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通讯员郑文字/图片
蛋糕是各种庆祝场合必不可少的装饰品,尤其是卡通蛋糕,很受孩子们的欢迎。众所周知,这个动漫蛋糕可能会导致侵权危机。
今年8月,经营蛋糕店的周先生收到慈溪法院的传票和起诉书,显示被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起诉,要求赔偿人民币3万元。原因是周先生家卖的蛋糕上装饰着“海底纵队”的卡通娃娃。
《海底专栏》是英国漫画系列,于2015年2月5日和2月11日在中国版权局注册。2017年10月,著作权人将《海底专栏》系列作品授权给万达儿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具有独占许可性质。
去年年底,原告发现慈溪很多蛋糕店为了吸引顾客,在蛋糕上装饰了“海底小圆柱”娃娃。因此,原告向法院起诉了两家蛋糕店和三家出售玩具的商店,周先生的蛋糕店就是其中之一。
据周先生说,他在店里只给顾客卡通娃娃,并没有侵犯原告的版权。而且他是在品多多平台上买的动漫娃娃,有合法来源,购买后只作为礼品赠送,不承担赔偿责任。
经审理,法院认为,未经著作权人或者有关权利人许可,以发行方式向公众传播其作品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虽然所涉及的蛋糕和宣传画册上的娃娃和美术作品在细节上有所不同,但在整体形象、头身比、服装造型、风格和表情等方面基本相同。通过综合判断,确定所涉及的蛋糕上的娃娃和宣传画册与所涉及的美术作品有实质上的相似,是对所涉及的美术角色的模仿和抄袭。
未经许可,周先生的蛋糕店公开销售含有涉案美术作品的糕点,当销售行为发生时,涉案娃娃与糕点形成完整不可分割的整体。因此,蛋糕店实施的上述行为构成对涉案艺术作品著作权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至于赔偿金额,由于原告没有提交证据证明因侵权而遭受的实际损失,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在蛋糕店销售侵权产品的违法所得,法院综合考虑了类型、知名度、商业价值、性质、期限、情节、销售平台、对原告可能造成的影响、原告为维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等。,并决定由蛋糕店酌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万元。
周先生不服一审判决,向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经审理,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道
很多商家版权意识淡薄,看到好的作品和图片就用,不考虑作品来源是否合法,权利是否有保障。这样的行为是有风险的。艺术作品的图像仅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欣赏的,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但用于营利的,需要著作权人许可,并按照约定支付相应费用。经营者应努力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尽可能使用原图和图片,或者在采购商品时选择合格的供应商,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1.《朱婷婷 中国宁波网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朱婷婷 郑茗月 文/摄》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朱婷婷 中国宁波网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朱婷婷 郑茗月 文/摄》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yule/14937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