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该规则确定了我公司的材料、部件、产品的处理、存储、包装、保护、交付方法,以保护产品质量,防止损坏或变质,100%将产品交付给客户,支持产品交付过程和产品保护过程的实现。
2.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各制造工厂和仓库中材料、部件和产品的处理、存储、包装、保护和交付业务。
3.定义以下内容:
3.1尾部管理:在标准箱中装入非标准数量的产品时执行的数量管理。
3.2先进先出:图书馆管理方法,简称FIFO。也就是说,接收日期和/或制造日期早的项目将首先检出。
3.3 JIT生产管理方法:JIT是“Just In Time”的缩写。丰田公司创建的生产管理方法的核心思想是,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材料、部件和产品,从而准确及时地生产原材料、部件等。
3.4 100%交货:供应商按合同或订单以及已修改订单所需的到期期间(不能迟于或早于规定的日期或期间)、数量(不能大于或小于订购数量)完全交货。
3.5提前发运通知系统:Oracle advanced Shipment Notification System(ASNS)是建立一个在提前发运时提醒客户的在线传输计算机系统,以便在提前发运时通知客户。
4.角色:
各制造厂的生产布局、仓库应根据零部件、产品要求制定相应的保护规定,规定应包括:
4.1安全方便地运输材料、部件和产品所需的适当工具(拖车、输送机、容器、叉车等)。
4.2材料、部件、产品等存放场、存放环境(包括存放环境的特殊要求)。
4.3满足产品功能、功能、安全性的包装标准。
4.4满足客户要求的递送系统。
4.5确定对承运人的评价标准,对合格的承运人进行评价后,才能进行交易(客户指定除外)。
4.6如果客户要求,设置提前发运通知系统(ASNs)和维护。
4.7在部门规定中明确4.1 ~ 4.6责任责任和资格。
5.搬运
5.1处理时,工人遵守工作指南或箱子中的注意事项,防止材料、部件、产品损坏或变质。
5.2工人在运输材料、部件、产品时,不能做影响质量的粗糙工作。震动、冲击、压力等。
5.3质量保证、控制计划等需要防静电的零部件,在产品处理过程中要采取防静电措施,检查防静电装置等。
5.4工人在运输材料、部件、产品时,小心操纵部件等,使其不会掉在地上。如果落地品等有损坏或变质的可能性,请按照部门相关管理规定重新确认。
6.保管
6.1对存放条件有特殊要求(温度、湿度、防静电等)的材料、部件和产品应在规定条件下存放。
6.2各制造工厂应采用栅栏、货架、零部件箱等储藏物,防止材料、零部件、产品的损坏或变质。
6.3为防止材料、部件和产品受损,制造部门应规定产品的最大装载高度,以达到以下目的:
6.3.1不损坏基本盒子。
6.3.2不损坏一楼的保管物。
6.3.3确保"可见管理";
6.3.4方便存取物品。
除6.4 6的情况外,产品的保管期限从生产之日起为12个月。
除6.5 6的情况外,材料、副产品的保管期限从入库之日起为24个月。
6.6对有特殊要求的产品、材料、部件,根据要求确定和管理存放期限。
客户对部件、材料、产品保管期限有具体要求时,请参考客户要求执行。
6.7每月盘点时检查仓库库存状况(数量、保管环境、保管期限等),并记录确认结果。
6.8材料、零部件和产品储存环境不符合储存要求或超过储存期限时,应进行重新检查,确认质量状况。
6.8.1在确认质量不受影响后,才能负荷或使用。
6.8.2如果发现损伤或变质,则不能使用。
6.8.3如果不能判断是否可用,应向部门主管报告,必要时通知客户。
6.9各制造部门应建立仓库的出库管理系统,规定零件仓库、产品仓库等出库方法,明确各阶段人员的义务、权限和程序,确保收到物品的数量、品盘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6.9.1各制造部的材料、零部件、产品的出库管理应执行“先进先出”原则。
a)对有特殊要求的材料、零部件和产品,应根据生产日期进行“先进先出”管理。
b)对于没有特殊要求的材料、零部件、产品,应根据进货日期进行“先进先出”管理。
6.9.2为了确保“先进先出”管理,在接收货物时必须注明接收日期,并将库存日期和/或生产日期之前的货物放在外部或上方,以便于出库。
