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杭州西湖区警方和杭州西湖法院联合发布最新消息。杭州长租公寓品牌鼎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鼎佳)创始人、实际控制人魏永峰经司法羁押后被追究刑事责任。问题出在魏永峰对公司财产的审计不配合。公安机关主要查处了魏永峰涉嫌隐匿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案件,并于12月21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魏永峰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2018年8月,丁家突然宣布资金链因管理不善断裂。当时,魏永峰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问题是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员工支付账单、占用岗位等违法行为。他当时报案,声称公司当时没钱付房东的房租。从2017年每月亏损几十万,到2018年资金链断裂时,丁家因近2000套房占用资金约1500万,负债近3000万。
2018年12月21日,西湖法院裁定受理杭州鼎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鼎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鼎嘉成立于2016年;长租公寓品牌创立于2017年。据记者了解,丁家一直在杭州西湖区开发住宅。到2018年底,它已经开发了5000多套公寓。2018年2月初,贾珠在丁家作了股票+债务投资,涉及1000万元。
从开心宝的询问中可以看出,丁佳的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为魏根堂,魏永峰的持股比例从最高峰时的70%左右降至54%,他仍然是公司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某债权人表示,案件正在按破产清算程序办理,债权人身份已确认,但债务金额要根据公司财务报表判断,目前无法提供这些关键数据。
由于破产清算案件涉及大量债权人,包括房东、租客、金融机构等,今年4月29日,在西湖法院的组织下,通过工银融阁破产清算管理平台,召开了杭州鼎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鼎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件首次网络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的债权人(不含员工)应为960人,实际出席人数为720人,占应出席债权人的75%。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23,728,208.16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的86.15%有表决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债务人的直接责任人员应当向破产管理人移交财产、印章、账簿、文件等资料。丁家破产案受理后,破产管理人依法接手,调查了两家公司的财产线索。
根据杭州西湖区警方和杭州西湖法院的披露,在清算过程中,西湖法院和破产管理人多次要求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魏永峰交出公司的财务账簿,但魏永峰以财务账簿丢失为由搪塞推脱。同时,根据办案需要,破产管理人委托审计机构对丁家两家公司进行全面财务审计,查明公司财产情况。接受委托后,审计机构发现财务账册上缺少对公司进行审计的必要资料,立即发函通知破产管理人,没有财务账册就不能进行审计工作。破产管理人立即向西湖法院报告了情况。
12月6日,西湖法院再次向魏永峰询问公司财务账册的具体去向,向他说明了相关法律责任,要求他立即将财务账册交给破产管理人。但魏永峰以物质损失为由拒绝配合。
魏永峰拒绝交出财务会计资料,导致破产管理人无法对两家公司进行全面审计,财产线索难以追查,破产案件难以顺利进行,侵害了公司数千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鉴于他的行为严重阻碍了民事诉讼活动,应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西湖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魏永峰采取司法拘留15天。
12月20日,破产管理人向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西溪派出所反映,魏永峰隐瞒公司重要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构成刑事犯罪。
12月21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对魏永峰涉嫌隐瞒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立案侦查,并于当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魏永峰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指出,这种犯罪并不是普通人经常听到的,但是当一家公司进入破产清算时,公司的一些实际控制人就会有这样的操作。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公司负责人有义务全力配合清算工作,其中电子财务账簿的提供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现在魏永峰一再隐瞒财产,导致审计工作无法进行,极大地阻碍了财产的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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