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先生的《孔乙己》,作为一个2000多字的短篇小说,其故事简单,也非以情节取胜,给人印象深刻的是鲁迅先生用精巧细腻的笔触刻画了“孔乙己”这个入木三分的人物形象。

孔乙己可谓深入人心,至今还有人用“知道茴香豆的‘茴’字有几种写法么”这样的语句来调侃别人的迂腐,一种普遍的观点因此形成:孔乙己≈迂腐。

这些都有道理,却并不准确全面,在《孔乙己》这篇小说中,只有国民性才是鲁迅要竭力去扒开的,况且,国民性这种东西的撕扒,不仅在鲁迅的小说中广泛存在,更常见于他的杂文等体裁的作品。

《孔乙己》篇幅虽然不长,但它却全景式地揭开了国民人性中最丑陋的三个方面:奴性、冷漠麻木和寻乐猎奇。更重要的是,小说所要体现出来的不仅仅是孔乙己的悲剧,而是更多的旁观者、掌控孔乙己命运进程的参与者,在他们的集体参与下,孔乙己沦落成一个悲剧化的社会边缘人。

《孔乙己》的价值,在于揭示那个时代中一个社会边缘人的命运是如何被造就,在于对现代社会中那些游离在社会中心之外的人们内心的一种映照,它提供给当下人们的应该是一种全新的思考——人们该如何正确地以边缘人的思维来审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反思我们所处的时代。

01.孔乙己的悲剧就是在流言中被彻底边缘化

孔乙己的命运,是鲁镇群众集体参与编写的悲剧。

小说的中孔乙己,这个人名本身就带有隐喻的意味。孔乙己为什么姓孔,鲁迅先生应该是有过精心设计的。中国读书人以孔子为尊,而孔乙己却是读书人中最无用的代表,所以,这里给孔乙己冠上孔姓,算是一种反讽。

有关孔乙己的家庭背景和成员,故事中刻意没有交待,而孔乙己名字的来历,更是符号化了,人们只知道他姓孔,便根据描红纸上的一句“上大人孔乙己”,就将这个落魄的书生叫做了孔乙己,算是鲁镇底层群众参与孔乙己形象的第一次集体创作。

其实,在小说中,孔乙己叫什么都无所谓,他不过是一个落魄的读书人的形象或者符号。

在鲁镇,到咸亨酒店喝酒的主要有两样人,他们被酒店的一张曲尺形的大柜台分割出了他们的层级和地位:底层社会的靠柜外站着,是穿短衫做工的苦力们;上层社会是穿长衫的,他们可以进入酒店里,坐着点菜喝酒。

而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唯一穿长衫的人,他既没钱买菜进不去酒店里面,也融不入酒店外面的人群。孔乙己最多能做的,不过是用他破烂肮脏的长衫,向世人展示自己读书人的身份。

但在下层社会这些穿短衫的苦力们眼里,孔乙己是经常挨打,脸上时常挂着些伤痕的小偷,在他们眼里孔乙己不过是一个生活中的笑料。

对于上层社会的那些穿长衫者,比如丁举人,代表的是封建统治社会的知识分子阶层,他们拥有绝对的话语权,拥有绝对的权威和权力,可以随意左右或制定规则。在他们的眼里,孔乙己不过是一个无赖和流氓,甚至是一只蝼蚁,即便是吊着打死也没有人会过问。

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孔乙己读过些书,不会营生,穷到要讨饭了,幸好写得一手好字,可以替人抄写换碗饭吃,但好吃懒作,坐不了几天,便连人带和书籍纸张笔砚都一起失踪。没有办法,孔乙己就做些偷窃的事,后来还被打折了腿,不久后就死了。

孔乙己被穷人们笑话的偷书、偷东西的这些行为,到底是不是真实的?这些小说并没有交待清楚,只是听说,而且也遭到了孔乙己的否认。别人说他的腿是偷东西被“打断”,他说是“跌断”;别人说他又偷东西被打了,他会睁大眼睛很是在意地反驳对方“凭空污人清白”。

