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王春法制网记者严明
近日,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法院对海盐县高级中学原总务室主任蒋小明受贿一案作出判决。蒋小明是海盐法院最近宣判的海盐教育系统一系列贿赂案件中的第四人。此前,海盐县教育系统3人因受贿罪被海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5年2个月不等。
学校工程拓展学校总务室主任要6.7万
张玉良,生于1965年,事发前是海盐元吉中学总务室主任。2005-2013年,元吉中学体育馆屋顶改建,西墙改建。张玉良负责项目的监督和管理,掌握着大权,张玉良逐渐迷失了方向。
8年来,张玉良两次向浙江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吴某索要并收到5万元现金;收到浙江某工程监理公司总经理宣某现金5000元,超市卡4000元;收到浙江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陶某8000元。
不仅如此,张玉良还收到了海盐三家粮油大米公司为监督元吉中学大米采购而赠送的价值9500元的超市卡、节日费和新年祝福。
今年8月8日,张玉良因受贿罪被判处5年零2个月。
米油采购招标教育局干部暑假赚外快
胡,,1969年出生,案发前为海盐教育局信息设备与勤工俭学管理处处长。他的职责之一是监督和管理海盐教育局学校食堂的食用油和大米集中采购项目。然而,胡的上司却没能经受住糖衣炮弹的打击。
2012年夏天,为了和胡搞好关系,海盐一家粮食储运公司的经理姜给了他1万元。当时暑假期间,教育局的粮米正在准备招标,海盐某粮油公司总经理给了胡“好处”。为了在招标过程中得到关注,我特地找到胡,在他的办公室里给了他1万元。2013年暑假,招标前后,我又给胡寄了2万。
与胡同处一个部门的《鲁水法》也分别从吴和姜处获得了3.4万元人民币和一张500元的超市购物卡。此外,2012年,在海盐县教育局打印机和影印件集中采购项目中,鲁水法还收到了海盐一家网络技术公司朱的2000元。
今年10月11日,海燕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胡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判处水陆法两年六个月。
小姑想当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商的总务部门主任,帮忙铺路
蒋小明,1968年出生,事发前是海盐高中总务室主任。
蒋小明的嫂子何某和周某都是搞家禽蔬菜生意的。2012年,海燕高级中学招标食堂食品供应商,在蒋小明的帮助下,小姑成功中标。同年年底,在与周等合伙人分享利润后,我嫂子决定给1万元,作为他投标的报酬。
起初,蒋小明坚持不要这笔钱,并认为他拿这笔钱是不合适的。后来,蒋小明改变了主意,说如果他真的想给,就先把它交给他父亲。
2013年4月,何将合伙人催收的1万元连同感谢的3万元共计4万元交给其丈夫姜,并要求其将款项交给其父亲。江遵照妻子的指示,把钱交给父亲,并特地去迎接。不久,蒋小明和他父亲确认他是否收到了这笔钱。
此外,2006年至2012年,还先后收到海盐高中食堂和超市经营者周赠送的价值1万元的超市购物卡。
11月25日,海盐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蒋小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1.《海盐教育 浙江海盐教育系统四人因受贿获刑》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海盐教育 浙江海盐教育系统四人因受贿获刑》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tiyu/14800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