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背景分析
数据交换共享平台是为了集中各部门的业务应用,制定相关的数据规范和信息交换标准,使各部门的业务系统依靠统一的基础平台进行开发建设,保证系统间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为大数据分析提供数据基础。近年来,“大数据”话题成为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嘉宾,“大数据”战略已经出现。
2014年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企业信息公开暂行条例(草案)》,推进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建设。其中,要求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利用大数据等手段提高监管水平。
2014年11月15日,拟示范大数据在疾病预防、防灾、社保、电子政务等领域的应用。
2015年1月14日部署加快服务贸易发展,通过优化结构空扩大发展。提出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创新服务贸易模式,构建新的服务贸易网络平台。
2015年2月6日,决定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加快建设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监管平台,横向连接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纵向渗透各级政府,推进网上受理、办理、监督的“一站式”服务,做到完全透明、可核实,让更多的信息跑掉,让群众少跑腿。
2015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利用大数据加强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提出提高市场主体服务水平;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促进政府和社会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提高政府使用大数据的能力;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化信用信息服务;加快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监管平台建设,重点推进六大领域消费。建设政务大数据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从内部管理的角度来看,政府需要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从外部服务来看,政府提供公共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也需要大数据支撑。
2.社会问题分析
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众多的国家,理论上数据资源丰富,但大部分政府数据(如交通、社保、税务等。)都是结构化数据,距离成交量、速度、品种的3V属性还很远,但从战略角度来看差距并不大。在数据规模上,政府拥有最大的数据储备。从数据来源来看,各行业、各地采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并不统一。在数据质量和价值上,企业对数据类型的简化程度较高,而政府数据涉及工商、税务、交通、医疗、教育等领域。数据种类繁多,涉及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数据质量高,数据潜在价值可观。如上所述,政府数据的特点可以概括为:数据规模大,数据源和结构复杂,数据价值高,但目前利用率低。政府收集了大量有价值的数据,通过这些数据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国家资源的使用、政府支出、土地交易和管理,这不仅将加强政府责任,增强治理能力,而且还将提高资本支出的效率,为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选择。政府数据的数量正在增加。截至2014年,全国共有664个市、2852个行政县、40446个行政乡。据粗略估计,全国政府大数据加起来有几百个阿里巴巴。随着数据量的增长,大数据处理和大数据应用分析的门槛会逐渐提高。多部门协作已经成为一个正常而复杂的城市治理问题,对跨部门协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跨部门共享政府数据不再是亮点和创新。建立正常的共享机制已经成为政府大数据建设的切入点。国家治理不能仅仅依靠政府,还需要借助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国家治理的过程。无论是社会自治还是共建,政府数据共享的开放是大前提。社会普遍开始重视数据安全和隐私。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不仅是公民个人的责任,也是政府单位确保数据安全和隐私的义务。政策、技术和意识是不可或缺的。
二、系统架构三、系统功能1。数据存储功能政府数据量大,海量数据的处理与传统架构完全不同。原来的小型机加商用数据库已经不能完全胜任,一些数据领域需要引入新的架构。大数据存储与处理架构包括分布式存储、分布式资源管理和分布式文件架构。
2.数据聚合功能
数据聚合功能要求将各部门的相关信息资源统一收集和交换到数据中心的前端数据库,支持多种收集方式,满足不同的网络环境和不同类型的数据收集,并将收集的数据进行处理并存储在中央数据库中。数据聚合包括数据采集、数据交换、数据处理等功能。
3.数据治理功能
在政府数据的共享、开放运营和工业应用过程中,数据来自各种业务系统。只有建立对数据质量的信任,我们才能放心地使用它。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平台建设中,数据治理和质量保证尤为重要。数据治理功能主要包括信息资源目录管理、元数据管理和数据质量管理。
4.数据操作功能
数据运营功能侧重于提供数据共享、开放和集成,统一管理服务授权、认证和访问流程,监控整个运营过程。数据运营功能主要包括服务管理、基于服务管理的数据开放、运营监控。
5.数据应用功能
数据共享和开放的最终目的是创造价值,数据的价值主要通过应用来体现。数据应用主要是政府数据分析的功能,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分析和结果发布三个部分。可以实现实时、批量处理、交互分析,最后通过报表、仪表盘、API等形式显示结果。
6.系统性能指标
基本性能:(100M局域网环境下服务(不包括大对象数据类型)的添加、删除、修改以及查询操作的响应时间在3秒以内。(2)系统支持200多个同时在线用户和50多个并发用户。数据交换:(1)批量数据交换中,单个记录的平均数据交换时间不超过20毫秒。(2)非并发海量数据交换时间(百万件)不得超过5000秒。(3)在批量数据交换中,单个记录的平均传入响应时间不超过20毫秒。数据查询:(1)基础数据(精确匹配)查询的响应时间不超过3秒。(2)单个数据主题(百万级)查询的响应时间不超过3秒。(3)目录检索的响应时间不超过2秒。(4)查询统计报表(非实时统计)的响应时间不超过3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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