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布特别提醒,从华侨或出境旅游归来的公民,切勿携带火腿、香肠等肉制品。如果他们发现自己多次将肉制品带入中国,可能会面临高达5000元的罚款。
据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统计,2016 空年,从旅客入境随身物品中截获372.6公斤火腿,主要来自西班牙。从截获情况看,去年截获火腿58批,同比增长26.1%。
根据规定,火腿等肉制品不能随意带入国境,检验检疫部门在截获后会销毁或退回。据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关人士介绍,过去带火腿等肉制品入境的游客主要是受过教育的,但还是有一部分游客走自己的路,多次带火腿等肉制品入境。因此,今年春节前后,凡多次携带火腿等肉制品入境者,将按规定处以最高5000元罚款。
据了解,在港口截获的更多物品包括香肠、海参、鱼和其他动物产品。据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统计,2016年在空口岸截获动物产品156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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