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14日电记者4月14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和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通知和考核办法,正式启动第一批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改革,并对2016年底前全国选定的26个地级市试点地区提出了试点任务要求和工作安排。

根据最近两个部门下发的《关于做好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工作的通知》,试点任务分为基本试点任务和特色试点任务两类。基本试点任务是指应在所有试点地区开展的、是民政部和财政部年度考核重点的试点任务,特色试点任务是指试点地区根据当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特色需求,自行选择在试点地区的全部或部分区县开展, 可在《通知》所列四项任务内自主选择或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的重点领域确定。

针对当前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探索领域,在首批试点地区部署了“7+x”试点任务。“7”是指七项基本试点任务,即:成立由政府领导、部门协调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试点资金保障机制;建立省级试点工作的监督指导机制;对试点地区特殊困难老年人进行筛查和摸底,为制定试点方案和明确服务重点提供决策依据;推动形成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家庭和社区养老服务多元化供给格局;探索建立家庭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增加一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X”是指各试点地区根据区域特点和实际情况选择开展的若干特色试点任务。

为了加强指导和评估,两个部门还制定了《中央支持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绩效评估办法》,并对26个试点地区的工作进行了绩效评估。考核办法规定了考核程序、指标和考核标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试点地区的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清理上一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和评估下一年度试点地区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不合格的,扣除部分或全部补贴资金,取消该地区试点资格。绩效考核优秀或合格的,拨付剩余资金,保留该地区试点资格。绩效考核优秀的,在分配剩余资金的基础上给予适当奖励,下一年度在所在省份增加试点地区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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