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新时期数字福建宽带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
闽政办[2019]1号
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新时期数字福建宽带工程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月11日
为实施党中央、国务院网络强国战略规划,深化新时期“数字福建”建设,加快建设我省高速、移动、安全、普及的新一代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网络,支持福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主要目标
重点建设高速光纤网络、4/5G移动网络、移动物联网(NB-IoT)、互联网协议版本6 (IPv6)、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一是充分发挥基础电信企业和铁塔公司建设的主体作用,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城乡数字鸿沟逐步缩小,加快和降低收费,进一步突出信息惠民作用,显著提升网络强省影响力。
2019年新增180万个1亿及以上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固定宽带家庭用户规模达到1700万,其中1亿以上1360万,占比80%。新增4G基站2.5万个,4G用户4000万,占比85%。启动福州、厦门5G基站建设。有38,000个NB-IoT站点。
2020年将新增190万个1亿以上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固定宽带家庭用户规模达到1800万,其中1亿以上用户1530万将占85%。新增4G基站2万个,4G用户4200万,占比88%。5G网络覆盖主要城市地区和公共交通部门。有42,000个NB-IoT站点。
二、主要任务
(1)建设高水平的全光网络
建设高速骨干光纤网络。优化福建省互联网骨干网互联架构,提高网间互联带宽和质量。充分发挥福州全国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数据交换口作用,推进骨干互联单位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全面提升我省重点大数据产业园出口带宽。到2020年底,互联网省际出口带宽达到26T,网间双向互联带宽达到800G。
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和基础电信企业
实施千兆光网络城市建设。全面推进新建住宅小区和商业建筑实施国家光纤到户标准,深度优化建筑移动信号覆盖,建设一批国内领先的“数字经济”共享小区。推进杆塔基站、路灯、监控、交通指示等杆塔资源和电力杆塔资源双向开放共享,推进“一杆多用”城市智能路灯柱建设改造。新城区计划提前建设通信管道,对现有住宅小区和商业建筑进行不同小区、不同批次的光纤到户改造,落实共建共享要求,确保用户平等接入、自由选择。推进工业互联网识别和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建设低延迟、高可靠性、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到2020年底,全省城市用户接入能力将达到1000Mbps。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省通信管理局,省住建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电力公司,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
100兆光纤深入农村实施。推进“美丽农村”建设,加强农村通信线路和基站设施治理,落实农村电杆线路的规律性,全面改善重点村和交通线路周围的通信环境,初步建立先进、绿色、共享的新型通信设施长效机制。深化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在光纤100%进入行政村的基础上,逐步延伸到20多个条件成熟的自然村。深入推进网络提速降费,重点降低农村用户宽带接入费用,提高农村宽带用户普及率。通过推进农村信息化示范村建设,可以为党建、安全、教育、防灾等农村信息化建设提供保障,促进农村信息消费水平的提升。到2020年底,农村宽带用户接入能力将达到100Mbps。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省交通厅、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改委、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
(2)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
深化4G网络覆盖。在公路、市政道路、铁路、地铁、路灯杆、监控杆、公交车站等公共设施中建设和优化4G网络。,提高高铁、地铁、高速公路、重要内河航道、物流配送中心等交通干线的4G网络覆盖质量。实施农村、山区、海岛等偏远地区4G网络“盲点消除”建设。到2020年,20多个条件成熟的自然村基本实现4G网络覆盖。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试验区管委会,省交通厅,省交通厅,省铁办,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中铁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
加快5G网络试点和布局建设。铁塔公司组织本地公司,协调基础电信企业建设需求,重点布局5G网络站,制定各城市移动通信铁塔站建设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化、环保、交通运输、通信管理、供电等单位应当积极协助电信运营商开展基站选址建设和网络实验。2019年,在福州、厦门等地区,启动5G基站大规模建设,推进小微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建设。2020年,5G移动通信网建设全面展开,重点城区和场所基本实现5G信号覆盖。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省交通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厅,省电力公司,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
扩大NB-物联网网络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省内NB-物联网网络覆盖的广度和深度,逐步将网络覆盖范围从城市扩展到乡镇和农村。深化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服务提供商和互联网企业合作,充分发挥基础电信企业平台资源、数据资源和渠道资源优势,重点推进面向智慧城市、重点行业和民生服务的重大应用项目建设。到2020年底,全省将有4.2万个NB-IoT基站。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
(3)推进网络IPv6升级
同时推进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和应用基础设施的IPv6升级。加快电子政务外网IPv6升级,提升网络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到2020年底,全省所有数据中心、内容分发网络(CDN)、云服务平台完成IPv6转型,支持IPv6服务接入。市场驱动的良性发展环境日益改善,IPv6活跃用户占互联网用户的50%以上。
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经济信息中心、基础电信企业
第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省通信管理局和省数字办牵头成立了新时期推进“数字福建宽带工程”行动计划协调小组,协调各项任务的实施和建设,确保各项工程如期完成。市县政府应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帮助解决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通信管理局,省数字办公室
(2)加强统筹规划
地方政府应组织编制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合理安排光缆、通信机房、基站等各种通信设施,并将相关内容纳入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各地在规划建设市政道路、轨道交通、风景名胜区、客运站、住宅小区、商业区等项目时,应当同时规划建设各类通信基础设施。各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编制各类法定城乡规划过程中,涉及通信塔及相关站场配套设施的,应征求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或塔公司的意见;涉及通信管道、机房、公用隧道等通信基础设施的,要征求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或电信企业的意见。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厅
(3)开放资源共享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本省各级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专业展览场馆等公共场所,如旅游景点、交通枢纽等,以及公路、城市道路、铁路、地铁、路灯杆、监控杆、公交车站等各类公共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通信网络设施建设,为场馆和用电提供便利,支持基站选址和建设。交通、铁路、市政等部门应当为电信企业建设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和利用省内高速公路、港口、桥梁、机场、地铁、高铁红线地下管道走廊提供便利支持,规范资源租赁收费。各级住建部门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等企业严格执行新建住宅小区和商业建筑光纤到户的国家标准,将基站、机房、配电网、机房等通信基础设施等同于水、电、气。纳入建筑物必要的配套建设,与建筑物同时设计、同时实施、同时验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支持和配合住宅小区光纤、基站、机房、机房的建设和维护。严禁收取入场费、准入费、协调费、分享费等不合理费用。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铁办,中铁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
(4)实施要素保障
地方政府应当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城乡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安排土地利用,保障建设需求,优先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新建基站用地可以直接获得政府供应的土地,也可以通过划拨和建设的方式使用。公安部门应当会同通信管理部门,严厉查处破坏信息基础设施、阻碍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阻碍应急通信安全和通信设施应急抢修救援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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