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轻轨自杀被判刑 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要跳轻轨自杀结果被判刑,武汉这名男子成了全国第一人
经常坐武汉轨道交通1号线的朋友
还记不记得这件事
今年2月8日下午4时许
1号线友谊路站汉口北方向站台
33岁的姚某翻到轨道区间内露台上
扬言要跳轨自杀
被轻轨站工作人员发现后及时劝阻并报警
事件造成
1号线上下行双向断电停运长达40多分钟
轻轨沿线各站约30万乘客滞留
等严重后果
今天
长江日报记者从轨道交通管理分局了解到
姚某犯寻衅滋事罪
被汉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缓刑二年
因跳轨扬言自杀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我国尚属首例
跳轻轨自杀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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