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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承嗣】男人说:这样骏马北风响起了——森三的诗和人生。

作者:徐佳

森森《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诗画大敦坊

与南朝宫体诗颓废的音不同,唐诗从诞生那一刻起就充满了雄浑的阳刚气,这在唐代众多边陲诗中尤为明显。(威廉莎士比亚,温斯顿,《读本》)。在宗军边缘驰骋战场,建立工业,报效国家,是许多当代文人的人生理想。写下“男人那么有意思,骏马长鸣北风”的三参就是其中之一。他脍炙人口的诗篇在中国文学史上留下了边塞诗的绝唱,也为大唐盛世留下了宝贵的素描。(莎士比亚,莎士比亚。)

一个;一个。工作;工作。1

在三三未满35岁之前,安西和北征对他来说只是遥远荒凉极边的两个地方。他眼里只有长安和洛阳。这两位伟大的皇帝都是他的理想国。只有在那里,他才有机会恢复祖先的荣耀。

岑参的远祖跟随东汉开国名将岑彭、关白靖南将军、爵士篆刻舞阴侯、云台二十八章之一光武刘秀镇压了世界。当然,这只是找不到的远祖。真正让这个家族兴旺起来的是他的曾祖父部门。

进入党后,一再谏言,得到唐太宗的信任,称为“洪厚忠、我的亲人朋友”,安排他赞美军纪、掌管纪律、有力地迁移中西灵,与总理职务相当,最终征高句丽。文文对《旧唐书》的评价是8个字,“文景强,忠雪霜”。

之后,他的侄子将张天家族的权势推到了最高峰。岑承前从岑文中提拔成年人,进入仕途后,逐渐晋升为兵部侍郎,在李唐王反对吴泽天的战争中立功。天水元年,武则天开党为州,由中心人张川担任偶像,封了邓国公,第二年获得了富国大将的称号。在武周朝廷的序列中,仅次于武则天的侄子、左相、魏王武胜寺。因为市立反对吴承嗣,得罪了武则天后,在库利君臣的个人操作刀下,岑昌谦叛乱叛乱叛乱,叛乱的混乱变成了陈泽子,当众斩首,他的五个儿子也被挖掘出纳职天堂,甚至岑家人的坟墓。

陈先生家族遭受了灭顶之灾。二十年后,李丹登上王位时,也许是感谢森昌川的恩德,召唤张川的侄子山西、州、都萨市再次连任,成就了“三相”的辉煌。(威廉莎士比亚。温斯顿。)不幸的是,这只是一场狂欢。不久,希希重蹈叔父的覆辙,卷入了太平公主和李隆基的政治斗争,被李隆基的士兵们斩首于王宫。

森家立即重新抄写,许多民族被流放。

三参写了《感旧赋》篇描写当时场景的文章。“那时候,也是侧倾,黄重复。下乡弃土,警钟族。云雨流离,江山流离。担心看到苍梧云,哭着湘潭竹。也可以扔在黑色牙齿的田野里,或者跳进纹身的俗世。(莎士比亚。)

今年是713年,大唐开元元年,帝国伟大的盛世拉开了帷幕。陈氏家族的荣耀已经落下帷幕。

两个;两个。这个;这个。2

五年后,森三出生了。

他出生的地方有个美丽的名字叫船主,今天位于河南叶县,根据《元和郡县志》,叶县在开元三年内改名为船主。原因是一个叫东汉王桥的人在这里显灵,后来得到了都城船,作为洛阳天子,经常开着两只大雁走。唐朝皇帝自称是太上军IEL的后代,普遍对道教格外尊敬,因此取名为“先主”,充满道教色彩。当时森三的父亲在宣州当官,可以说是森氏家族掠夺后的余生,但没过几年,森植死了,森三两兄弟和母亲相依为命,漂泊了很多地方。

