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潇湘蓝

来源/公众号【异见】

宋末元初有位著名的历史学家指出,《诗经》中有24首淫诗。朱熹认为是男女淫逸奔诱而自制其诗,也就是淫诗。

这二十四首诗,分别是《桑中》、《东门之墠》、《溱洧》、《东方之日》、《东门之杨》、《东门之池》、《月出》、《静女》、《木瓜》、《采葛》、《丘中有麻》、《将仲子》、《遵大路》、《有女同车》、《山有扶苏》、《箨兮》、《狡童》、《褰裳》、《风雨》、《子衿》、《扬之水》、《出其东门》、《野有蔓草》、《丰》。

其中十六首,朱熹是直接标明为淫诗。

1、《静女》:此淫奔期会之诗也。

2、《桑中》:卫俗淫乱,世族在位,相窃妻妾,故此人自言将采唐于沫,而与其所思之人,相期会迎送如此也。

3、《采葛》:盖淫奔者托以行也。故因以指其人,而言思念之深,未久而似久也。

4、《将仲子》:此淫奔者之辞。

5、《遵大路》:淫妇为人所弃,故于其去也,揽其祛而留之曰:子无恶我而不留,故旧不可以遽绝也。

6、《有女同车》:此疑亦淫奔之诗也。言所与同车之女,其美如此,而又叹之曰:彼美色之孟姜,信美矣,而又都也。

7、《山有扶苏》:淫女戏其所私者曰:山则有扶苏矣,隰则有荷华矣。今乃不见子都,而见此狂人,何哉?

8、《箨兮》:此淫女之辞。言箨兮箨兮,则风将吹女矣。叔兮伯兮,则盍倡予,而予将和女矣。

9、《狡童》:此亦淫女见绝,而戏人之词。言悦己者众,子虽见绝,未至于使我不能餐也。

10、《褰裳》:淫女语其所私者曰:子惠然而思我,则将褰裳而涉洧以从子。子不我思,则岂无他人之可从,而必与子哉!“狂童之狂也且”,亦谑之之辞。

11、《东门之墠》:识其所与淫者之居也。室迩人远者,思之而未得见之词也。

12、《风雨》:淫奔之女言当此之时,见其所期之人,而心悦也。

13、《子衿》:此亦淫奔之诗。

14、《扬之水》:淫者相谓,言扬之水,则不流束楚矣。终鲜兄弟,则维予与女也矣。岂可以他人离间之言而疑之哉?彼人之言,特诳女耳。

15、《出其东门》:人见淫奔之女,而作此诗。以为此女虽美且众,而非我思之所存。不如己之室家,虽贫且陋,而聊可以自乐也。

16、《溱洧》:郑国之俗,三月上巳之辰。采兰之上,以祓除不详。于是士女相与戏谑,且以芍药相赠,而结恩情之厚也。此诗淫奔者自叙之词。

这些诗有一个共同特点:一是,男女会遇,二是,男女赠答。

比如《静女》、《采葛》、《将仲子》、《有女同车》、《风雨》、《子衿》、《出其东门》、《溱洧》,这九首诗都被认作“淫奔”之词,仔细看诗意,都不过是男女相约而已,就是恋人之间的约会,包括约前、约中、约后。但不管是私会,还是公开的,都被朱熹贬为淫奔。

细看其中的一首《溱洧》,郑国当年有这样的风俗,三月花开,人们相与郊外,采摘香草,祛除不祥。因此,每到这个时节,青年男女邂逅期间,彼此结伴而行,一路欢谈,竟日而归,临别时两人以芍药相赠,互诉衷情。这一幕春情盎然的画面也被朱熹断言“淫奔者自叙之词”。这么看来,所谓“淫奔者”就是谈情说爱的一对恋人。之所以“淫奔”,是因为大宋时代提倡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像郑国当年那样的自由恋爱,就是不合乎天理的“淫欲”了。

再如《遵大路》、《狡童》、《箨兮》、《山有扶苏》、《扬之水》、《东门之墠》,这些诗虽然不是约会,但都与情人间的分分合合有关,包括分手时的哀求、失恋后的洒脱、相恋中的误会、思念等等。这些情人之间的赠答、独白,也被斥为淫词,想来南宋时期的青年男女不知是如何交流,感觉随便一开口就会被大人们斥责为“淫”啊!

