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释放黄之锋等3人 维持原审判决
香港终审法院释放黄之锋罗冠聪等3名占中分子
3名非法“占中”分子黄之锋、罗冠聪和周永康,就闯入政府总部东翼前地案被改判监后提出上诉,终审法院下午裁定3人上诉成功,维持原审判决。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表示,认同上诉庭指面对有暴力成分或非法集结案件,法庭有需要以更严峻方式处理,即使有较低暴力成分;以“公民抗命”等作为动机,都不应在判刑上起着太大作用。但马道立说,今次案件在上诉庭覆核刑期时,明显不恰当引用判刑指引,以大幅度及更严峻方式判刑,因此裁定3人上诉成功,维持原审判决。
3人于2014年冲击政府总部东翼前地,2016年被控非法集结等罪,分别被判社会服务令及缓刑。律政司其后向高等法院提覆核,上诉庭去年8月改判黄之锋入狱半年、罗冠聪入狱8个月、周永康入狱7个月。3人其后分别服刑69至83日,接近一半的刑期,申请保释等候上诉获准。
香港释放黄之锋等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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