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歌未必广为传唱,但大凡听过这首歌的必会记住这句歌词。只是,记住归记住,终究没有谁能说得清弄得明“情”到底为何物?

  爱尔兰诗人叶芝在《布朗·潘尼》里这样写道:“爱是个难题∕再聪明的人∕也无法探知她的蕴涵。”

  是的,即便再聪明的人,也无法告知我们“情为何物”。更何况,当人们深陷于爱情之中时,没有谁是聪明的。

  事实上,爱作为人类感情中最复杂最重要的一部分,它从来就是难以界定的,尽管它对我们的生命有着巨大而神奇的支配力。这种巨大而神奇的支配力表现在:它既有创造性又有毁灭性,既美丽又令人望而却步。诺亚方舟可以载我们到梦想的伊甸园,也可以将我们搁浅在痛苦的沙滩上;当失去曾经拥有的感情时,我们常常沉湎于悲伤之中而不能自拔。

  一旦涉及到最深刻、最难以界定的感情时,我们总是希望诗人或艺术家能提供生动的表达和形象的描绘。但很少有散文能精细表达出恋爱时陶醉的感觉,虽然一些抒情诗几乎接近于此。实际上,每种爱的私语,都几乎很难分析和剖析它的含义。

  正如卡夫卡形容的那样,爱就如纺织的陀螺,它一旦停止转动,就失去了魅力。

  爱情的确是一个不好述说的东西。柏拉图式的精神之恋不只被我们所熟知,还影响了基督教和伊斯兰教长达几个世纪。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伟大诗人但丁和彼特拉克也颂扬这“高级”形式的爱。彼特拉克用宗教敬拜的语句来描绘他的恋人劳拉:“她是催人奋进的源泉,是指引我们通往天堂的正确道路。”

  永恒的精神之恋这一概念,在19世纪重新被列为文学主题。从那以后,它就再也没有从文学中消失过。精神高于肉体的最极端形式,就是恋人们为防止热情的消亡而对同月同日的死的追求。比较人道主义的观念认为,完美的爱情是肉体和精神的结合。

  而世俗之爱,俗就俗在只有性,即肉体。世俗之爱的发展路径,大致如下:恋爱—性—婚姻—家庭—孩子。这般简洁明了、目的单一的爱,就是为了找个伴,结束他们的单身生活,也一并摆脱了各自的孤独——如此而已。

  柏拉图的精神之恋,未免太高雅,尽管也很令人神往,只是实在无人能及。无人能及,说白了,就是我们做不到。当然,这样说又有些过于绝对了。世间终究也还是有这样的人的,比如中国的哲学家金岳霖,大抵是能够算一个的。

  不管世俗之爱何等简洁、又何等单一,但我们依然要维持这种爱。因为,如果没有这种世俗之爱,人类怎么繁衍下去呢?

  倘使肉体和精神的结合,是一种完美的爱情,那这种爱情也依然只能为极个别人所拥有。实际上,世俗之人所谓的爱,只能有肉体之欢这唯一的一种形式。

  这样的爱情,也很能说明一种现象,或者叫做一个问题。这种现象,亦即这个问题,就是:许多人从结合到分离,固然并不完全都是由于那些沉湎于肉体关系的人对这种关系产生了厌倦,并最终失去对人的爱恋,但你还是不得不承认:一大部分人的婚姻破裂与他或她爱上了另一个她或他有关。

  世俗之爱,简洁、单一,一点也不复杂。爱一个人就爱呗,然后就是性,就是婚姻,就是家庭,就是孩子,如此不复杂的爱情,未必就能让两个人的这种爱走到尽头。某种程度上,正是他们缺乏对爱这种复杂性的认识,想得过于简单,才使他们的爱和婚姻变得如此脆弱、如此不堪一击!尽管离婚远不如他们想象的那般简单。

  世俗之爱,结合的时候,肯定是缘于性;而分离的时候,大多又是缘于性。可见,爱,若只为了性,不会走得太远。

  可他们不为了性,又能为了什么呢?肉体和精神相结合的爱,不要说他们做不到,即便那些自以为高雅的人,浪漫的人,又有几人获得了这种爱?这种完美?

  爱到底是什么?我们为何要爱?这些问题若追索起来,真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得多。

  索姆·格思把恋人比做嬉戏中的动物。这一形象的比喻显然比任何纯理论书籍更易于人们理解爱是如何降临到这个世界的。索姆·格思这样写道:“在一片由欲望驱使下开辟出的旷野里,一群热情美丽且皮肤光滑的动物在自由嬉戏。”索姆·格思的比喻让我想起马丽华在《风化成典——西藏文史故事十五讲》一书里写下的一段文字——

  藤蔓掩映中有个山洞,一只成年母猴在此栖居,有关它的来历我们不知其详,讲述故事的老人没有提到。总之,如同早已注定了的那样,存在仿佛就为等待。此时母猴在暗处已经望见了采食的公猴,但心怀疑虑,不知对方是友是敌。小公猴也发现了山洞,同样心存犹疑,但禁不住葡萄的诱惑,仍在每一天匆匆去来。终有一天,母猴现身。公猴定睛一看,眼前的异性同类貌美如花。接下来,公猴鼓足勇气说了,让我们一起生活吧!母猴满心欢喜地回答:我已等待很久!