开元十七年(729年)的夏天,三三三跟随母亲转战松山,在山南麓寻找祖先留下的初唐,过着隐居的读书生活。

当代隐士与前代不同。第一,与隐遁地不同,上一代隐士常常躲在三亚乡下。例如诸葛亮、陶渊明、柴山、大别山大川、南北朝时隐居的人往往住在庐山,远离朝廷,唐朝隐居者多住在钟南山、松山。原因很简单。钟南山靠近西京长安、宋。第二,上一代隐士经常出入世界,品类江湖,唐朝隐士经常出入权势之门,到诸侯公主、道知事玄灵,大部分都全心接受,甚至参与机要的工作,到陈三恩格尔松山时代,松山已经越过钟南山成为当代隐士动向的地方。这主要是因为高宗,达官贵人纷纷从长安来到洛阳,在松山建了大量别墅,在这里避暑、宴会、打猎、游玩、松山的隐士也要利用这一地理位置,出入有权势的门更方便,走终南捷径也更方便。“终南捷径”一词是唐朝隐士发明的。

大诗人王妃也曾隐居松山,写了很多诗,如《归嵩山作》。

青天大学长得薄,车和马闲着出去。

如果流水有意,黄昏的潮流正在互相归还。就是这样。

黄城临故道,夕阳满山。

遥遥递送宋朝,回来,关门。

三三决定在山上定居,到底是生活所迫,还是想走终南捷径,还是真的想修道,已经无法再考了。(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生活)从他在现阶段留下的诗来看,他表达的是更多首都的想法。他甚至坚定地决心自己“没有宦官,要遵从道风”(《自潘陵尖还少室居止,秋夕凭眺》)。

但是此时的少年三已经有了豪爽的气息。例如,“秋风万里,太阳落山,黄云高。”(莎士比亚。)。"(《巩北秋兴寄崔明允》)

古诗很含蓄,人的心境和感情很复杂。也许,岑参心中有孤独,有高度的自我补偿,有自命不凡的期待。大卫亚设,Northern Exposure(美国电视剧),孤独名言)在山里的岁月里,他奋发努力练习写文章,与山里的书生和僧侣们交往,在诗中也偶然吐露了心声。例如,在一首首长诗的结尾,他说:“常平今天在哪里,这个意思谁来论?”写道。站着

云去尽,苍苍月开园。”(《缑山西峰草堂作》)一个少年能够感受到这种极致孤独,进而体悟到人类与自然的交融与迷离,是难能可贵的。

开元二十五年(737年),岑参二十岁,终于走出嵩山,奔着不远处的洛阳城走去,只为“献书阙下”。

献书阙下,顾名思义,就是把自己的文章著作献给皇帝,这是唐代士人常有的行径。如果隐居是博取声名的“文火”,需要长达数年的积累,那么献书则是冒险一击的“武火”,需要孤注一掷的果敢。

开风气之先者,竟是则天武后。垂拱元年(685年)的春天,武则天下令“铸铜为匦”,匦就是箱子,从此开启了唐朝的投匦制度。四个大铜箱立于帝都,分别被命名为“延恩”“招谏”“伸冤”“通玄”,其中那个名叫“延恩”的铜箱,专门供“献赋颂、求仕进者投之”(《资治通鉴》)。对于投匦之人,没有身份限制,即使是布衣,也可径赴长安,写书投之,也被称为“献书阙下”。

这就是大唐,从来不讳言求官。对于士人而言,“学而优则仕”是孔夫子留下的光荣传统。人类的所有才华都是不应该被淹没的。做官是士人合理的欲望,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终究是要靠做官,才能不负平生所学。

中唐时期,韩愈曾劝说一位穷困潦倒的朋友献书阙下:“虎有爪兮牛有角,虎可搏兮牛可触。奈何君独抱奇材,手把锄犁饿空谷。当今天子急贤良,匦函朝出开明光。胡不上书自荐达,坐令四海如虞唐。”(《赠唐衢》)他把朋友比作老虎和牛,这两种动物都是善于搏斗的。

“献书阙下”就是一场搏斗。

岑参为什么选择了出山搏斗?

