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蓝山A区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第11号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对万科蓝山A区项目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现将房屋征收决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收范围:东胜街以东、四路以南、民丰街以西、怀仁路以北(土地证[2007]第01050003号)。
拟定合同期限:2019年9月19日至2019年10月18日。
搬迁期限:搬迁应在补偿支付后10天内完成。
权利义务:房屋征收部门依法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被征收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如果在签订期限内无法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的,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将依法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由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收款处电话:0431-86006681
1.《长春万科蓝山 长春二道区:万科蓝山A地块项目房屋征收》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长春万科蓝山 长春二道区:万科蓝山A地块项目房屋征收》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yule/10844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