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看到的壁画材料真实丰富,与表演相关的图像种类繁多。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一些学者对此给予了关注。从壁画意象的角度来看,他们或探讨唐五代乐舞,或探究佛教传记、乡土、因果报应故事的表现,或对壁画中的音乐形式、乐舞意象进行整体分类和个案研究。这些研究启发了对敦煌写本中戏剧文学元素的讨论。从5世纪到11世纪的600年间,中国古代戏剧进一步复杂化和艺术化。这一时期,白戏、角地戏、歌舞戏、白克戏等多种表演艺术形式并存。随着人们娱乐需求的变化和观看表演观念的改变,这些表演艺术形式相互吸收,广泛融合,从而促进了戏剧活动的高度融合。在成熟的文艺环境、固定的观众和专业的表演场所的共同作用下,不仅戏剧表演与仪式和欣赏并存,而且形成了一个用于实际表演的原始简单的戏剧剧本。具有一定基础和规模的传统民间戏剧更加规范,表演形式逐渐精细稳定,节目本身也开始更加注重娱乐性和表演性。敦煌看到的与戏剧有关的文学和表演形象真实可靠。对它们进行全面的整理和系统的研究,可以为深入考察5-11世纪的西北民间戏剧提供许多珍贵的史料。将文字内容与壁画图像和传世文学相结合进行的民间戏剧研究,将使过去以史料为中心的文学研究转向以表演艺术为中心的图像研究成为可能。

敦煌壁画作为一种特殊的历史意象,具有叙事和传播的双重功能。敦煌壁画所反映的戏剧形象史料珍贵,可以证明文献的真实性,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补充文献的不足。敦煌壁画中有一种乡土故事画。这种乡土故事画具有故事性、文学性、戏剧性、娱乐性等优点,对普通信徒极具吸引力。本生灯的故事画用连环画来讲述故事内容。画中所描绘的故事大多有时间、地点和完整的情节,可视为佛陀往世事迹的真实写照和艺术再现。所以整个画面内容大多与对应的经文内容一致,但由于时代的差异,在具体的绘画过程中,画面布局、线描、意象设计的使用手法是不同的。莫高窟257窟西壁和北壁的穆斯林妇女的因果报应故事采用连环画的方式。从壁画中可以清楚地看到,画家们已经开始注重对故事情节中人物的情感、性格以及人物之间关系的描写,从而增强故事的戏剧性效果。428洞东墙北侧中间壁画绘有四大王子的故事,从左到右依次是十几个场景。故事情节与英藏S.2440v/2《成道亲王经》的内容一致,场面极其戏剧化。这幅漫画壁画的形成过程是复杂的,这不仅与中国古代传统的绘画和记录有关,也与先秦两汉现存的“读图讲故事”密切相关。它用生动的静态画面来解读文字故事,把本来就充满不同色彩的宗教故事演绎成更加生动的形象。这种画笔记的方法对于加深普通信众对经书的理解和记忆大有裨益,而佛教高僧在读经念经时可以直接将其作为图像资料,作为辅助手段进行传道授业。

此外,唐五代敦煌盛行的变相与小品文结合,也可以看作是一种戏剧表演形式的雏形。唐代以前,变相的指涉范围比较广,可以用来指表现佛经奇变的各种艺术形式。自唐代以来,说唱逐渐盛行。为了达到更好的艺术表现,变文在演唱和演唱过程中加入了画面。原本独立的变相和变文因表演需要开始融合,最终形成图文结合的“读图讲故事”形式。变文作为一种叙事文学,其固有的单向叙事结构更适合于通过画面展开故事。在说和唱的过程中,故事的叙事结构是通过画面的空之间的表达来勾勒的。对于文化素养不高、文化水平低的普通听众来说,这种图文并茂的说教方式无疑会对他们的教育产生更大的影响。变文是由表演者通过说唱、节奏声音和艺术语言的方式来表演的。在表演过程中,变文说唱还具有部分角色扮演的性质。可以说变文本身就具有开始时表演活动的特点,后世以唱腔为主,平实说话为辅的戏剧表演形式应该受到它的启发。变文与变相的联姻,让说唱歌手通过“读图背诵”的方式,把自己置身于一个远离现实的“代言”叙事语境中,可以说是戏剧代言的前期准备。虽然成熟的中国古代戏剧是一种强调抒情性的艺术形式,但对叙事的追求是戏剧走向背书的必由之路。背书是戏剧的形式基础,要求表演者扮演别人的角色,而不是表演自己的角色。这种背书的独立出现,标志着戏剧雏形的逐渐形成。“看图讲故事”的定型形式可以用S.2614《大眼睛救妈妈,连接秘密》英文藏文的标准名称,以及P.4524《降妖》法文藏文的形式来确认,前面有图,后面有对应的歌词。在说唱的过程中,这种图文并茂、按图叙事、说看并行的表演方式,直接影响了后来戏剧的发生和发展。

徐大代王子的乡土故事画在敦煌壁画中也很常见。有七个例子,北周的428洞和294洞,隋朝的423洞、427洞和419洞,晚唐的9洞和宋代的454洞。故事内容对应俄藏д x00285《许达代亲王善施因果报应》,其中推导出的故事来自《许达代亲王经》。值得注意的是,在敦煌写本中,也发现了与《许大代经》的主题和内容相一致的韵文《小黄宫举赞》。本文以佛教故事为核心,以佛教音乐为载体。借助歌词,分为二重唱和整体背书。虽然叫佛赞,但其本质应该是戏剧表演中使用的二人转歌词。如果以这种二人转歌词为核心来表演戏剧,以壁画所画的图像为基础来扮演角色,那么一部简单的佛教戏剧在唐五代的艺术舞台上实际上是很有可能上演的。此外,晚唐五代98窟所绘的《檀泥姬院故事画》,有“两个母亲为孩子而战”的情节,画面简单,内涵丰富。新疆基齐尔石窟中的同题材壁画被称为“知望杜儿案”。这个故事在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经典中都有描述,但在中国,它最终在元杂剧《保智代直刊惠兰集》中被敷衍作为主要情节。

从这些原始故事画的内容可以看出,宗教剧并不是固定在一个独特的流派或形式上,而是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框架内流动的灵活的宗教和艺术方式的综合体的表现形式。敦煌壁画中的原生故事画和因果报应故事画尽可能以图像的方式“展示”故事,并通过特定人物的介入,使故事的主题深入人心。基于壁画这种直观的交流方式,宗教教义和故事在内容上无法频繁更新。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框架下,宗教剧的叙事需要不断改变其内在形式,更新其“表演”手段。因此,宗教戏剧在逐渐的变化中逐渐融入中国古代戏剧的主流。

敦煌写本中的戏剧史料主要是指第一人称叙述者的唱词、戏剧主题故事、早期表演剧本和说唱表演等。敦煌壁画中也有许多表演艺术图像,如表演艺术图片、变化故事、佛教音乐和舞蹈图片等。这些手稿和壁画为深入研究唐五代戏剧的文化内涵和表演形态提供了丰富的原始文本和图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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