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环之歌在最后的评审中没有被侵犯
近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中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万达彩电传媒有限公司、新力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金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岳龙刚(艺名:)侵犯《牡丹之歌》改编权一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原告中德公司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法院认为《牡丹之歌》是词曲作者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词曲作者、吕远、唐禾所有,上诉人不能单独行使著作权。
据悉,本案原告仅为《牡丹之歌》作词人乔宇授权的上市公司,不涉及词人吕远、唐禾。通过对比可以看出,《五环之歌》的歌词构成了一部全新的作品,没有利用或参考《牡丹之歌》歌词的主题、原始表达等基本内容,因此不存在侵犯《牡丹之歌》改编权的情况。
《五环之歌》是由相声演员岳云鹏和MC热狗演唱的歌曲。根据《牡丹之歌》改编,由唐禾、吕远作曲,作为宣传歌曲收录在《煎饼侠电影》原声带中。2016年,歌曲获得第三届QQ音乐峰会最佳影视金曲奖。
《牡丹之歌》是电影《红牡丹》的主题曲,由乔宇创作,吕远和唐禾作曲,蒋大为演唱。2002年12月1日,蒋大为发行的专辑《牡丹之歌》收录了这首歌。1989年,《牡丹之歌》获得首届中国金唱片奖。
唐赫(1922-2013),原名张华雨,河北黟县作曲家。1938年参加八路军。193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国音乐家协会常务理事、北京军区战友艺术团副团长。音乐创作始于1940年,广泛演唱《翻身不忘共产党》、《好边区》等歌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唐赫在战友艺术团担任专业作曲家。共创作了数千首歌曲,撰写了数百篇音乐论文,出版了音乐集《歌曲创作漫谈》。
吕远,中国著名词曲作家,1929年9月生于辽宁丹东。1946年参加解放区宣传队演出,开始创作业余作品。曾任海政歌舞团艺术委员会主任、艺术总监。曾任中国文联全国委员、中国音乐家协会创作委员会、外事委员会顾问、中国石油文联顾问、北京国际人才交流协会常务理事、八达岭长城文化交流协会主席、中国首都医科大学名誉教授、东北师范大学、海军政治学院兼职教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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