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位缺口大,停车设施规划难以“落地”,违章停车...未来停车乱象有望改变。市政府法制办网站昨天发布了《北京市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从现在起至5月10日,将公开征求意见。审查草案规定了对违章停车扣分和罚款的“双罚”制度。同时,停车人逃避和拒绝缴纳停车费的行为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记录。
有序实施电子收费方式
《北京市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的制定是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中的一个适时项目。2016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立项,将该法规列为2017年拟出台的项目。
审查草案明确界定了停车有偿使用和普遍停车收费的概念。为改善中心城区交通秩序而建设的停车场、P+R停车场、公益停车场等,以城市交通基础设施为特色,土地由政府提供。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市机动车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停车设施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农村停车场可以按照村委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自主管理,停车位可以自行设置,农村停车位的设置可以报区停车管理部门。
全市鼓励和推进智能化、信息化停车,鼓励停车与互联网融合,支持移动终端互联网停车应用开发和推广,有序实施电子收费。据悉,电子收费使得停车收费“人钱分离”,有利于解决议价和收费资格问题。
不交费强行停车可以限制离境
对于未按规定缴纳停车费用的,审查草案提出,停车场管理单位可以在缴纳费用前拒绝为停车人提供停车服务;对拒缴停车费和强行停车的车辆,可以采取限制发车措施,并及时向区停车管理部门报告,停车人逃避和拒缴停车费的行为将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记录。
记者了解到,目前朝阳区东大桥路、北土城路的299个路边停车位,将于4月底前实现电子化收费。据悉,如果逃费的车主再次停车,收费员系统会显示他的逃费记录,敦促他补交,否则车主将无法再次停车。
简化立体停车设施审批
停车位不足让很多车主感叹停车难。审查草案明确,本市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经营停车场,鼓励建设立体停车场,并给予支持:政府可以通过注资、投资补贴、贷款利息补贴等方式支持企业整合资金;对于独立建设的停车场,可以建设一定比例的附属商业区;新建建筑、超过停车标准的停车场和与新项目同时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可给予一定的容积率奖励;建设独立停车场和临时立体停车设施,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简化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送审稿对落客区建设提出了要求:新建客运换乘站、中小学、医院等客流集中的公共场所,应在项目用地内设立落客区,并与主体工程同步交付。已经建成的,在改建或者扩建时,应当按照前款规定设置跌水区。
损坏电子收费设备的最高罚款为5,000英镑
在路边停车方面,区停车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向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停车管理企业对道路停车进行专业化管理。购买服务费由财政承担。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停车管理部门应当有计划地对道路停车泊位停车实行电子收费。
擅自损坏、拆除、拆除道路临时停车电子收费设备和设施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道路停车泊位管理单位将有退出机制。如遇服务质量纠纷不良、未执行政府定价政策、擅自转租或分包或挂靠经营、未按约定实施电子收费、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区停车管理部门可解除协议。
停车会受到记分和罚款的双重处罚
审查草案规定了定价方法。P+R停车场、中心城区划拨停车场、道路停车由政府定价,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补贴政策。其他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可根据地理位置、服务条件、供需等因素自主定价。
本市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实行机动车停车场有偿使用。同时提出盘活个人停车资源,鼓励停车泊位所有者和使用者在错误的时间进行有偿共享。
针对乱停乱逃停车费的现象,审查草案明确,机动车违章停放,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可以调查取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记分、罚款,并拖走车辆。
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北京市交管部门开始在东西城市17条停车示范街上绘制黄色不停车标线。在黄色不停车线一侧停车,罚款200元,扣3分。
擅自调整小区停车费将被罚款10万
出租住宅区停车位的业主或者管理人应当首先向住宅区业主出租。在满足本小区业主需求后,业主或管理人可以将车位出租给本小区业主以外的其他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停车自治组织在为居民区停车管理服务时,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用于自主停车管理或者停车设施建设等。收费的收取和使用情况应定期在居民区公示。
调整住宅区业主共用停车泊位收费价格时,应当与全体业主协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一半以上、业主总数一半以上的业主同意。
未按规定程序调整住宅区停车收费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万元罚款。
未记录的黑色停车位每处罚款1万英镑
停车场管理单位未按规定记录停车泊位的,处以每泊位1万元罚款。擅自在道路、居民区以外的其他公共场所设置桩、闸等障碍物的,恢复原状,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设置和调整道路停车泊位的,可处以每泊位2000元罚款。停驶停车场或擅自改变停车场用途的,每泊位罚款1万元,违法行为处罚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记录。
中心城区内停车场未按规定24小时开放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权威解释
1.为什么要制定这项立法?
根据市交通委员会的说法,停车困难和混乱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停车管理不仅是交通管理的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和民生问题。增加停车位供应、盘活现有停车资源等各种措施都需要法律法规的支持。此外,停车不到位、占道、停车企业挂靠经营、分级分包、包管、杀价乱收费、逃缴、“黑停车场”、私堆私锁等。,对停车付费和违章停车罚款的概念不够深入。
2.有哪些措施可以缓解停车难?
市交通委表示,在规划方面,需要对全市停车设施进行专项规划,确定供应体系、控制目标、建设时机等。停车设施,并有年度实施计划。在建设方面,为了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停车场,草案提出了产业化发展方向,明确了土地使用政策,并给出了企业融资、商业配置、容积率奖励、简化审批流程等四项鼓励政策。本文提出了分层确权的新思路,允许在部分公共区域的地下空房间开发建设停车场,部分重点区域在新改扩建时需要设立落客区。为了缓解中心城市居住区停车矛盾突出的问题,建议建设区域性配套停车场,适度满足基本停车需求。
3.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控制停车混乱?
路边临时停车费将明确界定为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上缴财政。在企业管理方面,明确了备案管理的具体要求,建立了企业退出机制,明确了终止协议的具体情况;在行为规范方面,草案明确了公众、停车场管理单位、收费员和停车人的行为规范,并设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重点对违反规定的停车场管理单位和负责人进行罚款。
4.对停车行业的发展有什么影响?
市交通委表示,送审稿的亮点之一是停车位置和停车位分类明确,将有效引导行业健康发展。首先,确立了机动车停车的定位。停车是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与动态交通系统相协调。其次,停车设施用地得到有效保障。为改善中心城区交通秩序而建设的停车场、P+R停车场、公益停车场等,以城市交通基础设施为特色,土地由政府提供。然后明确停车设施的分类,通过分区分类实施不同的收费标准,合理调整道路停车位,减少出行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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