6.10库存管理
6.10.1各制造部应建立库存管理系统,利用“JIT”生产管理方式,不断优化库存周期,确保货物周转,确定“最大库存数量”等目标,将库存数量减少到最低限度。
6.10.2要考虑制定紧急应对计划的材料、零部件或产品的安全量。
7.包装
各制造部应通过作业指导书等确定包装、包装、标识等的交货状态,确保从零部件接收到产品发货结束的全过程、产品(包括在内)。
用部品、材料等)不受损坏或变质。7.1 包装标准
7.1.1 顾客有要求时,各制造车间要遵守规定的包装标准/指南。
7.1.2 顾客无要求时,各制造车间,以能保护制品的功能、特性、安全性的包装标准进行包装、出货。
7.1.3 各制造车间指示供方按照包装图纸等的包装标准来执行供货。
7.1.4 如果产品图纸等中没有有关的包装标准时,供方应采取能不损坏购买品质量的包装形式。
7.2 标识
各制造车间应建立体系确保出货的制品都能按顾客的要求进行了标识。
7.2.1 制造车间在接受购买的物品时,应通过「作业指导书」等指示供方标识购买品的品番、数量、批号等;
7.2.2 交付的制品应根据「作业指导书」等标识制品的图番、数量、批号等;
7.2.3 当顾客有临时/特殊要求时,应按照顾客的要求进行标识。
7.3 尾数管理
7.3.1 各制造车间在标准包装箱中装入的制品不是标准数量时,应在「现品票」或包装箱上划上红色斜线,以表示箱中的数量为非标准数量。
7.3.2 当包装箱为两层时,内外箱上都要划上红色斜线。
8.防护
8.1 采购购买品时,各制造车间应要求供方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避免购买品损坏或变质。
8.2 在本公司内部的部品、材料和制品要用包装箱和货架等保存,并用看板、「现品票」等标识区分。
8.3 有特殊要求(防静电、防灰尘等)的部品、材料和制品,应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9.交付
9.1 各制造车间需按照图纸等进行包装,并由评价合格的或顾客指定的运输公司把制品按照顾客的合同或订单要求交付给顾客。
9.2 运输公司由顾客指定时,各制造车间对制品质量负责直至制品交到顾客手中。
9.3 本公司指定运输公司时,采购部负责制品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并直到制品完全交付顾客。
9.4 交付能力的监控
9.4.1 各制造车间为满足顾客的生产要求,在各车间生产管理规程中应明确100%交付的体系,并据此体系进行生产、出货。
9.4.2 100%交付如果满足不了的话,各个有关部门应采取纠正措施改进交付能力,包括与顾客就交付问题进行信息沟通。
9.4.3 采购部对采购的部品通过到达日程等来评价、监控部品到货状况,必要时采取适当的措施。
9.4.4 制造车间对生产的制品应制定「制品发送日程」等,并通过「出货计划实绩表」等对制品的交付实绩进行评价,必要时采取适当的措施。
9.4.5 制造部、体系管理部应保存因本公司责任引起的额外运费记录。
9.4.6 顾客有要求的情况下,各制造车间/采购部应采取顾客所规定的最新的运输方式,路线及集装箱等来发运制品。
9.5 生产计划
为满足100%交付体系,营业部在接受顾客合同或订单后,应及时将信息传达给相应车间的生产管理,各车间生产管理应根据顾客的订货量制定「生产计划表」,并安排生产。
注1:鼓励采用单件同步流动的小批量生产方式。
注2:以“预测”为基础的生产不能满足本项要求。
9.6 电子通讯
在顾客有要求时,营业部应建立一个计算机化的在线系统,可以接受来自顾客处的计划信息和装运日程。
9.7 装运通知系统
9.7.1 当顾客有要求时,营业部应建立装运提前通知(ASNs)的在线计算机系统,以便在装运时向顾客发出通知。
9.7.2 一旦在线系统发生故障时,营业部应保证有备用联络方法(如电话、FAX等)。
9.7.3 营业部应验证所有装运提前通知(ASNs)符合装运文件的要求,并和贴附的标签相一致。
10.质量记录
出入库记录
仓库定期点检记录
生产计划表
出货计划实绩表
11.参照:
产品质量先期策划控制程序
合同评审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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