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5日,近年来,未成年人性侵事件频频发生。从《素媛》和《熔炉》这两部电影开始,就连身边的新闻和故事都听多了。以前很多家庭因为孩子小而拒绝送。现在未成年人性侵案件调整,诉讼时效从被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计算!
新余市一名13岁初中女生被同村“好心大叔”强奸。虽然半岁以上的男子已被判刑,但法律专家给出的意见是,女初中生年满18周岁后仍可与该男子结算,并可提出包括精神损害在内的赔偿内容,这是该男子在刑事判决后面临的民事经济赔偿。
“根据《民法通则》新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自年满18周岁之日起计算。换句话说,即使小女孩现在不知道如何维权,18岁以后还是会起诉,男方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律师罗久保分析了将于今年10月1日实施的《民法通则》,表示该法的实施能够有效保障未成年人的权利。
性侵犯对儿童的影响将是终生的
“10岁左右的儿童遭受了更多的侵犯。罪犯第一时间因刑事攻击被判刑。但是,性侵对孩子的影响将是一辈子的。如果非要等到成年才起诉包括精神赔偿在内的民事赔偿,那已经过去了。诉讼时效。”吕炳祥,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处长。她向记者介绍了一起典型的儿童性侵案。
受害者是13岁的高一女学生小李。因为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只能由爷爷奶奶陪着。陈某和小李住在同一个村子里,他已经快半个世纪了,但他的初衷并不好。她经常给小丽少量的现金和零食,以获得小丽的信任。年轻的小丽渐渐警惕起来,把他当成了“慈祥的大叔”。她经常去陈某家玩,有一天突然被强奸,并被警告不要告诉别人。小李很害怕,选择忍受她,而陈某则得寸进尺,一年中多次被强奸。后来小丽奶奶发现小丽心态不对后,问了她很多次才说实话,向公安机关报案。陈某因涉嫌强奸被判处五年监禁。
民事诉讼中性侵害案件的难点
江西九保律师事务所资深法人罗九保告诉记者,性侵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存在两大难题。首先是精神损害赔偿。在刑事案件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过程中,鉴于已经发生的直接损失,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此外,在某些情况下,对未成年人实施性虐待的行为人有时可能是其监护人,因此在监护关系终止时主张权利更为合适。也有一些受害者因为年龄小,不知道自己遭受过性侵或者性侵的后果。成年后主张自己的权利更合适。
对此,网友们在表示支持的同时,也有这样的疑惑——
没有必要为了维权而拖延到成年
记者注意到,《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民事权利的时效期限为三年。对未成年人遭受性虐待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计算。
“如果以18岁为起点,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就普通时效而言,至少可以算21岁。如果有中止或中断,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延长,可以超过21岁。”在解读民法通则时,法人表示需要提醒的是,性侵案件的维权要注意时效性和证据意识。
同时,不要误解相关法律,即性侵案件发生后,受害者的权利必须延迟到成年后。罗久保律师告诉记者,人身伤害案件容易受时间推移的影响,容易导致证据的丢失;性侵的特点是“一对一”的隐蔽案件,主观言词和间接证据较多,提取客观直接证据较少或困难。受害者更需要及时固定证据,尽快提起诉讼,避免犯罪分子因证据不足而逃避法律责任。
防止性侵犯,这些都很重要
每个孩子都是祖国未来的希望。父母喜欢的宝宝一定要得到很好的保护和照顾,让他们无忧无虑的成长,保护遭受性虐待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成年后有机会寻求法律救济。
村支书长期被妻子占据:受到殴打的威胁
2月17日,红星新闻报道,石鼓镇纪委调查“陕西宝鸡某村支书据报道长期霸占妻子”。记者白称,村党委书记赵宝荣与妻子桂长期不和。妻子曾经流着泪对自己说:“你不能得罪有钱有势的人。”白实名举报家丑犹如一记闷棍,让50岁的赵宝荣坐立不安。长期占用他人的妻子,多次发生性关系...这些指责让执掌李家槽村24年的村支书陷入了非议。
男飞看到男网友谈感情被迫吞下这些东西
肖佳今年28岁,甘肃人。她过去经营服装生意。2016年初,他在QQ上认识了一个自称“老郭”的网友。老郭自称是云南人。他们经常谈论情感问题。当他们一见如故时,小佳对老郭有了好感。
因此,老郭热情邀请肖佳到云南见面。然而,小佳被两个陌生人关在酒店里,他们不仅监视着他,还让小佳吞下胶囊形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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