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南四环发生追尾交通事故,造成两辆追尾车死亡。车祸发生后,车前的叉车司机一直打电话,没有积极抢救,引发热议。是先报警还是先救人?
视频截图今天晚上,北京交警报告称,该叉车司机因涉嫌过失死亡已被刑事拘留。
7月16日凌晨,两辆汽车在北京南四环相撞,造成两人死亡。网上流传的一段现场视频显示,公交车前的司机并没有先救人,而是一直在路边报警。
具体来说就是两辆车相撞后,先是烟起,然后车头着火,然后火势越来越严重。这时,叉车司机在路边不停地报警,而其他人则喊着“先别打电话,赶紧把车往前开”“你先把人弄出来,我送你一程”,叉车司机却不停地打电话。
所以有几个路人用自己的灭火器灭火,但是火势太大,无法扑灭。看到这一幕,拍视频的网友叹了口气,“我救不了了,人都走了。”
今天晚上,北京交警通报了事件的详细情况——
7月16日3时30分,在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主干道十八里店南桥西侧,齐某某驾驶一辆不准在城市道路主干道上行驶的无照轮式自行车辆,在南四环主干道上自西向东行驶。
有一辆白色的客车从齐某某后面同方向驶来。客车前部与轮式自行机械车后部相撞,后部客车起火,造成客车两死两伤。
目前,齐某某已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关于“救人第一还是报警第一”的争议,中国政法大学交通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伟表示,根据国家道路安全法,司机应立即进行救援,法律规定只有在救援后才能报警。“从网上流传的这段视频来看,司机下车后一直在打电话,一直没有获救。他的行为违反了规定。”
长安街区长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
道路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驾驶员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员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及时向值班交警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因抢救伤员而改变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客、过往车辆驾驶员、路人应提供协助。
追尾现场的视频让人焦虑、焦虑、心碎。屏幕对面的人都有这种感觉,但是车前的司机很平静。很多人叫他“MoO”。
有网友评论说,他最大的问题不是MoMo,而是他根本不懂法律。不懂法,可能会害死别人,最终会伤到自己。
“不救人报警”不再是“错误”,而是“犯罪”。
最后,专家提醒,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立即报警”的想法是错误的。你应该在第一时间检查“有人受伤吗”。如果有人受伤,你必须先救人。
参考北京日报,@北京交警,央视新闻,新华社,人民日报等。
来源 长安街知事流程编辑 TF0031.《北京长安街车祸 这是罪,不是错!北京南四环追尾事故,前车铲车司机已被刑事拘留》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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