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沈晚报》和《辽沈客户》记者王赢报道,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我省事业单位就业管理系统全部运行,意味着从员工到领导的就业合同签订率达到100%。除了员工选择单位,员工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后,单位还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打破事业单位的“铁饭碗”。
聘用制实施后,一些机构对内部和外部人员的绩效工资采取了相同的计算和支付方法,但同工同酬的现象仍然存在。随着机构数量的冻结,一些机构将在未来退出历史舞台。
“铁饭碗”变成“合同工”
据不完全统计,我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约3.3万、103.9万人,全部签订了从员工到领导的聘用合同,签约率达到100%。早在2002年7月,《关于事业单位人员试行聘任制的意见》就首次提出“事业单位人员实行聘任制”。在此之前,事业单位的人员和公务员一样,被视为“旱涝保收”的“铁饭碗”。签订聘用制度合同后,意味着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成为聘用关系,合同是约束。
我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业管理系统已经投入运行。根据2014年7月1日生效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建立人事关系,应当订立书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名称、等级、职责、任务和工资福利等内容。聘用合同到期时,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可以协商续签聘用合同。同样,经协商,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单位不能适应岗位且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机构内外的同工同酬仍然存在差异
据记者调查,目前除了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和部分结余配置的事业单位外,其他事业单位编制内的职工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编制外的职工一直在缴纳。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这种情况将会改变。根据国家要求,改革内容将在6月底前实施,编制内所有人员将缴纳养老保险。此外,编制内外工作人员待遇的差异也体现在收入上。某单位编制内人员收入比编制外人员高1000元左右,各种补贴待遇也有一定差距。这种现象在很多机构都存在。
同时,部分事业单位实行聘任制后,根据工作内容确定不同的绩效工资,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工作人员的收入。绩效工资的做法适用于整个单位的所有人员,无论他们是否在编制内。
一些职业编辑将会消失
如果所有员工都签了聘用合同,在业务组织上还有价值吗?在这个问题上,辽宁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室主任孙庆国表示,两者并不矛盾。确定事业单位拨款数额的依据之一是编制数,聘用制度合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象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每个编制都是固定的,但是占用编制的实行聘用制。近年来,公共机构的设立被冻结,大多数机构多年来没有增加机构数量。随着事业单位按职能分类,未来很可能会有一些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转型为企业,编制会逐渐消失。余额分配中的其他单位在缴纳养老保险和签订就业合同后,已经失去了一些以前的吸引力。
最近北京加快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步伐,提出北京的行政事业单位将逐步“转型”——前者“回归”行政事业单位,后者转为企业;现有高等院校、公立医院等。,逐步创造条件,保留其机构性质,并探索不再纳入编制管理。以后事业编制会彻底取消吗?对此,孙庆国认为,事业编短期内不会退出历史舞台,在管理上更趋于合法。未来对于一些自收自支、平衡分配的单位来说,事业编就成了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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