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8日电教育部近日发布《关于深化教育管理与分级分离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要求推进依法行政、政企分开、依法评估。到2020年,基本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各界依法参与监督的教育公共治理新格局。
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行政级别
意见要求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体制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倾向,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行政级别。大学领导在任职期间要致力于学校管理,党委书记、校长一般不担任科研项目的主要领导。同时,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加快职业发展、工资等配套政策建设,鼓励管理人员专职从事管理工作。全面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改革,实现校长专业化、职业化。
取消所有非行政许可审批
加大政府简政放权力度,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一切非行政许可审批,建立规范的教育行政审批管理制度。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减少对办学行为的行政干预,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计划、财政拨款、标准、信息服务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引导和督促学校规范办学。转变政府职能,严格控制对各级学校的项目评估、教育评估、人才评估和检查,大幅减少总量。
扩大各种社会组织对教育评估的参与
支持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规范教育评估。大力培育专业教育服务机构,整合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构,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扩大行业协会、专业协会、基金会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教育评估的参与。
更加注重依法保障办学自主权
依法明确和保障各级学校的自主权,更加注重以法治校。在制定和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时,进一步研究明确各级各类办学自主权;通过政府分权和分权,进一步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定办学自主权;通过制定章程,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规定的办学自主权的实施机制;通过完善法律救济机制,切实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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