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记者张斌通讯员宁
“作为县红十字会的主要负责人,我们应该始终把群众的疾苦放在心上,用好人民的救济款。但欧阳光却抛下法律,非法发放补贴,挪用公款。影响非常恶劣,必须严肃查处!”近日,宁远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陈海平在谈到宁远县红十字会办公室原党支部书记、秘书长欧阳光时态度坚决。
经查,欧阳光在担任宁远县红十字会办公室党支部书记、秘书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用公款发放补贴、送礼,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今年7月17日,欧阳光被免去县红十字会办公室秘书长职务,10月30日被开除党内职务。
权力“快感”
让他无视纪律
2015年11月,欧阳光调任宁远县红十字会办公室秘书长,2016年10月当选为县红十字会办公室党支部书记。欧阳光担任单位“一把手”后,抛开中央八项规章制度和纪律处分,多次违规领取和发放补贴。
2016年4月,时任宁远县红十字会副秘书长何向欧阳光提出,根据上级有关文件,本单位专职档案员可按基本工资10%的标准发放档案管理补贴,欧阳光同意。
何当时负责宁远县红十字会的档案管理工作。根据规定,他是唯一可以享受这种补贴的人。然而,为了便于日后报销,何提出将欧阳光纳入补贴范围。欧阳光认为自己是单位的“一把手”。领取档案管理补贴是理所当然的事,所以他没有异议。
很快,何以献血宣传资料的名义,冒用开具了4000元的发票,欧阳光“同意花”了一笔,然后2000元进了自己的口袋。
2016年12月,在宁远县红十字会编制宁远县健康与计划生育档案期间,欧阳光与何商量,以防灾减灾印刷费的名义,冒用发票8000元,以获取发放档案修订补贴的资金。其中,欧阳光获得补贴4000元。
权力带来的快感让欧阳光对纪律视而不见。欧阳光任职不到两年,宁远县红十字会骗取发放财政专项资金1.05万元,用于支付加班补贴和农村补贴,其中欧阳光个人收入5300元。
公私不分,“公”就是私
欧阳光认为自己是县红十字会的“大老爷”,大事小事都是他说了算,所以报销一些个人开销的账单是合理的。
2016年4月,欧阳光给了何一些住宿费、过桥米线费、油费等私人费用账单,让何向公司报到,并补足部分差旅费补贴。在得到“最高领导人”的指示后,何将他和欧阳光出差的费用虚报给省红十字会和编委会,并两次给了欧阳光4068元,欧阳光将这笔钱装进了自己的口袋。
欧阳光费尽心思向县红十字会募捐,连手机费都要在单位报销。2016年5月,欧阳光以招商手机费较高为由,与何约定每人报销手机费1800元,并约定在无偿献血大会经费中开支。之后,何也做了同样的事情,以印制宣传册的名义虚开了3600元的发票,报销了无偿献血大会的费用,并给了欧阳光1800元现金作为手机费。
欧阳光作为“一把手”,本来应该带头遵守纪律和规则,但他没有分清公私,化“公”为“私”,让神圣的红十字会闷烧,单位里的干部职工怨声载道。
在打破年龄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我总是辜负党对我的教育和培养,用我自己的小计划……”欧阳光在口供中写道。
欧阳光当了13年老师,然后通过选拔进入乡政府。他从驻地指导员做起,先后担任过乡镇人大副主任和CPPCC联合工作委员会主任,赢得了组织和群众的认可。2012年10月调任宁远县卫生局党组成员,分管纪检监察工作,2015年11月调任宁远县红十字会办公室秘书长。欧阳光照例分管纪检监察三年多。他应该对规则有更多的控制,对纪律有更多的敬畏,但他无法抗拒权力的诱惑,在打破纪律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据调查人员称,欧阳光非常清楚自己的行为是否违反纪律,但他没有抗拒诱惑。他不想在犯错后及时悬崖勒马,而是选择性地忽略错误,直到组织介入审查。
“欧阳光案告诫我们,一定要积极践行‘四种形式’的监督纪律,坚持早抓小抓,真正做到管严。平时要努力,及早发现、提醒、纠正和调查党员干部的问题,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陈海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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