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东,来自晋阳的记者。据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昨天公开宣布,近日,被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起诉的广东创虹集团有限公司、黄鸿明涉嫌受贿罪,南宁铁路运输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一审判决认定,被告单位广东创虹集团有限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万共计价值3914.83万元的财产,给予国有公司工作人员钟劲松500万元,构成单位受贿罪,依法判处罚金400万元。被告人黄鸿明作为该犯罪单位的直接负责人,犯受贿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一个月。
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2013年11月14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确认黄鸿明发生“意外”。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当天宣布,揭阳创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黄鸿明因涉嫌贿赂揭阳市委书记陈弘平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
黄鸿明,1968年2月出生,当选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广东省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广东省劳动模范。
创宏集团成立于1999年,是一家以住宅和商业房地产开发为主的综合性民营企业。据了解,创虹集团拥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连续六年荣获“广东房地产信贷20强”、“广东民营企业100强”称号,总部设在广州。在黄鸿明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宣布刑事拘留的前一周,创虹集团也被列入“广东省第二国家名牌”候选名单。
原广东省委常委、原广州市委书记万,系受贿对象之一,2016年9月30日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黄鸿明的另一个受贿对象钟劲松也已落马。2014年9月29日,广东省纪委发布消息称,广东广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钟劲松因严重违纪正在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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