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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天来,前景似乎都在吃3000万美食家短视频博主郎伟伟前总经理团队单独开业的甜瓜。
先来了解一下基本进展!
截止目前双方已经交手2个回合:
第一回合:游絮先发制人,阐述了自己和浪胃仙姐弟情深却被对方“背叛”的前因后果
浪胃仙方面仅发出了一则面容略显憔悴,但内容避重就轻的视频
于是,网友几乎一边倒都站在了游絮一方。
第二回合:浪胃仙二度发声,这次他晒出了整整6张纸的声明,并就网上的4点争议做出了说明
游絮方还没有回应,但一位ID为:浪胃仙前员工涛哥的网友却下场在线吃瓜,并回复网友,游絮所说基本属实!接着,这位涛哥还主动提到了浪胃仙2次都故意不愿提起的另一位关键性人物-小兰(兰女士)。
尽管浪胃仙的二度声明比第1次条理稍稍清晰了一些,但结合现有的证据以及涛哥所说,网友的站队形势似乎反而更坚定了。
截止目前这个3500万IP账号的瓜,一共牵扯了4方人,分别为:重庆天权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游絮(游才梅),浪胃仙(李航泽)以及兰女士。
但目前,除了前员工,真正发声的只有游絮和浪胃仙而已。
娱小兔简单梳理了一下目前的吃瓜细节,最直接的感受是,与其说这是老板和员工之间的纠纷,倒不如这是一场关系错综繁杂的4角恋还更贴切一些。
下面,咱们就着细节下饭,一起来仔细吃吃这个“离职瓜”,哦不,恋爱瓜。
注:以下内容是娱小兔单纯就已知信息和基于个人认知的解读,不喜勿喷。
各位看官请理性吃瓜,及时散场,该上班就上班。
01:
游絮和浪胃仙的这场“爱恨纠葛”,始于2018年。
彼时,游絮是重庆天权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员工,同时也是该公司的股东之一,而浪胃仙还不叫浪胃仙,而只是一个叫作李杭泽的普通离异男人。
按照游絮的说法,她在当时发现了李杭泽的才华,并愿意给他提供施展的平台,因此两人就短视频的拍摄达成合作,并在合作期间建立了亲如姐弟的感情。
而对此浪胃仙在声明中则表示自己仅为原公司为签约达人关系,即便存在栽培也是原公司基于合同对签约达人的培养,而和游絮个人并无任何关系。
游絮仅仅只是该公司的股东之一,其股份还是代持的。
但有2点可以肯定的是:
第一,至少2018年-2020年期间,不管是作为老板和员工,还是以“同事”身份相处,这两人应该都属于“蜜月期”,先后从原公司离职后,两人重新建立了新公司的合作关系。
第二,游絮绝非天权星的一般员工,她和浪胃仙也不是和平出走的。
因为这之后2人都和前公司产生了一系列的法律纠纷(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浪胃仙提到的所谓让账号存在风险的诉讼)
但,很显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这“姐弟两人”是站在统一战线的。
02:
那么,这个浪胃仙原来的3500万粉丝的账号为什么会存在争议?
据了解,发展之初,公司方面注册了一个相关的运营账号,而游絮个人也用个人的信息注册了一个账号。
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营后,由公司方面注册的账号基本没有起色,反而是又游絮以个人身份信息注册的账号开始做得风生水起(即浪胃仙有3500万粉丝的大号)。
2020年,游絮和浪胃仙先后从原公司离职,并以游絮个人信息的账号为基础达成了合作共识,成立了新的公司。
按照游絮方面的说法,浪胃仙负责内容输出,而她则负责账号的日常运营,双方达成的分成比例为7:3。
对此浪胃仙的解释则为,从旧公司离职后,他和游絮的合作关系就从原公司股东和员工变成了新公司的平等合作伙伴关系,而游絮并不参与账号运营。
所以30%的分成是基于游絮是账号注册人的情况下的合理分配。
但两人的原公司对浪胃仙和游絮提出了诉讼,要求对账号所有权进行变更,也就是说原公司主张该账号属于他们,而非游絮。
这部分纠纷现在到底进展到什么程度不得而知,但企查查上显示游絮依然还持有该公司40%的股份,可见她和原公司的种种纠纷至少还是“进行时”。
03:
浪胃仙的2次声明中,都提到的诉讼分为2个部分:
1.2020年10月(浪胃仙第二次声明中晒出)原公司向浪胃仙和游絮提出了高达618万的赔偿诉请。
2.同年12月追加一项请求,即账号变更。(浪胃仙在第一次声明中晒出的仅为12月追加诉讼的部分)。
浪胃仙表示自己在诉讼之初,基于对游絮的信任,选择了一起面对,但随着案件深入却发现游絮的确不具备该账号的所有权。
娱小兔感觉,这一部分声明应该是浪胃仙的“精华”所在,一方面图说明自己和游絮散伙并非是自己背叛,而是对方的不诚信使得双方失去了合作的基础。
另一方面是想回应网友对时间线的质疑。
但这番说辞的可推敲性待定:
1,浪胃仙本人作为该账号的实际内容输出达人,对于之前账号的一些纠纷问题不可能完全不知情
2.浪胃仙从前公司出走也存在合同和劳务报酬相关纠纷
尽管浪胃仙第2次晒出的声明里表面他们和前公司的纠纷开始于去年10月,但他在诉讼后期12月左右才“了解”到游絮“骗”了的说法并没有改变,所以依然还是不能很好佐证他为什么早在11月5日就开始和游絮谈清算。
04:
不过,在第二次的声明中,浪胃仙倒是非常正面地回应了自己“挖”走前员工和拿走相关拍摄器材以及将拍摄视频格式化的事。
在浪胃仙的表述中,他这完全是考虑到临近年关,这些由于前公司运作出现问题而面临失业的员工们生活压力的重情重义之举。
尽管游絮和员工们签订了相关协议,但实际并未支付竞业禁止费,所以员工们无需履行义务。
换句话说,在浪胃仙看来,员工们在拿到前公司的赔偿后,再进入他的公司工作整个流程合情合理合法。
咱就是说这部分是不是合法,我们不好判断,但是这波操作不地道就是不地道,这,好像没什么好争论的吧。
至于,拿走拍摄器材,是浪胃仙这个“大股东”本身的合法权利*(而且占股70%的他,拿走的器材不到一半),嗯嗯嗯,这么一算是不是浪胃仙还给前老板留多了?