他似乎没有在诗作和文章中坦白自己的心迹,只是在《感旧赋》中开头追忆道:“参,相门子。五岁读书,九岁属文,十五隐于嵩阳,二十献书阙下。尝自谓曰:云霄坐致,青紫俯拾。”

开篇四个字“参,相门子”,或许就是他为何选择出山搏斗的答案吧。“一门三相”的家族荣耀历史,让他背负了天然的心理压力。他从5岁便开始读书,读了整整15年,在辗转漂泊的旅途中,在寂寥幽深的高山中,忍受了常人难以忍耐的孤独。岑参从钟鸣鼎食的宰相之家,坠入罪臣亲属之家,是从山峰之巅坠落到深渊。从某种意义上讲,幼年和少年的岑参并不是为自己而活的,他的身上背负着复兴家族的艰巨使命。

士大夫家庭的子弟,早在南北朝《颜氏家训》里便已被要求以“务先王之道,绍家世之业”为人生目的。岑参当然也不例外。一个生气勃勃的少年人,隐居在深山老林里,这本身就是反人性的,他的骨子里还是想要挣脱这个牢笼。

搏斗,除了自身的条件之外,还需要把握时机,争取一击而中。

岑参选择的时机,正是自己已到大唐的“二十成丁之年”,而这一年的史书记载,“春,正月,己巳,上发西京;己丑,至东都”。唐玄宗恰好在这一年的春天来到东都洛阳——这也是玄宗最后一次来到洛阳,两年之后才启程回到长安。

岑参对自己的“献书阙下”充满期待,“云霄坐致,青紫俯拾”,青紫为公卿绶带的颜色,向皇帝呈上自己的著作,立马就会被拜为公卿。当年他的曾祖父岑文本就是向太宗皇帝呈上自己的著作受到重用的,自己肯定也能够重现历史。

可惜,现实狠狠打了岑参一记耳光,他的献书,如泥牛入海,一去无踪。从20岁到30岁,岑参经历了“十载干明王”的奔走岁月,往来于长安、洛阳之间,可以说是,献书没有用,考试考不上,干谒没人理,穷困又潦倒。

唯一让岑参感到充实的是,在从20岁到30岁的岁月里,他游览了不少大好河山,北游河朔,东行大梁,结交豪杰,狂歌痛饮,交结了不少肝胆相照的朋友。其中对他影响最大的是王昌龄。

王昌龄是唐代诗人中的“七绝圣手”,所作《出塞》“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千载以来传布于儿童之口。王昌龄也被闻一多先生称为盛唐诗坛“个性最为显著”的两个作家之一,曾经西出玉门万里之遥,也曾贬谪岭南山海之远;曾在京城做过清要之官,也曾在地方做过州佐之吏,特别是叱咤文坛,与李白、孟浩然等大诗人都是莫逆之交,可谓是阅历丰富、见闻广博。他比岑参年长20岁,却与之成为忘年之交。

岑参日后的出塞,或许就是在与王昌龄的交往中埋下了种子。王昌龄身上的军旅气质和诗中的大漠风光,让其动容,让其从身边蝇营狗苟的环境中超脱出来,带给他一片别样的星空。

开元二十八年(740年),王昌龄要离开长安,赴任江宁丞,临行之际,写诗给岑参留别,其中写道“为君啸一曲,且莫弹箜篌。徒见枯者艳,谁言直如钩。岑家双琼树,腾光难为俦。”(《留别岑参兄弟》)在诗中,他为岑参的怀才不遇鸣不平。岑参也写了一首长诗为其壮行,开头几句就颇有汉魏气度,“对酒寂不语,怅然悲送君。明时未得用,白首徒攻文。泽国从一官,沧波几千里。群公满天阙,独去过淮水。”(《送王大昌龄赴江宁》)不得不说,在那个年代,写这样的句子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由此也足见其与王昌龄的情谊深厚。

湖北荆州岑参纪念馆内岑参雕像资料图片

宋版岑参诗集

天宝三载(744年),大唐帝国东北部的一个军官得到了范阳节度使的职位。他的名字叫安禄山。

同样在这一年,岑参终于考中进士,被授予了人生中第一个官职——右内率府兵曹参军。右内率府负责东宫仪仗和警卫,兵曹参军主要做的就是写材料、管档案的工作,是一个从八品下的小官。

