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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折旧年限 如何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会计必须看39难会计科目的处理方法

第一个方面:如何在会计报表中设置“补贴收入”

现行增值税会计规定,即立即退、先退、先退,应通过“补贴收入”会计科目反映。“补贴收入”科目属于“利润表”科目,该科目反映的经济业务只反映在“利润表”中,期末无余额。利润表中没有“补贴收入”项目,可以在“其他业务利润”项目中反映。

第二个方面:需要由税务局支付的所得税待遇

(1)调整应付所得税

借:上年损益调整

贷方: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将“上年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

借款: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方:往年损益调整

(3)纳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经查补的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在编制利润表时,通过“上年度损益调整”项目反映。

第三方面:采购货物的会计处理发生在收货之前、付款之后或发票之前。

借:原材料

贷项:应付款-预计应付款

下月初用红字核销;

收到机票后: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方:应付账款

第四方面:出口代理的会计处理

1.收到出口商品时,

借:寄售商品

贷款:寄售货物的钱

2、出口销售,按实际销售价格

借款: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方:应付账款

同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借:寄售货物的钱

贷款:寄售商品

3.退还出口商品货款,计算佣金收入

借方:应付账款

贷款:代购销售收入(手续费收入)

银行存款

进口代理商

1.在收到委托单位的收购资金时,

借款:银行存款

贷方:应付账款

2.在支付购买进口货物和运输及杂项费用时,

借款:商品采购(采购成本)

应收账款——××单位(预付运输杂费)

贷款:银行存款

3.当购买的货物移交给委托方,费用收入结清时,

借方:应付账款

信用:商品购买(购买成本)

应收账款(预付运输杂费)

代理销售收入(代理费)

返还委托单位给予的收购资金时,

借方:应付账款

贷款:银行存款

第五方面:出售房地产收取预付款的会计处理

由于出售房地产的预付款是通过“预付款”反映的,所以营业收入没有结转,所以收据和发票的金额不会重复。事先,在开具收据时:

借款:银行存款

贷方:预收账款

当收到最后一笔分期付款并开具发票时,

借款:银行存款(最后一期)

预收账款(以前预收)

贷款:营业收入

第六方面:增值税和免税商品销售的会计处理

我厂为饲料行业生产销售,销售对象为饲料经销商和农民,大部分不需要发票。请问会计上有些无发票销售怎么处理?

例如:feed

借入: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贷记产品销售收入(营业收入)等。

由于饲料销售免征增值税,属于直接减免税性质,免税按不含税收入乘以同时适用的税率计算。

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科目,贷记“补贴收入”。

另外,企业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中“应交税金”项下增加“减免税”,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税的增值税,可以以“应交税金??填写应交增值税(减免税)科目的记录;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可以直接在“销项”的“免税商品”中反映“销售额”,无需填写“税额”。

第七方面:企业计算增值税时,如何处理“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

“由于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部分可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因此,当“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有借方余额时,本期无需缴纳增值税,借方余额反映为尚未抵扣的进项税。

第八部分:职工福利建筑折旧科目

借款:行政费用

贷方:累计折旧

第九方面:采购物资不合理损耗的会计处理(如采购石油)

答案:1。买石油的时候,

借:材料采购5 40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918 000

贷方:应付账款6 318 000

2.当发现不合理的损失时,假设未查明原因,核算如下:

借款:待处理的财产损失为12,636英镑

贷款:材料采购(540万元×2‰)10800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1 836(10 800元× 17%)

第十方面:分期付款方式销售商品,不存在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的问题。

1.合同、协议约定采用分期付款销售方式的,可以通过“分期付款发出的货物”科目核算账务处理;否则,将直接记入“产品销售收入”科目。

二、有些购买单位不存在,实际上无法收回货款,应作为坏账处理,转入管理费。

第11方面:付款已付但发票未到,如何处理账务

一、所购货物已验收入库,货款已付清。但是,如果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到达,可以先实际支付

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取得专用发票时,应将上述分录用红字核销,然后确定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税额。

借:原材料等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

第十二方面:如何评价和处理中外合资企业为中国企业提供的固定资产

在收到被投资的厂房、机器设备时,会计处理如下:按投资单位原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新确认的价值贷记“实收资本”。原账面价格与新确认价值的差额,计入“累计折旧”科目;如果新确认的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新确认的价值应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实收资本”。

第十三方面:销售废旧物资的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所得税和会计处理

答:(1)企业在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品时,应对加工废品所得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会计分录如下:

借款: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方: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

贷方:其他业务收入

(2)年终应将其他业务收入转入本年利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如下:

借款:其他业务收入

贷款:今年利润

第十四方面:销售发票与按计税价格计算的增值税不符时如何处理

借款:银行存款:1171.17

信用:产品销售收入1001

应纳税额-销项税170.17

但在纳税时,税务局计算的税额为“收入1001”(1001×17% = 170.17),即税额为170.17元,其税额+收入=1171.17,即与原发票相差一分,进项时增值税账簿的贷方余额为一分。账户怎么调?

