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在医院输液过程中突然情绪激动,用灭火器砸碎电梯玻璃摔死。家属认为医院未履行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和安全责任,向法院起诉医院,索赔损失共计167万余元。案件于上午在石景山法院开庭审理。
去年9月29日,陈枫因意外跌倒,前往北京某医院治疗。当天,医院为陈峰进行了右侧尺骨鹰嘴骨折手术,术后病情稳定。据家属介绍,10月1日下午,陈峰输液不畅,原因是实习护士注射针头不熟练,情绪一直不好。下午两点,陈锋突然在病房里兴奋起来,浑身发抖。
“他拔掉了输液管,他瘫痪了。他不知道自己在哪里,想出去。”当时陈枫的爱人在病房里陪着。看到丈夫状态不好,她赶紧给护士打电话,护士给陈枫停止输液。然而,Ucg情绪不稳定,冲出病房。Ucg的爱人立刻追了出去,但是在下楼的过程中,Ucg用自己的安全威胁她,不让她跟着。
医院的监控录像显示,陈枫情绪激动地站在窗前,用手砸碎电梯室的玻璃。陈枫在一位碰巧路过的医生劝说下,向病房走去,但很快又回到了电梯室,仍然感到心烦意乱,手术后撕掉纱布,用灭火器砸玻璃。这时,十多名医护人员关上病房的门,在门外观察着。
Ucg的爱人跑回九楼骨科病房,向护士求助。但是当护士到了五楼的时候,Ucg已经爬上了窗台,护士赶紧喊,但是已经来不及了,Ucg已经从楼里掉了下来。当医生到达ucg时,ucg没有生命体征。
陈峰一家因认为医院未履行法律义务,将医院告至石景山法院,要求医院赔偿丧葬费、家属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67万余元。
陈枫的家人认为陈枫性格温和,工作努力,从来没有想过自杀。陈枫十年前曾在这家医院接受脑血栓治疗,但这次住院时,医院并没有对脑部进行预防性检查和诊断,脑部病变可能是陈枫情绪异常和自杀行为的原因。但由于死者头部损伤严重,无法再进行尸检。
医院辩称,陈峰术后病情稳定,精神语言交流无异常。医护人员在发现陈峰异常后,也在医院报告了SOS,安保部门已经有了回应,但从陈峰到达事件现场到大楼倒塌只有两分钟,未能阻止陈峰的自杀行为。医院没有过错,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那时候如果医生拉了,就这样了。”Ucg老婆的心情难以抑制。该案没有在法庭上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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