岑参读书15年,奔波10年,在而立之年得到了这个官职,心情是复杂的。一方面,自己终于“摆脱”了布衣之身,有了一个“岑参军”的官位;另一方面,这显然不是他喜欢的岗位。他写了一首《初授官题高冠草堂》,其中并无“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的欣喜之情,反而感叹“三十始一命,宦情多欲阑。自怜无旧业,不敢耻微官”。

5年之后,岑参辞职了。这一年,他已经31岁了,却毅然辞去了得之不易的朝廷命官的职位,踏上了远去的征途。

去哪里呢?一路向西,去安西。安西都护府,是大唐管辖西域的最高军政机构。

最初,他之所以要不远万里前往安西,是不甘于老死于案牍,要投笔从戎,博取功名。

这一点,从他在奔赴安西的路途上匆匆写下的诗作,便可看出:“功名只向马上取,真是英雄一丈夫!”(《送李副使赴碛西官军》)“丈夫三十未富贵,安能终日守笔砚。”(《银山碛西馆》)“功业须及时,立身有行藏。”(《武威送刘单判官赴安西行营,便呈高开府》)“花门楼前见秋草,岂能贫贱相看老。”(《凉州馆中与诸判官夜集》)

这既是岑参的个人选择,也是盛唐的时代精神。

不同于南朝宫体诗歌的靡靡之音,唐诗从诞生的那一刻便充满了雄浑的阳刚之气。早在初唐,作为初唐四杰之一的杨炯,就振聋发聩地喊出了“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魏征主动请缨,“请缨系南粤,凭轼下东蕃”;张说送友远行,“知君万里侯,立功在异域”;张九龄甚至还写诗勉励去安西的朋友以封侯为志向,“封侯自有处,征马去啴啴”。

在沙场建功立业,博取封侯,是很多唐代文人的人生理想。即使一向被视为文弱书生的杜甫,也认同“男儿生世间,及壮当封侯”的观点。这也是唐代连接汉代的一个精神链条。汉唐,之所以能够并称,绝不是偶然。大唐直追两汉,诗人们纷纷以从军塞外为幸,以博取功名为志,豪爽坦白!

岑参放弃了长安安稳的生活,历尽艰辛,从军塞外。这一路的艰辛,也保留在他的诗作里了。比如在大沙漠里面对狂风奔走十天,“十日过沙碛,终朝风不休。马走碎石中,四蹄皆血流”(《初过陇山途中呈宇文判官》)。他一天到晚都在面对沙漠,“沙上见日出,沙上见日没”(《日没贺延碛作》)。以至于在大风中,他满眼流泪,“银山碛口风似箭,铁门关西月如练。双双愁泪沾马毛,飒飒胡沙迸人面”(《银山碛西馆》)。只有在沙漠里真正行走过的人,才能理解这种眼睛不断流泪的痛苦。

其实,岑参的那首著名的《逢入京使》:“故园东望路漫漫,双袖龙钟泪不干。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双袖龙钟泪不干”,未必是思念家乡而流淌,而是终日面对风沙造成的。

岑参从长安出发,一路途径经凤翔、陇州、秦州、渭州、临州、金城、凉州、甘州、肃州、瓜州、伊州、西州、焉耆,最终抵达安西都护府治所所在地龟兹。到达安西之后,他出任安西节度判官,也是大将高仙芝的幕府掌书记。这是岑参一生遇到的大唐两位名将中的第一位。

比起岑参的不得志,高仙芝的前半生是“开挂”的人生。他是高句丽人,但却从小追随父亲生活在安西,由于父亲有军功,他也被授予“游击将军”的官衔,进入军队。很快,因为相貌俊美、善于骑射,20岁就当上了真正的将军,又以不可思议的速度,一路青云直上,成为安西都护府的“二把手”——安西副都护、四镇都知兵马使,立下了俘虏小勃律王的奇功。

岑参却没有专门为高仙芝写过诗。流传下来的岑诗里,只有一首《武威送刘单判官赴安西行营,便呈高开府》,算是写给同事兼呈上司高仙芝的。这首长诗里虽然盛赞了高仙芝及其安西军队的军容,随后却笔锋一转,写下:“曾到交河城,风土断人肠。寒驿远如点,边烽互相望。赤亭多飘风,鼓怒不可当。有时无人行,沙石乱飘扬。夜静天萧条,鬼哭夹道傍。地上多髑髅,皆是古战场。”