该不该夸一句浪胃仙厚道呢?
别急着夸,他将素材删除这件事才真的是考虑得更加周全了,堪称神来之笔。
一方面,浪胃仙觉得他和游絮既然已经不合作了对这些由他出镜拍摄的视频素材进行删除是正常行使肖像权保护措施。
另一方面,他和游絮终止合作后,游絮继续发布这样的素材可能会被两人的老东家再次认定为侵权。
05:
这可惜,浪胃仙的这次声明一出,还没来得及迎来翻转,一个ID为浪胃仙前员工涛哥的网友的2则吃瓜视频就已经让他啪啪打脸了。
首先,这位涛哥在浪胃仙的账号(原账号)中多次正面出镜,身份基本可以确认。
不过他非但没有跟着跳槽去浪胃仙的新公司,还不得已从原公司辞职了。
这其中原因也相当抓马。
涛哥首先在第一则视频中和广大吃瓜群众一起再次对浪胃仙新公司成立一事存在问题的时间线划了重点:
天权星公司提出追加账号变更请求是在12-10日,而浪胃仙的公司则在12-8日就已经完成注册
这可不是仅仅2天的时间差的问题,很显然,浪胃仙想另起炉灶一时盘算的时间远早于这个时间点,和他自己声明中的说法显然也再一次出现了相悖。
在视频中涛哥明确表示,当时浪胃仙还是原公司的员工,且存在偷偷往新公司拉客户的行为。
而在之后的评论区,他也直接正面回复网友称游絮的爆料内容是基本属实的。
06:
而涛哥的第2个视频则引发了网友更热烈的讨论,因为他主动提到了1个浪胃仙2次声明中都故意避而不谈的关键人物:小兰(兰女士)。
之前,根据游絮的表述,浪胃仙的这次“另立门户”的行为,就是这位负责公司直播业务的兰女士进入公司开始的。
看得出来,相比浪胃仙的冷淡,游絮对这位昔日的弟弟还是挺维护的,很显然,她觉得兰女士才是起了主导作用的那个人。
而前员工涛哥的视频似乎也印证了这一说法。
涛哥表示,兰女士自从进入公司以来就是有预谋的。
因此,兰女士对部分员工进行了打压,对于跟着浪胃仙来杭州打算再从直播行业从头干起的老员工,兰女士采用了,降职降薪等方式迫使他们离职以完成“换血”的目的。
对于不同的员工也采取了区别对待,比如有的员工的转正一拖再拖,总找各种借口,而对于她自己找来的员工则1个月转正。
兰女士的种种做法至少使得5名老员工被开除。
最关键的是,在公司,兰女士一直以“浪胃仙的老婆和合伙人”自居(但涛哥也否认了浪胃仙和兰女士为情侣关系,这个身份似乎仅仅只是兰女士自己对外的一种说法而已)。
但就算只是如此,浪胃仙和这个兰女士的关系也已经很让人抓狂了!
从她入职到带着浪胃仙自立门户,这是下了多大的一盘棋,她在其中又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呢?
总结:
基于目前的各方说法,大众还是都偏向于相信游絮的说法基本是更接近事实真相的,浪胃仙方面想在口碑上翻身似乎是基本不可能了。
但无论是游絮从前公司出走,还是这次浪胃仙的再起炉灶无疑都只说明了一件事:这个行业水很深(钱更多)。
这其中的纷纷扰扰,吃过群众也就只能看个热闹了,接下来我们还是要继续为我们自己的一日三餐奔波。
只能说,在自媒体时代,各式各样的人的确都有了更多变现的渠道,但也正因为如此,正确的舆论导向,明辨是非的能力和正能量才变得更弥足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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