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国珍(1319-1374年5月8日)
方国珍,又名方家镇,祖籍路桥(即路桥区南街方嘉村),元末明初浙东农民起义军首领。
元朝末年,统治者对人民压迫控制得很厉害,残暴的官员与他们勾结,在乡村横行。此外,当时灾害频仍,百姓水深火热。元至正八年(1348年),起义,领泰州、清远、温州三地。方国珍掌管三郡时做了三件事。
01
保护国家和人民,有严格的纪律
方国珍兵在泰州、清远、温州作战,义军有严格的入关纪律,不骚扰百姓。袁婷的大多数低层官员都有工作,所以他们从上到下都很自在。
02
严格执法,肃清官僚主义
方国珍辖三郡,刑法极其严格。土匪扰民,地痞流氓欺负良民,流氓打架闹事,方国珍严禁拒贷。温州永嘉县程大海,士绅赵受贿枉法,使人鱼肉百姓。方国珍把它们展示给公众,然后把它们放在竹笼子里,沉入邕江处死,并发布通知警告官员不要贪污和伤害人民。从此,浙东三郡的吏治凛然。
03
兴修水利造福人民
上虞海堤年久失修,被淹。方国珍亲自带着郭敏和他的顾问们沿河察看,并下令改用石堤。上虞县建成后成了沃土。还下令大规模造桥,一共建了七八十座桥,路桥只修了五六座石桥。
到第二十七年的十二月
方国珍率领24,000多支部队和40,000多艘船只来到唐河。洪武七年,方国珍病逝,葬于南京。他活了56岁。
“保平安,做生意,尊重节俭,守教育诚信……”路南街的方氏家族编纂家训,建立纪念馆、国公阁,弘扬的“敢为天下先、智勇双全、尽孝义、严格执法、保国保民”精神,深深影响了方氏子孙和其他迁回故土的方氏村民,成为方氏村民宝贵的精神财富。
投稿人: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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