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海底捞餐厅使用的“海底捞”标识与海底捞公司核准注册的“海底捞”商标为类似商标,海底捞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据公开信息,“海底捞”成立于1994年,是一家以经营川菜火锅为主,融合当地火锅特色的大型跨省直营品牌火锅店。全称是四川海底捞餐饮有限公司..
“河底老”餐厅于2018年9月20日获批注册,经营范围为中餐服务。河底劳餐厅正门上方的宣传牌是“河底劳家常菜”。正门右侧的宣传牌是“河底捞,吃洞庭湖鲜,河底捞”。正门的木牌是“河底好味”。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无论从字体、读音、构图、色彩,还是从原告和被告经营的菜品来看,一般消费者都不会误解河底劳餐饮服务的来源,也不会认为其来源与原告的注册商标海底劳有特定联系。因此,被告海底捞餐厅不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海底捞公司商标权的侵犯。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驳回原告四川海底捞餐饮有限公司的上诉,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均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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