其三,朱熹认为的这十几首淫诗,有的还是非常有个性,有趣味的。

比如《狡童》。“彼狡童兮,不与我言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彼狡童兮,不与我食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

先说朱熹笔下的这个淫女,被人劈腿却一点不伤心,反过来奚落男子:这只滑头,你不理我了,难道我就吃不下饭了?伊只小鬼,你不与我同吃同住,难道我就睡不踏实了?

去掉朱熹所框定的“淫女”两个字,这个郑国女子区区四句话就把薄情寡义或者赌气任性的情郎,扇得无影无踪,相形见绌。这哪里是淫女,分明是个聪慧、洒脱、又明理的女子嘛!

再说,朱熹是个为人敬仰的大学士,崇尚读书,尤其讲究读书必“穷理”,明明是一首情诗怎么会看不懂?你再看一下他的注释:“此亦淫女见绝,而戏人之词。言悦己者众,子虽见绝,未至于使我不能餐也。”你会发现,去掉“淫女”两个字,其他的解读都非常确切、态度很中立,不存在丝毫的贬低、斥责、轻蔑的意思。我以为,其实他完全看出了情诗的真谛,但是从理学家的角度来看,一个理应“以身事人”的女子这么振振有词,不仅失了“温柔敦厚”的诗教之风;而且与女子以贞信专一为主的理学思想也是不相符的,所以必要冠以“淫”字,先从道德上否定她。再从纯文本上去解读,也就是文学性的解读,以此完成诗人之意和理学思想的融合。

总之,这些淫诗其实都是叙说男女相恋的一般诗歌,而且非常清新、明丽、优美,如“有美一人,清扬婉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既见君子,云胡不喜”。与现在所言的“淫”字,完全不同,没有丝毫黄色迹象。

此外,朱熹并没有指明是淫诗的另外七首诗,被宋末元初的历史学家马端临认为是“暗含其义”,一并框了进去,最终定数为24首淫诗。

其中,《丘中有麻》:妇人望其所与私者而不来,故疑丘中有麻之处,复有与之私而留之者,今安得其施施然而来忽?以及《木瓜》:言有人赠我以微物,我当报之以重宝。而尤为足以为报也。但欲其常以为好而不忘耳。疑亦男女相赠答之词,如静女之类。

这两首诗,《木瓜》被认为如同《静女》之类,意思明确。《丘中有麻》诗解中有“望其所私者而不来”,私相授受为理学家所不齿,也可被看作一淫。

此外的五首诗,看不出有何“暗含其义”的说法。

1、《东门之杨》:此亦男女期会,而有赴约不至者,故因其所见以起兴也。

2、《月出》:此亦男女相悦而相念之辞。言月出则皎然矣,佼人则僚然矣。安得见之而舒窈纠之情乎?是以为之劳心而悄然也。

3、《丰》:妇人所期之男子已俟乎巷,而妇人以有而不从,既则悔之,而作是诗也。

4、《野有蔓草》:男女相遇于野田草露之间,故赋其所在以起兴。

5、《东门之池》:此亦男女会遇之词。

朱熹的诗解,言辞温婉,情致生动,对正常的情诗不是没有触动的。再看,朱熹有的标明“淫女”、“淫妇”,有的标明“妇人”、“男女”,这些都不会是随意而为的,是不是淫诗,恐怕朱熹自己也有说服不了自己的时候吧!

朱熹从第一次读《诗经》起,到《诗集传》最终完成,前后长达五十年,中间推翻《小序》,变更诗旨,反复修改,之所以有淫诗说与朱熹完全废弃《小序》有关系。马端临认为:文公谓序者之于诗不得其说,则一举归之刺其君。愚亦谓文公之于诗不得其说,则一举而归之于淫谑。他的意思是说朱熹因为不同意《小序》中的刺君说,而一举改成淫诗说。因为《小序》是政教,理学又不能大谈情爱,那这样的情诗只能被作为淫诗来看了。

朱熹率先不尊《小序》,也就是否定汉学大儒,这在宋代是很了不起的行为,需要极大的勇气。从这点看,淫诗说在当时是很前卫的。

从朱熹的淫诗说开始,人们才一步步摆脱了诗教的政治倾向。从文学性的角度去解读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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