  讲故事的老人说,这个故事在雪域西藏流传下来,是猴子变人神话的最初版本。可我却把它解读为人在成为人之前爱情的“最初版本”

  而柏拉图在他的著名的专栏文集中,以其幽默风趣的口吻,运用性神话诠释了两性之爱的不同形式。古希腊剧作家阿里斯托芬则宣称,人类最初可被分为三类,他们均有双倍的脸庞、肢体和器官——双倍可以是雌—雄的、雄—雄的或是雌—雌的。直到有一天,上帝宙斯因恼怒于他们傲慢的自信而把他们一分为二。于是,从那以后,受苦受难的男男女女们就开始了找寻他们丢失的另一半的工作,不管那个另一半是同性的还是异性的。寻爱从根本上来说是渴望团聚的过程,是为了与自己的另一半结合而使自己不再孤独。有些恋人的结合并不十分令人满意,那是因为那些人还没有找到适合自己的另一半。

  柏拉图滑稽的故事中确实包含着人类爱情的基本真理,那就是:人类寻求爱在某种程度上是为了摆脱不满足感。英国浪漫诗人塞姆·泰勒·柯尔律治将这种情感描绘成“用自然界最完美的方式,使整个生命为了达到圆满而与另外的某个生命相结合的渴望”,爱的经历往往被注入了类似于怀旧的渴望,就仿佛我们有一种感应,早在某个前世中就经历过一场完整的爱一样。又一如那一只母猴满心欢喜般地回答:我已等待很久!

  19 世纪的哲学家叔本华认为,“物种天才”使我们心甘情愿地服务于下一代,并自欺欺人地认为那是在取悦自己。他还认为,爱是与情欲不可分割的一种情感,是它,使我们不断繁衍后代;也是它,引导我们去寻找与自己性情相投的人,但无论如何,它基本上保留着一种个人性冲动。

  如果真如叔本华所说的那样,大自然是在纯粹的生理活动中添加了一种情感,那么人类却把这种情感演绎得何等美妙啊!而这可能正是法国作家巴尔扎克在他的作品中所要表达的思想:“爱是表达情感的诗歌。它是开启人类命运之门的钥匙。爱要么是无比崇高的,要么什么都不是。把‘爱’这个词与物种繁衍联系起来是亵渎神灵的。”

  爱是自私的,而过分自私又常常使爱变形、扭曲,以至于伤害。

  “我的爱是自私的。没有你我无法呼吸。”英国诗人济慈这样写给范妮。他的信反映出一个男人内心的痛苦。他付出了爱情,却没有得到同样的回报,他渴望别人用同等的激情全心全意地来爱自己。

  济慈的痛苦是能够理解的。自私总是坠入爱河的一个要素,我们渴望去爱别人——这种爱被亚里士多德形容为一种最积极最富有创造力的爱;但与此同时,我们也渴望自己被别人所爱。一个人付出了爱却得不到所爱的人的回答是痛苦的,也是不幸的,这就是诗人萨福所描写的爱情的酸甜苦辣。其实,无论爱的其他特点如何变化,它都是,也只能是快乐与痛苦的结合体。这一点,没有人能够否认。

  实际上,需要才是人类之爱的真正部分,尽管我们中的许多人不愿承认这一事实。柏拉图说过,苏格拉底曾用这个观点来批驳“爱神”是一个“神”的看法。他说,爱神是贫穷的儿子,所以总是身处困境,需要帮助,而一个神又怎能如此要人帮忙呢?

  苏格拉底关于“爱神”不是“神”,而只是一个贫穷的儿子,又总是身处困境,需要帮助的观点,的确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爱的确总令爱者身处困境,急需帮助却总也找不到相助者。爱的这种困境,可能才是爱的本质。苏格拉底破解了这个本质,目的也许只是告知我们爱的真相,说不定还有要我们小心一点的意思在里头,但人类在爱时是万万想不到他这意思的,及至陷入了困境,也未必有办法破解。

  不管怎样看待爱情,我们都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现实——12世纪的贵妇人玛丽曾写道:“爱情与婚姻是两码事,恋爱时的种种美妙的感觉不会延续到婚姻中,因为恋爱时,爱人之间的彼此给予是完全自愿的,而结婚后就不是这样了。”

  再看中国。

  中国是一个有着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国家,在这样的国度里,女性的地位是低下的,而低下的女性在爱情上同样也是低下的,不平等的。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中国的男女并不谈情说爱,一般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两个人才能走到一起,入了洞房新郎新娘也才能互见彼此尊容。

