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A39版)
发行人从事纸包装业务已近15年,而双升纸业从试产到成立仅5年,生产前期产量相对较低。作为中国工业纸包装领域的传统龙头企业之一,发行人多年来与多家造纸企业建立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长期以来,按照“优质及时供应”的标准选择原纸供应商,建立并保持了良好的多渠道原纸供应渠道。发行人从未依赖双升纸业的原纸供应。
同时,双升纸业的初衷并不是对发行人的纸包装业务进行特殊匹配,因此双升纸业自成立以来并不存在对发行人纸包装业务的销售依赖。
因此,双升纸业的纸包装业务与发行人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发行人向双升纸业有限公司购买原纸的交易量占原纸对外销售总额和发行人原材料购买量的比例较小。
于报告期内,双升纸业及邓爽纸业(以经营资产从事造纸业务)向发行人(及其附属公司)出售的原纸总额及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注1:2016年7月,双升纸业停止经营,其经营资产整体出租给邓爽纸业。因此,2016年7月起的统计口径为邓爽纸业(后更名为凯盛纸业)的工业基地纸销售收入,即原双升纸业的纸资产产生的经营收入。2016年原纸销售收入为人民币329,597,600元,其中2016年1月至6月为人民币169,114,200元,2016年7月至12月为人民币160,483,400元。
因此,在报告期内,双升纸业的纸张资产原纸销售收入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比例分别为19.34%、19.51%和5.80%,并不高,因此其业务不依赖于发行人的销售。
相反,发行人购买双升纸及邓爽纸占发行人(及其附属公司)购买总额的比例较低,其金额及比例如下:
注1:2016年7月,双升纸业停止经营,其经营资产整体出租给邓爽纸业。因此,2016年7月起的统计口径为邓爽纸业原纸购买量。
注2:2016年上半年,发行人从双升纸业购买原纸不属于关联交易,因此2016年发行人从邓爽纸业购买原纸的关联交易金额占该年度发行人原材料采购总额的5.98%。
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双升纸业和邓爽纸业购买的纸包装业务原纸占发行人购买的原材料总量的比例分别为9.42%、9.55%和3.74%,并不高,不构成对双升纸业纸包装业务的采购依赖。
同时,从上表可以看出,发行人纸包装业务从双升(邓爽)纸业购买原纸的交易量是连续的。由于2017年原纸价格大幅上涨,许多大型造纸企业扩大了生产规模。因此,2018年市场企稳后,各大型造纸企业加大营销力度,提高供货响应速度。根据一贯的供应商选择原则,发行人还增加了邓爽以外供应商的采购规模。此外,自2017年下半年以来,由于国内原纸价格大幅波动,国内外原纸价格分阶段反转,发行人在仅在国内采购的基础上扩大和增加了进口采购渠道。以2018年为例,进口原纸采购量约占原纸采购总量的10%,进口瓦楞纸约占16%。丰富的供应来源使公司在选择原纸供应商时更加灵活。此外,随着西部和中部地区纸包装业务的发展,公司与李文纸、山鹰纸等国家级领先造纸企业的合作关系不断深化,采购集中度不断提高。2018年,发行人从邓爽购买的原纸在整体采购中的比例大幅下降。
综上所述,一方面,双升纸业的票据资产在发行人整体经营收入中所占比例较低,不依赖发行人的销售;另一方面,双升纸业在发行人纸包装业务中的原纸采购额占其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较低,发行人不依赖双升纸业进行采购。因此,双升纸业与发行人的核心业务,即纸包装业务有很强的独立性。
实际控制人愿意退出基础纸业务
受资金实力限制,“盛大”无法在短时间内迅速扩大原纸业务规模,难以实现规模经济,与各大大型造纸企业竞争;从造纸行业的发展来看,由于资本、市场、技术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影响,行业集中度越来越高。同时,实际控制人对原纸业务的资金投入、生产管理、技术等方面进行了初步估算,导致原纸业务发展后劲不足。
由于缺乏持续的资本投入,无法实现规模经济,加上造纸行业连续几年低迷,促使发行人进行战略调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综合考虑自身战略发展,先通过将基纸业务与家庭用纸业务整合提升业务价值,并愿意在未来选择合适时机以较高价格出售或重组基纸业务,并逐步退出该领域。因此,将基础纸业务留在发行人不符合整体战略发展目标。出于商业原因,实际控制人并没有急于向外界出售双升纸,而是先以公允价格向关联方出售了双升纸。邓爽纸业整合了实际控制人的两类造纸业务,试图通过提高经营效率来提高资产价值,然后根据市场情况接洽相关收购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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