结转:

借款:其他应付款-长期现金支付0.01元

贷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0.01元

借:现金0.01元

贷方:其他应付款-长期现金支付0.01元

处理:非营业收入经批准后处理:

借款:其他应付款-长期现金支付0.01元

贷款:营业外收入0.01元

第十五方面:供应商当月发货,当月不开销售发票,如何处理账务

如果买方和卖方在合同中约定“交货后三个月付款”,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日的同一天”开具专用发票。会计处理如下:

(1)货物发出时,

借:分期收款,发货

信用:库存商品

(2)开具发票时,

借款:应收账款-××公司

贷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信用:商品销售收入

同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借:销售商品的成本

信用证:分期付款的货物

(3)收到货款时,

借款:银行存款

信用:应收账款-××公司

第十六方面:往年工资过高的会计处理,导致所得税少缴,需要进行检查和补充

某公司xx年税前工资及招待费超支,地税部门对我公司超出部分按13.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罚款5000元。如何应对入行(我公司自1997年开业以来一直没有盈利)。

由于工资和社会招待费支出过大,地方税务机关已对你公司的税款和罚款的支付作出决定。会计分录如下:

往年所得税调整:

借:上年损益调整

贷款: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纳税时:

借款: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然后结转上年损益调整余额:

借:上年损益调整

贷方: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缴纳罚款5000元及滞纳金企业所得税:

借款:营业外支出-税务罚款

非营业费用-滞纳金

贷款:银行存款

第17方面:委托进口货物的会计处理

某公司从国外采购原材料10吨(一般贸易模式),海外成交价格1000元/吨,共计1万元;进口时海关估价1200元/吨,合计12000元;另外进口税5000元,增值税3000元。

借:原材料15000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3000元

贷款:应付账款——××外贸公司18000元

付汇时:

借款:应付账款——××外贸公司18000元

贷款:银行存款18000元

这里要注意的是,原材料的采购价格要根据会计制度,根据材料的实际数量来确定。海关的“估价”是关税的计税价格,而不是采购物资的实际金额,所以应以1万元为核算依据。

第十八方面:销售商品的折扣,买家如何处理账目

答:企业打折销售商品时,卖方开具红字发票进行返利时,买方的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1.如果货物未被接受并入库,则填写红字分录

借:材料采购(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红字)

贷款:应付账款等。(红字)

2.如果货物已验收入库,采用采购价格核算,则红字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红字)

贷款:应付账款等。(红字)

如果采用销售价格进行核算,“商品进销差价”科目也要进行调整。

第十九方面:企业使用自产货物作为员工福利的会计处理

企业用自产商品作为福利,分配给员工。根据现行增值税法律法规,应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应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会计处理是:

借款:应付福利费

贷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同类产品价格×数量×17%)

库存商品(成本价×数量)

这个业务其实是没有销售的,不需要做收入分录,不需要开销售发票,也不需要在利润表中反映。

第20方面:未付部分的财务处理

在日常经济业务中,收货款时,有一部分货款是不收的,比如几毛钱,几毛钱等。这个分数的会计处理应该怎么做?是计入行政费用还是财务费用?

按照会计重要性原则,几元、几毛钱、几毛钱的未收款项属于小会计事项,可以适当简化,计入管理费用。

第21方面:预付运费的税务和会计处理

借方:其他应收款-预付运费- XX单位

贷款:银行存款等

收到付款后:

借款:银行存款等。

贷方:其他应收款-预付运费- XX单位

第二十二方面:来料加工企业的会计处理

投资企业收到的来料加工装配的原材料、零件,应单独设置“委托加工、来料加工”科目备查,并设置相关的材料明细账,计算收发平衡金额,不核算金额,不编制会计分录。在来料加工过程中,只核算构成被加工产品实体的其他材料的成本和人工成本。

会计分录如下:

(1)接收来料时,不做会计分录,只登记“委托加工来料”中对应材料明细账的金额备查。

(2)在接收“来料”等制造加工产品的材料时,“来料”的加工应与上述相同,其他材料应借记“生产成本”和“原材料”。

(三)完工后,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等科目。

(4)出口销售,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结转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存货”科目。

第23方面:途中采购货物损失的税务和财务处理

某公司采购一批货物,总价(含税)3万元,已支付(该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途中被盗。请问:

1.可以从税务局抵扣进项税发票吗?

2.这些货物没有存货。会计分录怎么写?

3.商品价格(假设进项税可以抵扣)属于非正常损失,能否在本年税前利润中直接冲减?