这种完全不同的情绪,混杂在同一首诗中,很是不寻常。原来,这首诗描写的正是石国之战的场景。

石国,西域古国,昭武九姓之一。高仙芝认为石国国王“无蕃臣礼”,讨伐石国,却在石国国王已经投降情况下,还把他抓到长安砍头。这就是犯了“杀降”的大忌了。

按照古人的理解,“祸莫大于杀已降”,古代名将白起、项羽、李广都有杀降的举动,结局都不好。古人按照朴素的道德或者迷信角度,都是排斥杀降的。特别是高仙芝作为大唐在西域的长官,更是不应该杀降邀功的。这一点让西域各国君主也深感不满。

而这场战役触发的另外一个后果也很快降临。石国王子逃亡到大食,请求大食出兵。数万大食军队与大唐安西军队在怛罗斯城遭遇。两万唐军苦战五日,只有数千人突围而出。

战后,高仙芝还朝。

岑参也随之返回长安,依然是参军的官衔,只是满面风霜。

回到长安之后,岑参与亲友相聚。天宝十一年(752年)秋天,他参与了文学史上一次著名的相聚。

地点在慈恩寺塔——也就是大雁塔。这座塔是高宗皇帝为其母亲修建的,是玄奘法师亲自督造而成的。

与岑参一起在大雁塔参加这场聚会的,也是“那些不得意的人们”。他们的名字是:杜甫、高适、薛据、储光羲。

杜甫,时年40周岁,还是一身布衣,前一年刚向唐玄宗献了三大礼赋,3年后他才会得到一个河西县尉的官职。

高适,时年48周岁,刚做了3年封丘县尉,便辞去公职,在长安闲游。这年冬天,他会去凉州投奔一个叫哥舒翰的人,在河西节度使幕府任掌书记。

薛据,时年约60岁,时任大理司直,从六品上,20年前与王维是同榜进士,王维比他小10岁,已经做到了吏部郎中——吏部仅次于尚书、侍郎的三把手。后来,他会在安史之乱后关进监狱。

储光羲,时年46岁,做过几任县尉,时任太祝,官名听起来唬人,实际上是正九品上的品级,做做宫廷神庙的祭祀。他的命运跟薛据一样,也会在安史之乱后入狱。

这几位还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都爱写诗。他们为了纪念这次聚会写下的诗,除了薛据的失传之外,其他的都流传了下来。

不得不说,还是杜甫写得最好,特别是那句“君看随阳雁,各有稻粱谋”(《同诸公登慈恩寺塔》),简直就是诗谶,预示着诗人们在即将到来的大变之中的人生命运。岑参在诗中“誓将挂冠去”的“誓言”则是苍白无力。

写下这首《与高适薛据同登慈恩寺浮图》之后的第二年,他便再次踏上通向远方的道路。

目的地比安西还要遥远,那就是大唐的北庭都护府。

北庭都护府负责管理大唐天山以北的疆域,治所在庭州,即今天新疆吉木萨尔县北破城子。如果是今天开车从西安市出发,走定武高速、连霍高速,一刻不停,要开整整30个小时,里程2500公里。

而在唐朝,骑一匹快马日夜不停赶路,也要走足足3个月时间。

岑参这次要投奔的人,是他一生中遇到的大唐名将之二——封常清。岑参这次万里赴北庭,也是应封常清的征辟。二人在安西都护府便已相识。封常清特意征辟岑参,也是欣赏他的才干。所以,在岑参的心目中,封常清集偶像和伯乐于一身,他为封常清写了很多诗。比如《走马川行奉送封大夫出师西征》《轮台歌奉送封大夫出师西征》《北庭西郊候封大夫受降回军献上》《使交河郡,郡在火山脚,其地苦热无雨雪,献封大夫》《献封大夫破播仙凯歌六首》《奉陪封大夫宴,得征字,时封公兼鸿胪卿》,等等。

