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强化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10月22日,玉林市检察院、兴业县检察院在兴业县高中开展“学习民法典,护航青春路”法治宣讲活动暨校园安全建设调研座谈会。法治宣讲
在法治宣讲活动上,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罗胜给青少年带去了一本“百科全书”——《民法典》。
“《民法典》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囊括了每个人的衣食住行,甚至包括未出生的胎儿......”罗胜主任用幽默诙谐又紧贴校园生活的语言,从青少年法律案例和社会热点事件切入,科普与同学们切身相关的法律知识,以现实生活的案例引入讲解,讲授了公民在不同年龄阶段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结合学校与学生家庭生活紧密相关的典型案例,阐述了《民法典》等重要内容。很快吸引了同学们的注意力。
宣讲课堂上播放国《‘有毒’校服》《校园双层床安全隐患》等四个案例视频,引出了与青少年的“衣食住行”的维权法律小知识,再用“购买商品要索取发票”等三个小妙招教会青少年如何更好的依法维权,最后还讲解了“未成年人‘打赏’支出应返还”等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八项权利贴近青年学生的生活事例,通俗易懂讲述日常生活中的人和事,引领青年学生在青春路上如何防止走弯路,用民法典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法、守法、用法,用民法赋予的权利,规范自己的行为,争当新时代守法模范。
在宣讲活动中,还设置了检察官与学生学法“抢答互动”环节,由兴业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刘丽杏围绕“百科全书”提出问题,引导学生争相抢答。同学们不但踊跃举手抢答问题,还要求增加难度增加题目,通过学生与检察官场上学法互动,活跃了课堂气氛,激起了学生们学习的热情和浓厚兴趣,促进了学生学习民法典的积极性,达到了法治宣讲的预期效果。
罗胜主任最后寄语青少年:从现在起,认真学好《民法典》这门“百科全书”,让民法典走到自己身边、走进自己心里,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召开调研座谈会
会上,罗胜主任认真分析研究了涉及校园安全问题案件情况,并提出了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几类危害校园安全的突出问题:一是经营者违规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二是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三是学生食品安全问题。并针对这三类问题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建设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拓展涉及未成年人的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二是联合多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督行动;三是建立健全校园安全机制。
随后,兴业县教育局、团委、妇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有关领导就如何加强校园安全建设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
持续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检察机关责无旁贷。今后,玉林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化“法进校园”活动,以法引导青少年走好青春道路的每一步。通过这次《民法典》宣讲活动,把法律知识传递给青少年学生,让他们明白日常生活中他们的法律权利和义务,从而为维护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和教学秩序提供助力。
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罗胜、兴业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子辉,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何钊,兴业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莫罕铎,市检察院政治部、第六检察部,兴业县人民检察院相关检察人员、兴业县教育局、团委、妇联、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烟草局等单位有关领导以及兴业县部分学校代表、兴业县高中师生200多人参加了活动。
1.《【罗美胜】玉林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罗胜到兴业县高中宣讲民法典》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罗美胜】玉林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罗胜到兴业县高中宣讲民法典》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yule/31971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