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日,《望东周刊》的一篇报道《揭秘河北省委大院:程曾安排专人守护医院》,让原河北省委书记程再次成为关注焦点。
程,江苏苏州人,1933年生。1990年起任河北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3年8月9日,新华社报道,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原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程的严重违纪行为进行了审查,决定开除其党籍,撤销其省级处理。
根据官方的说法,程的的“个人主义膨胀得很厉害,他自力更生,逾越党纪,独断专行,最后走上了严重违纪的道路”。在民间,人们更多地谈论他的权力。在一家媒体列出的“河北贪官势力范围”名单中,李震、吴、、王、张、等都或多或少与程有联系。
程在河北的“官声”并不好,这可以从他被开除党籍后河北各界的反应得到证实。据报道,程的儿子因潜逃国外被通缉,他的女儿和妻子被判入狱,而他在常州养老又是个盲人。
时隔五年,程案仍不乏警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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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案的偶然性与必然性
作者简介:程是改革开放以来第三位被开除党籍的原省委书记。需要指出的是,在党的高级干部中,程不是第一个对记者进行报复的人,也不是第一个安抚身边秘书的人,更不是第一个让配偶子女犯罪的人。然而,程案仍然给了我们一个深刻的警示。在社会转型时期,一些常识必须一遍又一遍地提到。程案的发生和曝光确实是偶然的,有三个偶然性:一是程的权力观存在严重问题;二是郭广云同志毫不犹豫地举报,坚持不懈地揭露,使成案出现;再次,被程视为心腹的秘书李真在关键时刻反戈一击,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但透过其偶然性,人们应该看到程案的必然性:一是权力失衡;二是管理失控;第三,监管失败;第四,教育失误;第五,自律失败。从“五错”来看,权力大的人很难远离腐败,拒绝腐败。因此,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格、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实施上加强对权力的监督,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于造福人民”。让我们看看程是如何由于缺乏正确的权力观和有效的监督而一步步改变的。程在河北省党政领导岗位上干了十几年,走上了一条严重违纪、成败论权的道路。一是以权谋私,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二是转移权力,让配偶子女利用职务之便影响违法犯罪活动;三是利用职权打击报复举报者;四是违规接受他人贵重物品;第五,前任和后任秘书分别被判死缓和死刑。当程身居高位的时候,曾经错误地认为“我在官场上已经得到了这个位置。我儿子能在市场上取得巨大的成功,他也荣耀了祖先。已当了50多年党员的程,很久都记得入党的誓言。但随着地位的提升,他逐渐脱离了大众权力的异化和变质,被“利”所诱惑,却很少被“害”所警醒。程权力路径的转变证明,权力不仅可以成为为人民服务的公共工具,而且可以成为为自己谋利益的私人财产。权力一定要监督,绝对的权力肯定会趋于腐败。诚然,程的转型有其自身的因素,但也有其制度上的原因。缺乏一个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格、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使得程在不小心犯了第一个小错误的时候,很容易行使权力,用更大的错误来掩盖。这种叠加,最终会导致陈晨湘阴犯罪。程就是这样一个失败的典型例子,它握有重权而拒绝监督,从“小洞不补”到“大洞五尺”。从程案可以看出,要打击腐败,除了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之外,还必须加强党内监督,党内监督必须以发展党内民主为基础。从更深层次来看,“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加强党内监督的目的是强化党的主体;发展党内民主的本质是发展党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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