回答:

1.你公司采购的货物在途中被盗,属于非正常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非正常损失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如果贵公司购进的货物在途中被盗,则货物所含进项税额不能申报抵扣。

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1.购买商品付款时:

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

2.在确认购买的货物被盗后,

借款:未决财产损益-未决流动资产损益

信用:材料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二、现行税法规定,纳税人流动资产的当期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损失,纳税人提供的纳税人库存资料,经税务机关按规定权限审核批准后,由税务机关核定,可以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

第24方面:当月未认证发票进项税如何处理

借:原材料等科目

借:待认证的进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条例〉的通知》(财税〔2016〕22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付增值税、预缴增值税、抵扣进项税、核定进项税、核销税、留抵增值税、简单计税、金融商品转让应交增值税、代扣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5)“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因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能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未经税务机关认证;一般纳税人已申请审核但尚未取得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

第25个方面:如果你收到的钱少了,你能自己调整账户吗

答:根据文件规定,企业销售商品,事后因价格调整发生销售折扣的,采购人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折扣证明,供应商才能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法律依据。如果买方没有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出具折扣证明,供应商将自行调整账户,这不符合规定。

第26个方面:如果我提到更多折旧,我该怎么办

例:甲公司于2000年12月31日购买的一台管理设备,原值8.4万元,原预计使用年限为8年,预计净残值为4000元,按直线法折旧。由于技术因素和更新办公设施的原因,设备折旧年限于2006年1月1日变更为6年,预计净残值为2000。

解决方案:

(1)甲公司管理设备已折旧4年(01,02,03,04),累计折旧4万元[4× (84000-4000)/8],固定资产净值4.4万元。

(2)从2006年1月1日起,按照新的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年折旧费为:

(44000-2000)/(6-4)=21000元

月折旧:21000/12=1750元

2006年1月1日,公司编制了以下月度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1750

贷方:累计折旧1750

第27方面:如何处理美化环境的绿化支出

企业种植花卉和草皮,美化生产和办公环境,属于企业的管理活动。购买、种植和养护花卉和草皮(包括今后每月施肥的化肥和农药)的相关费用,计入企业管理费用。

借:行政费用-XXX

信用:现金

第28方面:当实际收到的现金金额大于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时,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实际收到的现金大于重组债权账面价值的,债权人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现金计提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科目,根据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根据差额,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期末,调整重组债权计提的坏账准备。

企业滥用会计估计,计提坏账准备不当的,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处理,按照重大会计差错的规定进行核算。

方面29:折旧到期后还能继续提取折旧吗

问:如果折旧年限已过,固定资产账面仍有余额,是否可以继续计提折旧?

答: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已过,其账面余额应为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折旧是固定资产原价与预计净残值之间的差额。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

方面30:买车时哪些税费可以计入固定资产

问:我们公司买车了。除了汽车本身的价格之外,车辆购置税、汽车保险、车船使用税、汽车装饰等费用是否可以计入“固定资产-汽车”?

答:“固定资产-汽车”原值应包括购买价款、车辆购置税、汽车保险、汽车装饰及购买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车船使用税应计入“税费”科目。

方面31:如何处理年审期间的应缴税款

年度复核期间,企业应当缴纳当年发生的未缴税款。

借款:应交税金-应交税金×

货物:应交税金-× ×未交税金

补税上交后,

借款:应交税金-未付× ×税金

商品:银行存款

方面32:医疗费用可以计入制造费用吗

问:我单位员工受伤,单位承担部分医疗费用。费用能否计入制造费用一次性摊销?

答:医疗费应从提取的应付福利费中列支,不应计入费用。

第33方面:准备期间如何处理商务接待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的次月起,在不少于五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前款所称筹建期,是指企业经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和试经营)之日止的期间。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员工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挂号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费用。开办费中列支的相关费用还应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相关限额收费规定,超出部分进行纳税调整。

第34方面:如何扣除招待费用

今年1月,我公司收入7.3万元,发生的招待费950元。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应当扣除60%,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73000*5‰=365.00元

950*60%=570元

你的企业税前只能交365.00元。

超额部分应增加:950-365=585元

第35方面:公共机构的收入可以记录吗

以个人名义投资固定资产的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在转移到其他国家后,才能作为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成立前发生的无正式发票和白条的费用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第36方面:公共机构的收入可以记录吗

问:事业单位的收据可以记录吗?

答:所有在财政局监管下取得的收据都可以入账,其他不在财政局监管下的收据不能入账。

第37方面:没有发票的固定资产可以评估和记录吗

问:我公司最近采购了一批旧机器,但有些没有发票,所以不能按照正常方法核算。能否对这些部分进行评估和说明?

答:《企业会计制度》第二十七条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时,应当按照取得时的成本入账。购置成本包括买价、进口税、运输和保险,以及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费用。取得固定资产的成本应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购买固定资产如果拿不到正式发票等真实凭据,可以进行评估,按评估值计提折旧,但在税务处理中不能税前扣除。

方面38: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如何确定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折旧的最低年限为:

(一)房屋、建筑物20年;

(二)飞机、火车、船舶、机器、机械及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5年;

(四)飞机、火车、船舶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

(5)电子设备3年。

方面39:免税必须每个月都要核算吗

增值税免税收入的会计处理主要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价税分开核算法,一种是价税合计核算法。

1.价税分离会计方法

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营业税减征、返还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5〕6号,以下简称6号文件)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直接减征、免征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征、免征)”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2.总价和税金的核算方法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具粮食销售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明电〔1999〕10号,以下简称10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按非免税商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记账销售为“总价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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