长沙生下了一对双胞胎。
从双方达成代孕协议起,彭世民瞒着合法妻子陈小珍通过银行转账,多次向曾美丽汇款合计1100万元。
2016年,彭世民还向曾美丽出具《条据》载明:我愿意将以前所给予或借支给曾美丽的1000万元,作为我儿子的抚养费、教育费,儿子由曾美丽抚养,永不反悔。如果我老婆提出异议,该笔钱即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个人财产,系我个人自愿。
2016年,陈小珍向法院起诉并请求:确认被告彭世民支付给曾美丽1100万元的处分行为无效;判令被告曾美丽返还财产1100万元。
男子为生儿子送代孕女1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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