显然,短衫帮们对他的讥笑,基本都属于道听途说的流言,其中的真实成分是值得存疑的。

孔乙己真实展现在众人面前的形象,与短衫帮口中的那个小偷形象时是存在严重的矛盾之处的。比如,他在咸亨酒店喝酒的欠账与还钱,信用度极高,几乎从不拖欠,偶尔的拖欠一回,“不出一月,定然还清”。

从行为心理上来分析,我们很难将一个小偷与信用很好的顾客联系在一起。关于偷东西的细节,孔乙己也从来都是否定的。

作为一个读书人,既然已经沦落成贼,那么偷东西的时候为什么不去偷价值更高的东西,而去偷不值钱,还不好出手的书?所以,这里也可以解释得通孔乙己认为读书人“窃书”算不得偷,那是“读书人的事”,不是世俗人眼中的那种鸡鸣狗盗的行为,自己顺几本书仅仅是为了增长学问和知识。

现实就是,孔乙己处在短衫帮集体的嘲讽之中时,也没有人相信他的辩解;在丁举人哪里,毒打,写伏辩书,更没有他说话的权利。从社会的底层到上层,都没有人替孔乙己说过一句话,孔乙己自己有过争辩,但在上下两层霸道的话语权的面前,孔乙己基本处于失语状态。

鲁迅先生用这种近乎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力图告诉人们是,在一个百病缠身的国度,可能会出现一个“病重的人”,但围绕在这个病重的人身边的,都是病人,这才是《孔乙己》想要表达的核心思想。

所以,孔乙己的悲剧就是在一个个似是而非的流言中,被彻底边缘化。

02.孔乙己与我们一样都是可怜的大多数

故事中,除了在短衫帮口中的不堪,孔乙己的其他种种行为,都表现出了一个读书人所具备的所有特质:固执、迂腐、正直、善良、守信、敏感和拥有强烈的自尊心。

按道理来说,这样的一个读书人冒着被打死的风险,宁愿去做贼也不愿意去做一份养活自己的工作,这样的情节逻辑本身就存在问题。

为什么会这样荒诞地安排情节?这里有必要谈一谈鲁迅先生小说写作的师承问题。

鲁迅先生说他的小说,“所取法的,大抵是外国的作家”。他在谈及自己的小说创作时说,“大约仰仗的全在先前看过的百来篇外国作品和一点医学上的知识。”在鲁迅先生看过的百来篇作品中,就包括果戈理和契诃夫,后来的作品显然受他们的影响很大。

果戈里和契科夫都是善于描写人性的高手,他们的作品将十九世纪畸变的社会中,那些扭曲的人性展现得淋漓尽致。比如,果戈里的《外套》中,一个小公务员竟然因为一件外套而丧命;契科夫的《装在套子里的人》,竟然怀疑身边的一切,到了终日将自己包裹在套子里的荒诞不经。

鲁迅先生笔下的读书人孔乙己,荒诞到去偷书或者其他什么东西,被同是读书人的丁举人给打折了腿,最终贫病而死。

而围绕在孔乙己周围的短衫帮、鄙视他的酒店的老板和小伙计,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丁举人的帮凶。正是这样的一群人,在他们的集体努力下,将孔乙己排挤在任何一个阶层之外,在这样的一群乌合之众的围攻下,孔乙己的命运自然成了悲剧。

鲁迅曾经就《孔乙己》这篇小说有过一段专门的文字说明:

“这一篇很拙的小说,还是去年冬天做成的。那时的意思,单在描写社会上的或一种生活,请读者看看,并没有别的深意。但用活字排印了发表,却已在这时候,——便是忽然有人用了小说盛行人身攻击的时候。大抵著者走入暗路,每每能引读者的思想跟他堕落:以为小说是一种泼秽水的器具,里面糟蹋的是谁。这实在是一件极可叹可怜的事。所以我在此声明,免得发生猜度,害了读者的人格。一九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记。”

鲁迅的这段文字说明,显然是感受到了某种压力的一种辩解,让人不要对号入座,但实际上对号入座的行为,自小说发表至今,至少进行了一百年之久。

在后来的1933年,鲁迅先生的《南腔北调集·我怎么做起小说来》一书的序言中有这样一段话:“所以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