  中国人真正开始谈情说爱,应是改革开放之后。从这个意义上讲,女性地位的提高,女性命运的真正改变,其时间并不算长远。

  尽管如此,在中国的历史上也还是有人敢于公然歌赞情与爱的。清代苏州文人冯梦龙,便是这样的一个人。

  他歌赞情能“动天地、泣鬼神、生万物。”“人知圣贤不溺情,不知惟真圣贤不远于情。”即使圣贤也离不开情、也会为情所动。在西方美学史上有一个动人的故事,说的是古罗马审判一个妓女,罪名是她诱惑一个名人犯了错误,这妓女无以申辩,情急之下,突然脱去全身的衣服,这一脱使众人发出惊呼,因为她的胴体太美了,美得没有一个男人不动心,不拜倒在她足下,这是她的过错吗?她又犯了什么罪呢?审判者为这绝顶的美感动了,当庭释放了她。在冯梦龙的笔下也有类似的事例,只是结局不同罢了。商朝灭亡后,周文王的辅弼吕尚审判妲己,吕尚即传说中的姜太公,是为中国第一圣人,可这个吕圣人一见妲己惊为天下,不忍下手,用袖子挡面,把她给杀了。

  吕尚尽管动了心,可他还是动了杀机。在他用袖子挡面的瞬间,留给历史的这一定格,让阿容很怀疑他的圣人之光环。我倒宁愿不要他这个圣人,而希望看到一个更有人性的敢于为爱而献身的男子!如果吕尚放了妲己,或者跟她私奔,吕尚在历史上的影响可能并不比今天我们所熟知的那个吕尚差。

  很显然,吕尚没有这个胆量,尽管他杀了妲己后不知道他的内心会何其疼痛,甚至后悔多久。

  实际上,吕尚杀妲己,除了他的胆量问题,还有一个东西在作祟,这个东西就是根深蒂固的“女祸”意识。人们一直认为,夏朝亡于褒姒,商朝亡于妲己,都是女人惹的祸——把一个王朝的衰败,全归罪到一个弱女子身上,显然地,这与中国式的夫权思想和专制主义有关。

  生活于夫权思想和专制主义隆盛时期的文人冯梦龙,他的所为才真正是“惊天地、泣鬼神”。他把“色胆大如天”这个包含贬义的词,改为“情胆大如天”的褒奖语。他说:“谚云,色胆大如天,非也,直是情胆大如天耳。天下事尽胆也,胆尽情也。”甚至提倡以情设教,创立“情教”,宣称六经皆为情教说。

  我们知道,中国有礼教和孔教诸学说。这些学说无不以维护三纲五常为宗旨。而情教说,无疑是对这些传统学说的颠覆。具有这种胆识、这种才学的冯梦龙,真正地堪配文人,更堪配男人!我甚至认为,他才是真正的圣人。他的后继者钱泳在《履园丛话·情》中写道:“天地不可以无情,四时万物皆以情而生;人生不可以无情,三纲五常皆以情而成。”三纲五常是以尊卑贵贱的等级服从为原则,一方凌驾一方,是不平等的,而情是相互的,互动的,你有情我有义,以心换心,情教说撼动了纲常礼教的神圣性,在封建伦理高于天的时代,这是多么难能可贵的平等观念啊!

  爱到了当下,到了打开闸门的当下,中国人终于获得了爱的大解放。都说西方人敢爱,我们现在比人家还敢爱,还开放。开放不是坏事,但也未必全是好事。性自由,性泛滥的背后,正是人们缺乏精神信仰支撑的体现。爱不全是温情的,它有时也会变得暴躁,甚至变得凶悍,为爱而他伤、自伤的事,我们见得还少吗?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男女走进婚姻之城,每天又有成千上万的男女走出婚姻之城。这一进一出,说明爱有时并不可爱,甚至是可怕与可恨!——真正的可怕,是伤了、离了之后,他们依然还要爱。

  爱是一篇大文章,非大手笔是写不好的。我自知弄不好这篇文字,却还斗胆地去写,只能说明我仅有一些个人想法,而已。与朋友们用文字,而非用身体分享爱,分享情,倒是很有一点柏拉图精神之恋的意味。尽管爱与婚姻不是一码事,尽管爱有诸多的好处,又有诸多的不好处,可我还是觉得,大凡有资格谈情说爱的男女,不妨尽情地享受情爱之美妙。而像我这般把爱看得过于通透的男人,虽然对爱热情不再,可我仍然对英国诗人威廉·华兹华斯《序曲》中的一段文字心驰神往——

  人生最幸福的事情,

  莫过于每天与自己心爱的人

  漫步在田野或树林里。

  我们的心还年轻,

  我们呼吸的全是幸福的空气。

文/张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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