这几首诗里面,不乏千古流传的名句。第一首更是岑参诗歌中的巅峰之作,也是中国边塞诗的顶级代表作:

君不见走马川行雪海边,平沙莽莽黄入天。

轮台九月风夜吼,一川碎石大如斗,随风满地石乱走。

匈奴草黄马正肥,金山西见烟尘飞,汉家大将西出师。

将军金甲夜不脱,半夜军行戈相拨,风头如刀面如割。

马毛带雪汗气蒸,五花连钱旋作冰,幕中草檄砚水凝。

虏骑闻之应胆慑,料知短兵不敢接,车师西门伫献捷。

天宝十四载十一月初九(755年12月16日),安禄山在范阳起兵,20万装备精良、久历战阵的胡汉大军拔营而起,直扑防守空虚的洛阳,改变唐朝历史乃至中国历史走向的安史之乱爆发。

恰好此时高仙芝在长安,封常清也正好入朝。于是唐玄宗任命高仙芝担任副元帅率兵东征,封常清兼任范阳、平卢节度使,负责防守洛阳。当时,战斗力强悍的安西北庭边军尚未到达,高、封二人只好从长安、洛阳临时募兵作战,应募的大多是未经训练的市井子弟。洛阳很快失守,在封常清的提议下,二人率军退守潼关,这是关中的东大门,只要守住潼关,长安便可无虞。

可是,唐玄宗却听信了宦官边令诚的谗言,认为二人讨贼不力、闭关不出、克扣军饷,于是派遣宦官诛杀二人。他们招募的士兵纷纷高呼“冤枉”。大唐帝国的两颗将星就此陨落!

此后的历史证明了封常清是正确的。代替二人镇守潼关的哥舒翰迫于朝廷压力,开关迎敌,结果唐朝潼关20万守军毁于一旦,长安迅速被攻破,从此大唐盛世结束了。

岑参也终于从北庭回到中原。与他一起回来的,还有安西北庭的大军。这时已经是唐肃宗至德二年(757年)正月,史书记载:“安西、北庭及拔汉那、大食诸国兵至凉、鄯……陇右、安西、西域之兵皆合。”安西、北庭的精锐部队全部归来,只有老弱士兵留守西域。

这支部队的确没有辜负大唐朝野的信任,在之后收复长安的战斗中,“步卒二千以陌刀、长柯斧堵进,所向无前”。在平定安史之乱、抵御吐蕃进攻等战争中,这支部队伤亡殆尽,直到30年后在藩镇混战的历史大环境中番号被撤销,再也没能重返西域。

而留在西域的安西北庭残军则一直苦撑到唐宪宗元和三年(808年),安西北庭的最后一处据点龟兹城才被攻破,而这时距离安史之乱爆发已经整整50年,创造了军事史上的奇迹。

“暮雨旌旗湿未干,胡烟白草日光寒。昨夜将军连晓战,蕃军只见马空鞍。”(《献封大夫破播仙凯歌六首》之六)岑参的这首诗,或许可以送给安西北庭的白发士兵。

岑参回到中原之后,辗转被派往四川等地做官。约大历四年(769年)的秋冬之际,客死成都旅舍。

不知道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会不会想起雄兵十万、重归西域?

千年之后,新疆吐鲁番唐墓出土了一批唐代文书,其中有一份驿站马料出入账,赫然写着:“岑判官马柒匹共食青麦三豆(斗)伍胜(升)付健儿陈金。”大意是,岑判官所用的7匹马吃了麦子三斗五升,所需费用支付给了士兵陈金。

而当年安西北庭幕府判官里只有岑参一人姓岑。

“男儿称意得如此,骏马长鸣北风起。”(《卫节度赤骠马歌》)不知岑参的一生,是否称意?

后人应该感激的是,他为中国文学史留下了边塞诗的绝唱,也为大唐盛世留下珍贵的速写!

(作者:徐佳,系专栏作家,著有散文集《苏东坡的山药粥》、长篇小说《烟柳倾尘——柳如是》等)

《光明日报》( 2021年11月05日13版)

来源: 光明网-《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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