围绕鲁迅的这段话,我们展开来解读一下还发现,孔乙己是病态社会“病”得最重的那个人吗?显然不是。

在鲁镇,几乎人人都生“病”了。咸亨酒店的老板,嘱咐员工给客人温酒时必须掺水,掺不了水的员工则是不合格员工,是要被开除的;酒店的小伙计没有掺水的本事,没被开除的原因竟是推荐他来的人面子很大;咸亨酒店外面站着喝酒的那群人,常年以取笑孔乙己为乐;吊着殴打孔乙己的何家、丁举人……他们无一正常。

《孔乙己》要告诉人们的是,不要嘲笑孔乙己,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那么可怜,自私和无情、冷漠和麻木,人性中的弱点在每一个人身上都不时地隐现,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你我都是值得可怜的大多数。

03.边缘人的自我救赎

在《孔乙己》这个小说中,鲁迅先生并没有负责给出故事中隐藏的社会问题以正确的答案,对那些“生病”的人们也没有给出相应的药方,只是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样一句似是而非的话来结束了小说,这是鲁迅眼中病态社会的必然结果。

在鲁迅先生的眼里,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样死了,除了对病态社会无力感的一种宣泄之外,似乎也在追问:“被社会边缘化了的人”到底该怎样活着,怎样去完成自我的救赎?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是鲁迅先生想要表达给孔乙己们的意思;而拨开国民人性的外衣“引起疗救的注意”,则是说给所有人听的。

一个活生生的孔乙己被吊起来打断了双腿,只能以手代腿走路,以孔乙己的生活条件与周边人的关系,自然没有医治的可能,死或者残是他必然的结局。鲁迅先生的这一构思,才是最触动人心的地方。

中国有句话叫做“人命关天”,但实际上人命关天被强调的历史并不久远。

古代中国的“天”指的是皇帝的老子,皇帝自称为天的儿子,即“天子”。古代中国的帝王都是以自己为中心,天下百姓都是中心之外的边缘人。

《管子》一书中的《牧民》提到,“凡有地牧民者,务在四时,守在仓廪。”;《淮南子》一书中写到,“夫牧民者,犹畜禽兽也,不塞其囿垣,使不野心,系绊其足,以禁其动,而欲修生寿终,岂可得乎?”由此可见,古代中国的“民”等同于家畜或禽兽。即便到了满清,还奴才奴才的自我称谓着。

也就是说,人命关天也就是现代以后的事情。所以,孔乙己竟然就这么死了,才是鲁迅要追问的问题本质。

写于1919年的《孔乙己》,作品中孔乙己对一切批评、指责、甚至是流言,他都是逆来顺受,很快就被鲁镇的人们给边缘化了。《祝福》写于1924年,此时作品中的边缘人物祥林嫂,比孔乙己多了一些“进步思想”,想要追求自己的幸福生活,有了反抗的勇气,但最终还是死在封建礼教的桎梏和闲人的口水之中。

从孔乙己到祥林嫂,人性有了一定的解放和进步,但在同一个时代下,命运仍然一致。那么,一个人如何才不会被边缘化?我们有没有在边缘化别人?这也是鲁迅作品试图要解决的两个终极问题。

这样的问题关乎人性,至今似乎都没有完全的解决,因为这里面有一个哲学观点的存在:强者总是借助于权力,而弱者往往寄希望于道德。这一逻辑的背后,必然会导致弱者被边缘化,强者则在边缘化弱者。

比如说,当下社会中那些弄出人命还驾车逃逸的肇事司机,会在律师的协助下,编造各种理由来逃脱责罚;再比如某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在做了有违社会公序良俗的事情之后,也会有知名的人士跳出来为他们辩解和脱责,等等。类似这样的行为,就是那些掌握着更多社会资源的权威人士,试图以非正当的手段边缘化别人,从而达到颠倒是非黑白的目的。

当然,尽管今天仍然存在着边缘化别人的市场,但大环境并没有多少机会给到他们。人们真正要避免的是自我的边缘化危机。

从心理学来分析,自我边缘化主要通过内因在起作用。因此,少一些个体的自卑意识、多一些与各种社会群体的接触;少一些消极的思想,多一些积极进取的心态,自然不会沦为孔乙己、祥林嫂之类悲剧人物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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