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升值让大家意识到“手里的钱会贬值,所以存钱不如囤房子”。很多夫妻为了规避限购而再买一套房,或者为了规避贷款限制而享受第一套房的首付政策。然而现实中很多情侣把事情变成了现实,最后既有钱又有人空。有些夫妻离婚了,却没有买房。其他人都买了房,但是出现了很多新问题。我们来看看假离婚的风险。
1.“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
去年10月,姜瑜将前夫韩寒告上法庭,要求分割韩寒名下的一处房产。据姜女士说,她和韩先生为了规避限购政策,经历了一次“假离婚”,离婚后并没有分开。他们直到不久前发生矛盾才正式分手。她辩称,虽然韩先生名下的三居室公寓是韩先生以自己的名义购买的,并在离婚后办理了贷款手续,但首付是由双方支付的,贷款是一起偿还的,因此该房屋应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但在庭审过程中,姜女士未能就“假离婚”提供充分证据,也未能证明她参与购房,两人在《离婚协议书》中分割了财产。因此,法院不能接受姜女士所描述的情况,支持其要求分割前夫韩先生离婚后购买的三居室的主张。
夫妻虽然约定了假离婚,但既然拿到了离婚证,从事实和法律方面来说都是真正的离婚。
2、年纪太大离开也可能“没用”
年轻夫妇通过假离婚买房的案例太多了。有些年轻夫妇不想冒这个险,想钻个空享受第一套房优惠,于是长辈出面,父母通过离婚买房。
对于老年人来说,买房时获得第一笔住房贷款并不容易。抵押贷款的最长期限可以达到30年,但个人贷款的期限受贷款人年龄的影响。贷款人年龄越大,贷款期限越短,贷款压力越大。如果你年纪太大,还款能力差,银行很可能会拒绝贷款。
当然,也有人通过增加共同贷款人的方式解决了这个问题,即以假离婚父母任何一方的名义贷款买房,并将子女的名字加入共同还款人。但也大大增加了父母与子女之间因房屋产权发生纠纷,或者继承人之间因继承待遇发生纠纷的概率。
3.贷款金额不是你想要的
当假离婚被用来购买超过限额的房产或获得贷款折扣时,往往是婚姻协议中一方“走出去”的情况。比如,为了让丈夫名下没有房,满足第一套房的优惠条件,两个年轻夫妇的离婚协议上注明房子、车票、车子、孩子都归女方,男方名下的财产没了。在这种情况下,丈夫能否买房并不确定,因为还款能力是银行审批贷款时考虑的核心问题。如果没有金融资源,银行可能会拒绝放贷。
4.假离婚后,再婚后的财产可能成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前次婚姻法律关系解除时,属于一方的财产在再婚时已视为一方婚前财产,不再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后,再婚前购买的财产很可能成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再是夫妻共同财产。
很多人在假离婚买房的时候强调“买房”,却没有考虑到各种可能的情况和后果。离婚买房,你要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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